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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獨立媒體 - 公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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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共空間的概念與實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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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作者：何尚衡&lt;/p&gt;
&lt;p&gt;公共空間(public space)是現代社會中一個極具爭議的重要課題，其構成與實現可以反映社會的治安問題、城市規劃的邏輯、地方的風土人情與政府的管洽水平，可謂城市的一面鏡。每個西方的大城市都有極其豐富的相關論述，偏偏亞洲的城市卻在這方面乏善可陳，一是因為公共/公眾(public)是西方的概念，不是東方文化的產物，另一原因是過去數十年亞洲的城市發展太過急速、變化太大，解決迫在眉睫的問題已花盡心力，無暇思考問題背後的深層意義和所揭示的複雜現象和人物關係。缺乏相關的論述和討論，我們不單很難發現問題的癥結所在，不停在同一表面的層次作不同的表述，而且往往只可以作出條件反射式的回應，對策和措施總好像隔靴搔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欠缺長遠和全盤的考慮。本文嘗試填補有關公共空間論述和討論的遺漏，雖不是甚麼深刻的見解，但也望能為此出一分力。&lt;/p&gt;
&lt;p&gt;&lt;strong&gt;要明白當今的公共空間先要釐清誰是公眾&lt;/strong&gt;&lt;/p&gt;
&lt;p&gt;甚麼是公共空間？這彷彿是一條淺白不過的問題，但是若概念不清，之後很多討論都會陷入模棱兩可的窘局。公共空間的英文public space，由public和space兩字組成，前者作名詞用時解作公眾、大眾，作形容詞用時解作公共，與解作空間的後者合起來，就有公眾、大眾的空間和公共的空間的意思。(1) Public一字源自拉丁文的populus，是人(people)的意思。(2) 我們要明白甚麼是公共空間(public space)，先要知道誰是公眾(who are the public)、甚麼是公共(what is public)？&lt;/p&gt;
&lt;p&gt;追本溯源，據Richard Sennett於其著作《The Fall of Public Man》所述，public一字在英文最早的用法見於十五世紀，泛指社會上普遍良好的一羣人(the common good)，而private則指擁有特權，在統治架構有較高地位的一班人。到了十七世紀，public和private有了近代的相對概念，public指公開在任何人的監察之下的情況(open to the scrutiny of anyone)，private指在家人與朋友的護蔭下的狀態。在同一世紀，public一字首次在法文出現，指劇院的觀眾(the theatrical public)。Public所代表的人和in public這用法所表現的情景，在十八世紀的倫敦和巴黎開始擴大其所指的範圍。時值有大量中產階級居住的西方城市，成為來自不同社會的人接觸和交流的地方。在這時，public一字就有了當今的意義 — 遠離家人與朋友的情感領域，暴露於一眾和自身文化、社會背景殊異的陌生人，並和他們有無可避免的接觸的情況。(3) 公共空間 — Public space — 就是這些情況發生的空間。從字詞衍生的環境和時代背景來看，公共空間的現代概念和城市的發展與來自五湖四海的陌生人的接觸有密不可分的關係。&lt;/p&gt;
&lt;p&gt;那為甚麼我說要明白當今的公共空間，先要釐清誰是公眾呢？因為雖然公眾好像已幾乎包含社會的所有人，但是由於社會的複雜本質和概念，在不同的人眼中，公眾其實是泛指某一羣人。不少關於公共空間的爭拗和誤解，都源自各方所指的公眾的不同，令涉及的公眾利益有差別，甚至有衝突而造成的。&lt;/p&gt;
&lt;p&gt;公眾通常是指社會中的大多數，但是社會是指哪一羣人呢？社會(society)在自由、民主的地方，多認作包含民眾和政府的同一個體，但是由於世事日漸複雜繁多，政府有不同的部門掌管不同的事務，民眾之下亦有不同的階層、團體和組織，各自有不同的顧慮和利益，形成不同的「社會」，令社會的概念更加複雜和空泛。比如在經濟方面，市場包含一般民眾、小公司和大財團，自成一個社會。這個社會可能和以民生為依歸而形成的社會有衝突，一個人可能因着政見、利益、職業和出身屬於不同的社會，令社會和公眾有多於一層的複雜意思。(4) 可能有人認為上述關於社會的詞彙可以用其他名詞代替，例如階層、團體和組織，以避免混淆和混亂。但是在西方的語景，society一字確實可以用來泛指這些階層、團體和組織。公眾和社會都是西方文化的產物，我們在學習和模仿之時已不知不覺把那些意義重疊、甚至矛盾的概念，植根到自身文化和日常事務的詞彙與概念之中，很難幸免於難。我在這裏帶出這問題，旨在指出公眾為一複雜多變的概念和群體，並不存在單一的公眾。&lt;/p&gt;
&lt;p&gt;&lt;strong&gt;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的相對互補&lt;/strong&gt;&lt;/p&gt;
&lt;p&gt;要明白公共空間，還要明白另一重要的概念 — 私人空間(private space)。在上文可見，公共/公眾(public)在西方的歷史發展與私人(private)形成相對互補的概念，所以欲對公共空間有更深刻透徹的理解，必須對私人空間也有認識。私人空間比公共空間在物理上較容易釐定，因為私人空間由私人的物品(object)、財產(property)和擁有權(ownership)確立，而這些財物和權利受法律和社會的共識與協議保護。雖然公共空間的擁有權和管理權也有法律條文釐定，但是因為空間涉及錯綜複雜的使用權、用家和用途等問題，相對於純粹屬於個人或特定團體的私人空間難理解得多。縱使非公共空間不一定等於私人空間，但是認清兩者的互動和限制，對半公共空間(semi-public space)和偽公共空間(pseudo-public space)的討論很有幫助。&lt;/p&gt;
&lt;p&gt;在公共空間的討論中，有一點須要注意的是，雖然我們可以用法律區分哪裏是公共空間，哪裏屬於私人空間，但是這樣的分類對涉及社交生活(social life)和公共生活(public life)的討論沒甚裨益。因為在日常生活的層面，我們不會考究公共空間的擁有權和管理權誰屬、擁有者和管理者有甚麼權限等複雜問題，況且社交和公共生活也不一定在公共空間發生。一些現代社會出現公共空間錯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於傳統的公共空間，如廣場、公園和空地，已再不是社交和公共生活開展和進行的主要地方，社會各階層的人也不必只在那裏接觸和交流，但是政府官員、規劃師和建築師仍然抱着舊有的印象，去生產城市的公共空間。&lt;/p&gt;
&lt;p&gt;&lt;strong&gt;公共空間的實現&lt;/strong&gt;&lt;/p&gt;
&lt;p&gt;上文說的都是概念，那麼公共空間的實體呈現又是甚麼呢？對公共空間最錯誤的理解，就是把公共空間等同廣場、公園、草地與沒有明確用途的空地，這是不少政府官員、規劃師，甚至建築師常犯的毛病。沒錯，在不少社會和文化之中，廣場、公園、草地和空地的確是歷史悠久的公共空間，但是它們之所以是公共空間，並不是因為它們的用途，而是因為它們是社交和公共生活發生和進行的地方與場所。如果在一個不習慣或不會在廣場與公園進行社交活動和與人交流的城市，例如香港，那些場地至多只是休憩空間 — 雖然它們都是屬於公眾的空間，但是公共空間的作用和意義要比這寬廣得多。&lt;/p&gt;
&lt;p&gt;西方習慣在廣場和公園等地方發起公民活動，此所以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和結社自由(freedom of assembly)對他們來說，是公共空間真確性的重要指標。各地對公共空間的期望、見解和使用習慣都有差別，不過公共空間是否名副其實，在現實應用的層面上，還是有一些標準的。雖然學術界沒有公認的一套標準，但是Benn和Gaus訂立的三大項準則，是比較有說服力的一套，甚具概括性。(5) 這三項準則較貼近日常生活，常見於涉及社會問題的研究和討論，它們是：接觸和進出空間的難易度和自由度(access)、其開發和管理機構或團體的性質(agency)以及其涉及的利益和目的(interest)。因為很多關於公共空間的定義，都與接觸和進出空間的難易度和自由度有關，而且進出公共空間可以是為了享用空間，也可以是為了參與裏面發生的活動，所以第一項準則之下又再細分為四項：進出空間的自由度(physical access to spaces)、接觸裏面發生的活動的難易度(access to activities)、空間資訊的公開度(access to information)和享用空間資源的普及程度(access to resources)。(6) 雖然這套準則好像很繁瑣，但是我們通常只需用到那三大項準則，便可有相當深入的討論，細分那四項只為聚焦或突顯不同的討論重點。&lt;/p&gt;
&lt;p&gt;&lt;strong&gt;新公共空間還是偽公共空間？&lt;/strong&gt;&lt;/p&gt;
&lt;p&gt;因為傳統的公共空間好像正在衰落，愈來愈少人在這些地方進行日常的社交和公共活動，加上這些活動現在又大多發生在購物商場，於是便有人說商場就是我們的新公共空間。究竟商場是不是我們的公共空間？我們可以立即用以上提及的三大項準則來作個參考。第一項︰購物商場是否所有人皆可觸及，是否任何人均可自由進出？雖然管理公司有權控制甚麼訪客能夠進出商場(英國有一些商場不准戴帽的人進入，因為閉路電視拍不到他們的樣貌，若他們在商場內進行非法活動，甚至恐怖活動，之後會很難追查)，但是基本上商場都是開放給所有人的。不過在商場的人會受到無形的監視，一舉一動都有保安人員和商場的職員看着，並非如傳統公共空間般自由。而且商場有營業時間，不是一早到晚任何時候都開放，也和公共空間有別。第二項︰商場的開發和管理機構是誰？商場通常屬於大財閥，不是公共的機構，這意味着空間建立的目的和管理的模式都是為了商業活動，其他一切均屬其次。商場是消費的場所，如果說新的公共空間就是商場，即是間接說明了我們都是透過消費活動來進行社交的，這可能是可悲的事實，但是真正的公共空間並不只有消費活動，真正的公共空間給予我們的自由遠較商場的多，我們理應可以在公共空間進行各式各樣的活動，只要不滋擾公眾就是了，因此商場只是偽公共空間。二零零四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把旗下的購物中心和停車場私有化，由領匯管理有限公司打理，隨後又把資產出售、上市，這正是空間的開發者和管理機構(agency)由公營轉為私營的事例。購物中心雖不為公共空間，但我們也可從中看見管理機構性質的不同，可以帶來甚麼驚人的轉變。第三項︰商場的利益與目的何在？這在第二項也有提及，商場最大的目的是為了賺取盈利，商場一切的活動也是直接和間接地鼓勵消費，從而增加收入。於是商場內一切的活動皆受監控、限制，有些商場甚至不准拍照，這和公共空間應有的自由度大相逕庭，更遑論甚麼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了。綜合以上三點，商場表面上是一個近代城市不可或缺的社交和公共生活場所，實際上卻只是一個以商業利益為本的偽公共空間的。至於公共空間的定義，應否就社會的變遷而作出修正，則是另一個議題。&lt;/p&gt;
&lt;p&gt;從商場一例，我們可以看到當代公共空間的概念與實現日趨繁複多變，一處地方是不是公共空間，並不是立刻就可以判辨出來的。而隨着社交和公共生活模式的轉變，相關的活動不一定在傳統的公共空間發生，令公共空間的概念和作用起了質變。究竟公共空間在現代是否只是開放給公眾享用的休憩與消閒空間？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在香港，受爭議的公共空間又豈只購物商場？日後有機會，希望和大家分享筆者對香港公共空間的錯配，與銅鑼灣時代廣場和大角咀港灣豪庭的公共空間糾紛的分析和看法。&lt;/p&gt;
&lt;p&gt;(1)	Public 和 space兩字意義甚廣，涉及哲學、社會學和人類學一些複雜的思想和概念，在此未能一一陳述。&lt;br /&gt;
(2)	Ali Madanipour, &lt;em&gt;Public and Private Spaces of the City&lt;/em&gt; (London: Routledge, 2003), 108.&lt;br /&gt;
(3)	Richard Sennett, &lt;em&gt;The Fall of Public Man&lt;/em&gt; (New York, London: W.W. Norton &amp;amp; Company, 1992), 16-17.&lt;br /&gt;
(4)	Ali Madanipour, &lt;em&gt;Public and Private Spaces of the City&lt;/em&gt; (London: Routledge, 2003), 109.&lt;br /&gt;
(5)	S. I. Benn and G. F. Gaus, &lt;em&gt;Public and Private in Social Life&lt;/em&gt; (London: Croom Helm, 1983).&lt;br /&gt;
(6)	Ibid.&lt;/p&gt;
&lt;p&gt;參考書目：&lt;br /&gt;
一、	Benn, S. I. and G. F. Gaus. &lt;em&gt;Public and Private in Social Life&lt;/em&gt;. London: Croom Helm, 1983.&lt;br /&gt;
二、	Hajer, Maarten and Arnold Reijndorp. &lt;em&gt;In Search of New Public Domain&lt;/em&gt;. Rotterdam: Nai Publishers, 2001.&lt;br /&gt;
三、	Madanipour, Ali. &lt;em&gt;Public and Private Spaces of the City&lt;/em&gt;. London: Routledge, 2003.&lt;br /&gt;
四、	Sennett, Richard. &lt;em&gt;The Fall of Public Man&lt;/em&gt;. New York, London: W.W. Norton &amp;amp; Company, 1992.&lt;br /&gt;
五、	The Ghent Urban Studies Team. &lt;em&gt;The Urban Condition: Space, Community, and Self in the Contemporary Metropolis&lt;/em&gt;. Rotterdam: 010 Publishers, 1999.&lt;/p&gt;
&lt;p&gt;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lt;/p&gt;
&lt;p&gt;﹙同載於：&lt;a href=&quot;http://alfredhsh.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html&quot;&gt;http://alfredhsh.blogspot.com/&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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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1 Jan 2011 23:30:11 +0000</pubDate>
 <dc:creator>Alfred Ho</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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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馬傑偉對文化研究的提問</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511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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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p&gt;(早前投稿到明報但沒刊出，雖已過了一段時間，貼在這裡希望再拓闊一下討論)&lt;/p&gt;
&lt;p&gt;&lt;strong&gt;馬傑偉對文化研究的提問 &lt;/strong&gt;&lt;/p&gt;
&lt;p&gt;黃宇軒  李祖喬&lt;/p&gt;
&lt;p&gt;馬傑偉教授早前在明報撰文， 以周秀娜與李小良在科大對談引來的廣泛徊響， 反省「文化研究」在香港的實踐， 認為其淺入深出、脫離了學科原來的精髓，加深雅俗鴻溝，甚至樹立了「廢噏」形象。從馬教授多年來對香港文化研究的貢獻，筆者絕不懷疑他此番批評是出於愛之深、責之切，並對知識生產如何流向公眾有深刻的關懷；然而，如果以周李對談作為例子，反思「文化研究」這個學科的性質和實踐，「客觀效果」卻可能是，讓一些原本對這學科並不認識的人，有了更強的偏見。 &lt;/p&gt;
&lt;p&gt;身在學術社群的他怎可能不知道，長久以來，認為文化研究「淺入深出」、「亂用概念」的固有偏見，就如公眾對周秀娜的偏見一樣強？再一次覆述這種偏見，是否有助我們理解，何以李小良與科大的學術介入，與公眾期望形成了巨大落差？這種反省，除了夫子自道外，是否也只停留於學術界的自說自話？在此，筆者希望用我們所理解的、文化研究處理問題時的兩種堅持，來說明對該事件思考，不應把我們帶向對學科本身的詰問，而是對「學術本土化」和「如何面向公眾」的反思。 &lt;/p&gt;
&lt;p&gt;不應把問題框定為學科實踐的問題 &lt;/p&gt;
&lt;p&gt;「文化研究」一個基礎信念，是我們用特定的方法去表達一個問題，就會得出特定的結論。因此，框定問題的方法決定了討論的結果。舉例來說，若我們框定「全球暖化」是個科學技術問題，我們就會傾向以科研解決和討論，即使大家都知道它還可以是道德問題（例如在暖化過程中引起的人類資源分配），或者國際政治（例如當中引起國際衝突）等等問題。把周李對談失效，作為一個例子，推論至香港文化研究的偏離了軌跡，是否合理呢？ &lt;/p&gt;
&lt;p&gt;其他院校不談，獨談李任教的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就已有不少對社會議題時有介入、致力深入淺出、不遺餘力為小眾及邊緣群體發聲的學者，而且都是在報章、公眾講座常見的名字。持續關注經濟和教育的許寶強、揭示殖民主義歷史和批判民族主義的羅永生、推廣獨立媒體及參與社會運動的葉蔭聰、關心性別、情色和性小眾的游靜，都是利用文化研究的批判知識，鼓勵大眾直面權力，將學術生活化本土化的有力例子。 &lt;/p&gt;
&lt;p&gt;香港文化研究的學者與粉絲，似乎都有很大的欲望和衝動，梳理一下複雜的世界，並以多種形式的行動介入，「唔係得個講字」。由此而言，把周李對談出現的問題，劃定為文化研究學科的內在問題，尤如打稻草人。相比許多其它學科、相比不同地方的學術情景，我們實在無法為「香港的文化研究」簡單地扣上「對術語特別熱情」、不疏理問題的帽子。 &lt;/p&gt;
&lt;p&gt;脫離脈絡的醜聞例子 &lt;/p&gt;
&lt;p&gt;另一個文化研究分析問題的堅持，就是對脈絡的重視。任何觀察，都一定要對事情的細緻脈絡高度敏感。也就是說，上文下理絕對可以改變我們對事情的觀察。而馬教授引用的「索卡惡作劇」（Sokal&#039;s Hoax）雖然是文化研究史上的一大醜聞，但脫離了它原有的脈絡，無限抽空引用來「警惕」本土從事文化研究的學者，又是否合理？是否也犯了沒有從自己社會出發的毛病？索卡惡作劇，其實是90年代美國學術界有關科學性質的連串重大爭論當中一個戲劇性事件。該爭論涉及了人文學科對科學理性和方法的挑戰，與及自然科學界對此的大舉反駁。這些爭論，如今都已成了大部份認真思考知識基礎的學生必須深思的問題。此惡作劇，固然不能被用來「一筆勾銷文化研究的精闢概念」，但同時也不應被反覆引用來一再鞏固（不同地方的）文化研究不學無術、概念錯配的形象。 &lt;/p&gt;
&lt;p&gt;學術生產面向公眾 &lt;/p&gt;
&lt;p&gt;話說回來，周李對談的失敗，如果並不被框定為個別學科的實踐問題，又有沒有更有意義的切入角度？與其把這次事件視為學者解說概念的一次「失手」，不如藉此發問，何以學術與社會之間總是有那樣大的鴻溝，並在李周對談中顯露無遺？是怎樣的脈絡（高等院校對學者的期許、對學者面向公眾的支持力度、社會對知識的態度…），令得這樣的鴻溝長期存在？換句話說，這是很好的契機，思考香港學術生產如何本土化和面向公共的問題。追求「激進處境主義」，大抵要在學者自身與學界同道以外的世界，尋求答案。&lt;/p&gt;
&lt;p&gt;(圖片轉載自這網頁：http://stevehalle.wordpress.com/2008/09/22/mapping-diana-george-and-john-trimbur-cultural-studies-and-composition/)&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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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Nov 2009 14:54:52 +0000</pubDate>
 <dc:creator>hinhope</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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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載：什麼是公共？（採訪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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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按：近日出現關台灣公視的爭議，民間團體及人士指責國民黨立委意圖控制一直獨立運作的台灣公視。一位公視記者在這篇文章談及她對「公共」的理解。&lt;/p&gt;
&lt;p&gt;作者／Finimay&lt;/p&gt;
&lt;p&gt;在公視工作邁入第九年，我很訝異我可以待得這麼久！&lt;br /&gt;
至今我還常常想起，當年面試我的柯金源導演（紀錄觀點製作人）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公共電視是一個很特別的工作環境，在這裡，你可以混水摸魚沒人管得了，也可以做得要死要活但是很快樂。看你要的是什麼？」&lt;br /&gt;
到底這是什麼樣的心情？我的體會又是什麼？我想，答案就在公共電視的【公共】二字上。&lt;/p&gt;
&lt;p&gt;簡單來說，我在商業媒體跑新聞的時候，跟採訪組長的對話，常常是、、、&lt;/p&gt;
&lt;p&gt;組長：「又是環評新聞喔，你跑這條有人要看嗎？」&lt;br /&gt;
記者：「我會做跟其他媒體不同的角度。」&lt;/p&gt;
&lt;p&gt;組長：「不同的角度？畫面精彩嗎？」&lt;br /&gt;
記者：「現在都是開發至上，環境影響評估很重要，我會問更深入的訪問。」&lt;/p&gt;
&lt;p&gt;組長：「你要怎麼做大？做辣？有爆點？」&lt;br /&gt;
記者：「這條不見得可以做辣，但我保證挖出更多訊息和分析！」&lt;/p&gt;
&lt;p&gt;組長：「觀眾不要這個啦！看十秒就轉台了。」&lt;br /&gt;
記者：「可以試試看嗎？搞不好觀眾更想要知道更多的深入訊息。」&lt;/p&gt;
&lt;p&gt;組長：「今天環評會吵架嗎？會有衝突嗎？」&lt;br /&gt;
記者：「不一定，不過環保團體會在場外抗議。」&lt;/p&gt;
&lt;p&gt;組長：「抗議每天都有，找些有爆點的新聞啦！」&lt;br /&gt;
記者：「他們會演出行動劇，畫面應該還不錯，不過重點還是環評的程序過於草率，不做新聞出來，環保署不會有壓力啦！」&lt;/p&gt;
&lt;p&gt;組長：「政策每天都在變變變，觀眾哪搞得清楚，做些簡單的、有爆點的！」&lt;br /&gt;
記者：「每條新聞都辣，搞不好觀眾會想要看清淡一點的。」&lt;/p&gt;
&lt;p&gt;組長：「你不要想太多！」&lt;/p&gt;
&lt;p&gt;********************************************&lt;/p&gt;
&lt;p&gt;然而，在公共電視台，我跟組長（或製作人）的對話，就有很大的不同。&lt;/p&gt;
&lt;p&gt;記者：「我想去拍農地休耕的問題。」&lt;br /&gt;
組長：「好啊！很多人不了解問題的嚴重性，應該要去拍。」&lt;/p&gt;
&lt;p&gt;記者：「可是我不想只拍蟲蟲危機，我想探討農地休耕背後的農業困境。」&lt;br /&gt;
組長：「有哪些困境呢？」&lt;br /&gt;
記者：「在全球化的潮流下，農民失去務農的動力，因為務農，賺不了錢。」&lt;br /&gt;
組長：「是喔！那就會談到WTO對農業的衝擊囉？」&lt;br /&gt;
記者：「是的。可是一定會帶到，政府面對WTO的態度過於消極，最後就是犧牲農民。」&lt;/p&gt;
&lt;p&gt;組長：「那你要怎麼處理？」&lt;br /&gt;
記者：「試著把休耕政策講清楚，再搭配幾個農村的案例來說明政策施行現況。」&lt;/p&gt;
&lt;p&gt;記者：「畫面可能要注意一下！」&lt;br /&gt;
組長：「休耕農地上，有些是種綠肥、有些是種能源作物，也有種像波斯菊那種的景觀作物，再加上農家的故事和農民的現身說法，應該還可以。」&lt;/p&gt;
&lt;p&gt;組長：「好啊！政策題材比較硬，不容易吸引觀眾，可能要想一下場景畫面怎麼處理會比較好。」&lt;br /&gt;
記者：「好，我來規劃一下，再跟你討論。」&lt;/p&gt;
&lt;p&gt;***********************************************&lt;/p&gt;
&lt;p&gt;這就是我、一個小記者的實際體會，商業媒體與公共電視的確存在很大的不同。&lt;/p&gt;
&lt;p&gt;以採訪的新聞選擇上來說，不同之處是：&lt;br /&gt;
商業媒體關心的，是辣、是大、是爆點，是衝出收視率的廣告收益。&lt;br /&gt;
公共電視期待的，是說清楚、是讓更多人知道，還有試著對政策提出批判。&lt;br /&gt;
商業媒體在乎的，是吵架、是衝突，是吸引觀眾的精彩畫面。&lt;br /&gt;
公共電視努力的，是底層的心聲、人民的互相了解，以及整個大環境的現況分析。&lt;/p&gt;
&lt;p&gt;於是，我越來越努力、越來越有成就感，因為，&lt;br /&gt;
我充分真切地感受到我的投入，有助於這個社會內部的彼此理解。&lt;br /&gt;
宜蘭的農民會跟我分享，他很高興透過報導看到了，美濃的水圳和當地的社造經驗；&lt;br /&gt;
屏東的稻農會對我說，看了報導後他才知道，原來新竹的二期稻可以不灑農藥；&lt;br /&gt;
而南投的有機農民在求助無門時，會在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我說：「縣政府要收回我們的農地了，怎麼辦？地方記者幾乎都是縣政府的人，沒有人要來關心我們，只有公共電視會來。」&lt;/p&gt;
&lt;p&gt;我不太喜歡說，在公共電視跑新聞，做得要死要活但是很快樂的那種心情。&lt;br /&gt;
我也知道，正邁入第十年的公共電視，還有不少行政效率低落、公共服務不足等等尚待加強的問題。&lt;br /&gt;
可是，只要想到公共電視預算被凍結、立法委員拿監督之名企圖介入公共電視運作的種種紛擾，我就不斷地回憶起，當年柯金源導演跟我說的那些話，以及我在公共電視體會到的【公共精神】。&lt;/p&gt;
&lt;p&gt;最後，想給國民黨立委諸公們一些建議：&lt;br /&gt;
監督問政可以稍微進步一些嗎？用最笨的方法，至少透過立法院的討論空間，廣納學者專家意見，協助建立一個全民的、理性的、專業的、具有公共討論性質的監督機制，讓公共電視的價值與運作，回到公共領域來處理，也讓更多民眾的意見，可以系統化地進入公視。這樣很難嗎？&lt;br /&gt;
如果立委堅持凍結預算、又欲修法增加董監事人數，一再以監督之名直接影響公視的獨立性，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因為此例一開，國民黨可要保證永遠執政，免得一不小心變成在野黨，反而製造了執政黨左右公共電視的機會，到時候再嚷著說政治力介入公視，一切就來不及了！更慘的是，公共電視只要忙著在各政黨之間求生存、要預算就夠了，哪還有獨立自主的機會？&lt;br /&gt;
以新聞部目前的幾個節目來看，或許【我們的島】要改名為【我們的好】，專門吹捧政府德政；【獨立特派員】更名為【統一特派員】，符合兩岸高層期待；【紀錄觀點】可以換換口味叫作【只紀錄沒觀點】，還有那個最讓立委討厭的call in節目，乾脆就從【有話好說】改成【無話可說】好了！&lt;/p&gt;
&lt;p&gt;===========================&lt;/p&gt;
&lt;p&gt;敬邀參加【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lt;br /&gt;
遊行時間：2009年1月1日下午一點自由廣場集合&lt;br /&gt;
遊行目的地：立法院&lt;/p&gt;
&lt;p&gt;遊行訴求：&lt;/p&gt;
&lt;p&gt;一、針對國會&lt;br /&gt;
1.要求立即開放隨選視訊系統&lt;br /&gt;
2.要求立即解凍4.5億應捐贈給公視的預算&lt;br /&gt;
3.要求立即撤回箝制公廣集團營運的公視法第13條修正案及附帶決議&lt;/p&gt;
&lt;p&gt;二、 針對公視&lt;br /&gt;
1.資訊公開：依照公視法資訊公開精神，將公視相關資料，及和行政、立法部門等往來公文全部上網公開。&lt;br /&gt;
2.產業民主：建立員工參與、共同決定，符合產業民主機制，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應以最大的誠意與行動解決公廣集團勞資爭議。&lt;br /&gt;
3.公眾參與：建立公眾參與的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並定期透過節目與外界進行溝通。&lt;/p&gt;
&lt;p&gt;三、針對新聞局&lt;br /&gt;
1. 捍衛公視預算，拒絕立院提案，協助公廣集團真正公共化&lt;br /&gt;
2. 立即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精神，提撥華視負附擔捐贈，並買回華視民股。&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savetbs.wikidot.com/&quot;&gt;民間搶救公視基地&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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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Dec 2008 05:04:32 +0000</pubDate>
 <dc:creator>葉蔭聰</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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