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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挾美食打拼

挾美食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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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hk/news/23/1/1/2441267/1.html
2011年9月21日
明報

紅van駛進佐敦吳松街,就停在夜總會霓虹燈下。這條街,白天出奇地靜,原來愈夜愈有活力。南丫島人、順德人、尼泊爾人、土耳其人,為了闖一番事業,為了生計,為了留在香港,都不分晝夜在此努力打拼。今天我們走進吳松街,嘗一嘗這混雜人氣交錯而成的美味吧!

尼泊爾momo餃

尼泊爾人Kamal開的Kangan尼泊爾餐廳屬於樓上舖,架眼鏡的他來自南尼泊爾,來港已有21年。讀政治出身的Kamal,十年前在有小尼泊爾之稱的佐敦開餐廳,賣尼泊爾菜,也有印度菜。他指尼泊爾菜較印度菜口味輕怡,菜式與印度菜類似,但也有自己的特色菜,如與中式餃子非常相似的momo。

特設tandoori黏土烤爐

Momo是尼泊爾式餃子,釀了豬肉碎、蒜蓉、小茴香籽等香料,跟中式餃子一樣可蒸可炸,香料味較濃,而餃子皮則較廣東式厚。餐廳並設有tandoori黏土烤爐,足有20吋深,以炭火烤的tandoori串特別香口。Kamal操流利英語,簡單廣東話,點菜落柯打絕對無問題。

佐敦有個小尼泊爾

大是大非.菜園村民被侵權豈能說合理?

張健波總編輯:

您好!貴報於1月25日的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眼見村民在既無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肆意拆遷的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但竟在上述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偷換了村民被侵權的概念,內容更連一些基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必須和號稱「公信第一」的《明報》商榷。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有什麼角色可以介入。但事實是︰鄭汝樺在2010年 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

但後來整個路權的傾談過程,菜園村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充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政府根本沒有「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別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根本沒有做過。後來甚至出爾反爾,只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那位名校女生教了我什麼?

本文旨在回應12月12日《明報》「星期日生活」刊登的《回應名校女生﹕名校又教了我什麼?》一文。

引言

寫文章者,正中下懷有兩種。一種是某甲寫了一篇文章講某個問題,然後某乙撰文反駁,誰料反駁的文章正正反映了某甲說的那種問題。第二種是某乙投稿反駁某甲,本來立論水平不足以刊登,但因為符合了編輯提高論題的話題性的願望,於是明知登了出來會成箭靶,還是照登。

先講些少背景資料:12月5日,明報刊登了一位署名蘆葦的記者寫的《名校教了我什麼》(下稱《名》),12月12日一位署名可名的記者以《名校又教了我什麼》(下稱《又》)作回應。

得罪說句,《又》同時屬於上述兩種正中下懷。

轉載: 以心理史觀來看香港和中國未來的發展

現實是在中共的勢力日益上升,香港自由的空間愈來愈小是心理史觀上的必然,由1997到2007是中共錯估了形勢,又或者未夠時間去介入(和拉攏台灣有關?),然後就是全面介入及全面控制,這是它對台灣、香港及國內公民社會發展的回應,它首先肯定它自己一定是遊戲的一部份,然後理所當然要佔優,理所當然地用它的雄厚資源來做後盾。雄厚資源來自專政政治下人民的一切都是國家的資產,可隨意使用;資本主義下人民的反抗力量強一點(私產權),會懂得反抗一點,但政府要挪用永遠不會無辦法。人的天性,誰不想隨心所欲,不過一個後者有明文禁止,而中共為了統治方便而不明文禁止,如此而已。因為專政政治的內部規則,所以介入最後的結果一定是自由空間的壓縮,別忘記中共還有文化上的龐大影響力,任何人或物,不可否認的是只要生存便一定有影響力。

「在地」牛奶真的好嗎?

七日廿六日之星期日明報(O14)有一篇有趣的文章,題為「向奶製品說不」。作者麥本園「先從小處看」,由個人對牛奶敏感之經驗,談到亞洲及香港之牛奶史,最後總結為「在地生產, 在地消耗」的牛奶最好。文中有關牛奶的歷史、文化及與健康之關係,與人類學及其他學者之研究相違,故執筆把8項質疑羅列出來,希望與關心牛奶這普及食品之讀者多角度地一起進行分析。

1. 是否「沒有人寫過香港的牛奶史」?
有關香港牛奶史的歷史書籍雖不多,但並非「沒有人寫過」,Nigel Cameron(1986) 的The Milky Way就是一本重要的參考書。 Cameron記載了香港牛奶公司自1886 年成立至 80年代的歷史,牛奶公司是香港首間生產牛奶作商業用途之公司,亦是對香港牛奶史中最具影響力之公司,其董事會成員更是當時英國殖民政府的支柱,所以,The Milky Way 既是香港牛奶史的歷史書籍,亦是一本港英政治之歷史書籍。

2. 是否「亞洲小朋友換牙之後,身體基本上停止分泌一種酵素分解奶類食物」?
身體停止分泌分解牛奶食物的酵素的時間,是孩子斷奶之後,並非文中所示的「換牙之後」(Huang HT 2002)。

立場媒體與民粹社會的雙倍可怖

明報記者覃純健為「賣帽少女」去貼金,收到社會很大迴響;但在同一份報紙,卻只以「超過一百人」去報道「215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商業二台的陳強,繼《明報》等媒體再要為「賣帽少女」強出頭,再為這個「問題少女」講好說話,這個「乖女」結果「更多人讚」。

在六四集會之後,這位被冠以「好成熟」的電台主持人將「維園集會幾萬人」說成是「代表全香港人」,甚至與不同意他的人於其官方討論區發生罵戰。

以上種種經過精心「策劃」的新聞「故事」,甫一曝光,迴響都很大,猶其是那位電台節目主持人,在他的官方討論區受到粉絲的力撐,而那「賣帽少女」的博客亦同樣旺場,留言的都是為撐而撐的粉絲。

可是,當主流和網上媒體,被如此這般水準、欠缺傳理認知的人騎劫著,我們的社會真的能夠做到百花齊放,各家爭鳴嗎?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被罷免一事,也很吊詭。

有關陳同學於當日的發言,大家可以輕易在youtube找到 (不提供連結,你們就自己去找找看),陳同學主要提出的前題是「學生是否都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手法」,只是提出問題,就被批鬥做「淡化屠城責任」。

在所謂的言論自由下,於校園內說出自己對六四的意見,提出疑問的陳同學最後被陳巧文等人提出罷免,但因為這則新聞太火紅,就是沒有看過那場討論的人都會認定陳一諤「就是淡化屠城責任」,結果他很容易就下台了。

明報是微軟的機關報?

自從基督右派天天在號稱公信第一的明報賣宗教/政治廣告後,基右的文章便常常被編緝青睞,基右的冒起不和明報無關;
後來明報報導微軟出新的作業系統時,用上無疑是為微軟促銷的「勢掀換腦潮」,我於是拿Win-XP滯銷及微軟內置DRM系統令用家怨聲戴道的外國報導來投訴它立場不公正;
上星期反基鬥士鍾善因把六x四屠殺的真相偽裝成色情短片以BT形式上載到中共,我很奇怪報紙相中的電腦是用微軟的作業系統,因為鍾善因一向是用Ubuntu,才知道原來新聞並沒有反映實況,相片是記者自己的電腦,難道是記者就是鍾善因,自己報導自己?還是,因為微軟是明報的大廣告客戶,如此的正面宣傳當然不可能少了微軟一份,於是一般讀者把微軟作業系統當成為改善中共國人權的工具,而不是名不經傳的Linux。當然,更不要提微軟的搜索引擎把自由、民主、六x四、車輪功等敏感名詞列成關鍵字,令中共國人看不到事情的真相,更不要提因為微軟非開放源碼軟件,它隨時可以和中共國合作出中共國版,用DRM的原理令用家一言一行都不可越雷池半步,否則直接通知網警,公安半晚破門而入,網民死了也不知發生什麼事。

Mingpao owned by Microsoft?

窮會是這樣嗎?

我之前說過我們都是看馮寶寶的粵語長片長大的,強調這點,就是概嘆以前的小朋友可以這麼懂事 (對不起,對我來說『那位妹妹』的所謂『懂事』實在值得商榷),真的家窮,真的為了這個家,就會一分一毫都捨不得用,要用了,都要用的小心,但這次我們的「檔案女主角」呢?

不是說拿綜援的朋友一定要過衣著不光鮮、吃的不健康、住的不舒適的劣質生活,但我確實看不到你的家會差到沒飯開;或者問題的重點也應該歸於原點,窮途不是末路,但也不應該是藉口。

十五歲賺錢門路少,就應該安份守己,讀好書,為屋企節流,絕對不該想學這又學那,參加興趣班,參加完一個又一個,機械人小提琴大提琴跳舞……

就像她那個書櫃,書多,每本都有讀嗎?如果是我,我怎可能會捨得花這些非必要的錢?比賽甚麼要出國,又要用錢,如果你都窮過,相信你都會看不下去。

我不反對小朋友應該盡情享受他們的校園生活,但需要這樣試那樣又試嗎?還是只是單純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課外活動再多,總不會每樣都能學得精,大概這世界沒有這種神童,神童如沈詩均也不會樣樣都要蜻蜓點水;就算你真的天生異稟,可是學每一種東西都要錢,不是因為你窮我們就要你認命,而是任誰人都要學會取捨,花得其所。

我不想像一些網友般,盯著電視畫面看你家有幾多件「奢侈品」去「同你計數」,但你的課外活動是不是應該如此過太地多姿多釆?

陳強,可有想過你強出頭做出甚麼效果來?

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

眼見不同媒體被網民批評,這是因為無論《明報》、TVB 還是商業電台,都為金鈴用上不同角度去寫故事,但就沒有探討問題核心所在,又或是避重就輕,淡化甚至扭曲金鈴妹妹原來足本的故事。

早在《明報》訪問出街本人亦第一時間發表了文章,闡述了這位妹妹、她身邊的大人、學校師長、網友、觀音兵以至《明報》的大錯特錯,而這也並非僅我一人的觀點,網上不少討論區已經見到很多針對帽子創意和版權問題的反彈。我想其他媒體既然做得後續報道,斷不會看不對網上有甚麼聲音,堅持要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專題,這就是媒體的問題。

《明報》和TVB已經影響太多人的思潮,所謂的「香港精神」已經被賣帽少女幾段報道演活又感動全城了,所以實在不明白那個陳強為何仍要為金鈴妹妹去強出頭。

做電台,固然是傳媒一份子,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將一個不值得被誇張放大的人去貼金,甚至節目開始時已講到明「要幫她」,要知道,你擁有一大班「可愛的聽眾」,也就是「我們香港的未來」,播出節目之後的結果?你又睇唔睇得到?

再論賣帽少女︰遊戲專欄作家的歪理連篇

在一個ACG的論壇上,有個叫「傑特」的也談到「賣帽少女」,也說到我的評論,在這裡也舉些不同觀點,轉載他的東西如下。

「阿多努嘛,他一直都是如此的-如果是我所認識的阿多努,此人一向很煩。

正錯不管,首先是香港這頂帽子並沒有注冊,也沒有代理,那為何不能生產?法律最基本的原則是『只要不禁止就可以做』,既然法律問題解決了,又不是賣去日本,那就沒有問題。

最重要是,任天堂還未出聲,什麼時候到其他人出聲?如果任天堂也不作聲,其他人沒有理由多事,如果任天堂出聲香港政府偏幫港人則當別論,但當事人一句話也不說,旁邊的人就多多事實,兩個字,多餘!

當事人不作聲,全無關係的第三者跑出來多話,任天堂法律專家還會少嗎?要告任天堂還得等你?他們都不出聲其他出什麼聲?

感情豐富不是問題,不客觀亦應該(個人評論文章當然主觀,客觀的是報道),只是這種連被疑似侵害的當事人都沒有反應,一點關係的第三者卻跑出來大談版權保護,而且保護的對像是世界最賺錢的公司,這家公司會不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那到旁人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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