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報一月十七日報道,繼曾俊華放風說考慮加煙稅後,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亦「巧合地」建議政府大加煙稅22%,至佔一包煙零售價的75%。如以現行煙價為39元計算,則再加稅後煙價將升至60元一包。(若將新煙價除以最低時薪,該比率之高敢信是已發展地區中數一數二。這代表甚麼?這代表基層煙民被雙重剝削。)
現再套用我先前用於高鐵和政改議題的ARM分析框架,即目的(Aim)、理由(Reason)、手段(Means):
加煙稅明顯是一種手段,但經由這手段是為了達到甚麼目的?該會主席提出了兩個目的,即(一)加煙稅可避免未成年人仕吸煙;(二)可鼓勵煙民戒煙。
這兩個目的本身是無可厚非的,但問題倒在於若以手段甲以達至目的乙,是否具備充分理由?
眾所週知,香港政府在九十年代前,對吸煙及其營銷是採放任甚至縱容態度的。那時候,煙草廣告是任賣的(例如,八十年代的萬寶路是全港數一數二的廣告大戶,廣告額隨時多過滙豐),而有關的政府忠告語句則是欠奉的。當年很多人就是在如斯環境下染上煙癮。如果各位認為現時的反吸煙政策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不能否認當年港府的做法是不正確的。所以當年染上煙癮的煙民在很大程度上,本是受害者。他們不止健康受到危害,而且還要長年負擔日益沉重的金錢懲罰。
星期日的「抗議加煙稅遊行」(參與者笑稱「煙民遊行」),場面令人嚇一跳,總共有一千四百人參加。
「煙民」抗議財政預算
雖然遊行主題是「特區政府最無能,只識加稅蝦煙民」,但不少參加者表示,他們多被「俾狗都唔食」的財政預算激怒出來。
遊行由立法會步行到政總,場面很有趣,每行幾步就見「煙」霧瀰漫。部份市民說遊行屬香港少數自由吸煙空間,這次走出來反對加煙稅,為了表達被壓迫到「無氣透」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