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智的和諧文化
香港人最喜愛和諧。
任何時候,有任何人,為任何事在社會上高調發聲,提出訴求,那怕他們有沒有行動,都會有另一群通常受過教育的人出來指責他們,說他們破壞「和諧」,呼籲他們和平理性。
「你不和諧,句號。」
在他們的評論當中,你不會找到補充,不會找到解決眼前的問題的提議。他們就是這樣停下來,彷彿他們的沈默就是參與公民社會的方式。
但明顯地,這些人只是選擇性地沈默,他們當看到有人發聲,就會抑壓那些聲音,說他們不和諧,但是沒想到他們用的方法,卻是他們攻擊的目標--去批評,高調地利用大眾傳播媒介反對。這真是相當地諷刺,是自相矛盾而不自知。
他們可能受的教育當中,在他們老師身上學會,「不和是不對的,互相指罵是不對的」。所以他們的真正目標,不是錯誤的政治理念,不是不公現象,不是不任何實質的東西,而是人的姿態:你不符合我預設的姿態,我就必向你口誅筆伐。
幾乎可以肯定,如果蝗蟲論不出,沒有香港人高調控訴,他們絶對會是中港矛盾中的「花生友」,旁觀者,因為從頭到尾他們的口舌都只為他們自己的和諧教條服務,而非公義和公平。說其他人歧視,不包容,自己其實是最不能忍受多元性的一群。
香港人權監察致行政長官信函: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
代理行政長官
唐英年先生:
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 前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社工謝世傑,指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向高層施壓,干預女青的自主,事件中謝與一名同工遭女青警告及調職,謝因而辭職。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根據已有的資料,相信至少有合理理由懷疑兩人曾作干預,女青亦受影響。如果干預屬實,這次事件是繼路長安干預港大民意調查、羅范椒芬干預教院後又一重大事件。路長安和羅范椒芬兩次事件均曾有正式的獨立調查,並引至兩人離職。我們要求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獨立的委員會,徹查女青事件,視結果有需時懲處需負責的官員和部門,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以維護人權,彰顯公義。
2. 就有關的事件中,香港人權監察認為事件涉及幾個重要人權問題:政府官員與部門有否侵犯結社自由,干預非政府組織的自主運作?政府部門、官員和女青高層有否違反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宣言》)(註1) ,侵犯了社工和機構的權利?我們期望有關調查能夠關注這些重要的人權角度。
明報記者覃純健為「賣帽少女」去貼金,收到社會很大迴響;但在同一份報紙,卻只以「超過一百人」去報道「215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商業二台的陳強,繼《明報》等媒體再要為「賣帽少女」強出頭,再為這個「問題少女」講好說話,這個「乖女」結果「更多人讚」。
在六四集會之後,這位被冠以「好成熟」的電台主持人將「維園集會幾萬人」說成是「代表全香港人」,甚至與不同意他的人於其官方討論區發生罵戰。
以上種種經過精心「策劃」的新聞「故事」,甫一曝光,迴響都很大,猶其是那位電台節目主持人,在他的官方討論區受到粉絲的力撐,而那「賣帽少女」的博客亦同樣旺場,留言的都是為撐而撐的粉絲。
可是,當主流和網上媒體,被如此這般水準、欠缺傳理認知的人騎劫著,我們的社會真的能夠做到百花齊放,各家爭鳴嗎?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被罷免一事,也很吊詭。
有關陳同學於當日的發言,大家可以輕易在youtube找到 (不提供連結,你們就自己去找找看),陳同學主要提出的前題是「學生是否都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手法」,只是提出問題,就被批鬥做「淡化屠城責任」。
在所謂的言論自由下,於校園內說出自己對六四的意見,提出疑問的陳同學最後被陳巧文等人提出罷免,但因為這則新聞太火紅,就是沒有看過那場討論的人都會認定陳一諤「就是淡化屠城責任」,結果他很容易就下台了。
以上一句不知來歷的英文諺語,最能代表現今香港社會的現象。
一個道德敗壞社會裡,好人往往被標籤為像最壞的人,因為他們表面上不會帶給社會”和諧”,對擁有權力的人更會常常被他們挑釁,導致他們被大眾誤解,甚至以偏蓋全地被抹黑,真相源頭從而被扭曲,來掩飾當權者的自私與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