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雨欲來風滿樓
外篇一 醉生夢死的年頭
金融風暴前的炒風,大約是香港主權移交前九個月(九六年秋季)開始的。其時樓價已在不斷攀升,但升幅仍「勉強可以接受」,只是重回數年前的頂峰而已。可是九月開賣的兩個新樓盤──荃灣「愉景新城」和北角「港運城」,反應熱烈,被地產界美譽為「雙城記」。自此炒風從豪宅蔓延到中小型的普通單位,樓價如火箭般飆升,大大影響尋常家庭的置業計劃。
不過炒賣一個單位,動輒需要兩、三百萬港元,所需資本不菲。於是投機者想出不少方法鑽空子,以減輕成本,其中一種叫炒賣「摩貨」。一般而言,單位交易需時至少一、兩個月(實際時間由買賣雙方確定),買家先付樓價的一成作按金,等到一、兩個月後賣家搬走了,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繳付餘下的九成餘額。於是一些資本不足的炒家,趁這一、兩個月左右的空檔炒賣,只付一成的按金,然後旋即在這段空檔內把單位轉售圖利。這種做法有點像投機市場裡的槓桿式買賣(炒賣「孖展」margin buying),所需資金大大降低,只需一成的訂金(二、三十萬),而這些瞬間轉售的單位就叫做「摩貨」。不過箇中風險不小,因為炒賣「摩貨」的條件不僅是樓價攀升,而且要升得夠快夠多,足以支付律師費、印花稅等開支。此外,樓市交投也要暢旺,好把「摩貨」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