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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igion hegemony concern group

給社民連、公民黨、大專2012及參選5月16日立法會補選各員的公開問卷

社民陣、公民黨、大專2012及參選5月16日立法會補選各方有五天時間去詳細考慮以下問題的答案,作反基投票參考,完成兩天後會公佈在反基網誌。

1. 你認不認為香港有需要立政教分離法?即高官不應公開宣示自己的宗教信仰,更不應在全球禱告日領禱,亦不應授意由極濃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來教授人權,同時HKSAR不應用公帑支持「葛培理佈道會」,以及不應建有濃厚宗教意味的馬灣創世公園?

2. 你認不認為香港存在政教勾結,即基督右派對香港政治有過大的影響力/或HKSAR對宗某宗教有過大的影響力?如吳宗文、明光社、蘇穎智等人意圖影響基督教投票取向?

3. 你認不認為無神論者有拒絕在宗教學校接受宗教課程的權利?而宗教學校的宗教科算入總分(即必修科),對無神論者/其他宗教信仰者並不公平?學校理應尊重學生的宗教自由/思想自由?

4. 你認不認為反歧視法應把宗教信仰列入在內?即明令禁止宗教歧視,例如基督教學校只騁請基督教徒?甚至是只請同一堂會的教徒?

5. 你認不認為如果宗教人仕可以在選舉委員會投票選特首,對無神論者並不公平?一是香港全民普選,一是在選舉委員會理應有無神論的代表?

各界對反宗蔭權事件的報導: 明報、蘋果日報及基督教時代論譠

不滿教會「河蟹」 團體今街頭崇拜

【明報專訊】本港基督教會被指近年傾向保護權貴,未擔任為弱勢發聲的角色,有教友自稱曾被教會勸阻參與反高鐵遊行,正修讀浸禮基礎課程的她更稱被無理要求重讀重整價值觀的課程。有團體今早會舉行「反對宗教護蔭權貴」街頭崇拜,反思教會與當權者的角色。

教徒投訴阻止反高鐵

教徒陳小姐(化名)參與教會活動兩年,她按教會規定在接受浸禮前修讀3個課程,每個課程都需要接受考試及達到要求的出席率,才可「升班」。陳小姐說,她修讀首個課程時曾參與六四 集會、七一遊行、反高鐵遊行及到民間電台聆訊聽審,當時教會中人向她明言「遊行是可接受的極限」,參與的活動至警察清場已是過分,指她信神若夠深,就不會參與遊行。

有關勸喻持續至她完成次階段課程,她自言有被邊緣化的感覺,「教會找來與我不相熟的人跟我傾偈,其實似質問我,然後說我不及格,不能繼續課程要重讀,卻無法解釋原因,但之前有人出席率不夠也可升班」。她慨嘆﹕「我不介意大家想法不同,但不要排斥異見吧!」

反宗蔭權集會的幾點小記

(沒時間去寫完整的後記,詳看下面的影像串流,主角包括本人都上鏡了!)

1. 港福堂的外表十分商業化,似售買商品的商店多於化惡為善的傳統基督教會,售賣的當然是靈性商品,心理學叫麻醉/洗腦,直接是叫死人商品,就是用你現在的金錢去開一張未來的期票,開了之後還要不斷要打填充劑,以幻境換另一幻境。可笑的是HKSAR有頭有面的高官,一半個行政會議都在這裏,是不是因此基督右派的道德議題如禁毒、網絡廿三條及禁煙就成為HKSAR的首要工作?HKSAR以做生意的手法來管理香港,基督教會有樣學樣,同流合污!

2. 何以自號是對所有人開放的基督教會港福堂只有一道窄門,這感覺像中聯辦門口,就像大部份中共國的官方機構都把大門用推不到的電門封鎖,只有一道小小的地方供人出入,嚴密管理出入的人,這是不是說港福堂是進真理的「三道窄門」?或日是結構式暴力?所以和中共臭味相投,成一丘之貉,以神功來充當HKSAR的消防隊。何以教堂的護衛比牧師的人數還多?真理要用結構(制度)暴力加上可行使暴力的人來維持?基督教聖經原來像中共一樣沒有道德合法性,只能以高一層次的暴力來維持?這麼他們憑什麼去罵社民連使用所謂「暴力」呢?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影像串流: 
See video

由discuss刪除杯葛明光社籌款去看香港的言論自由

(轉載: http://www.facebook.com/Tsuiii?v=feed&story_fbid=5003855927786#/inbox/?folder=[fb]messages&page=1&tid=1306706421207)

(什麼時侯知道一處地方的文明程度,請看看它的監獄管理---Con Air,
什麼時侯知道一處地方的言論自由,請看看它對小數派言論的容忍程度,
香港有沒有宗教霸權,明光社值不值得損款,一看此事就知。
Discuss.com.hk 為什麼不叫自己做 noDiscuss(atheism).com.hk?)
(由今天起,本人不上不值得我尊重的網站!)

據知有朋友於Discuss.com.hk發帖
宣傳反明光以及杯葛2月13日賣旗籌款,遭全部刪除,
2月13日明光社賣旗日迫在眉睫,
現墾請各位於發揮春風吹又生o既力量,
刪一傳十,於Facebook同MSN將明光社2月13日(星期六)
賣旗的消息廣傳開去,並呼籲身邊有良心的基督徒
不要幫明光社買旗。

轉載: 我為甚麼要捐錢給明光社?

(轉載自: http://chhung3.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html)
明光社二月十三日賣旗籌款,facebook有組織呼籲大家杯葛。

那個組織,名為「我憎恨明光社」。搞這組織的人是個傻子,起這麼一個帶強烈敵意的組名,只能夠拉攏一些本身已經討厭明光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根本由始至終都不會捐錢給明光社的人,至於中間派,一個也拉不到。

即是這個活動,形同虛設,只是表示一下立場而已。

要說服中間派,要以道理先行。要人不買旗,最有效的做法,是簡單的問一句:你為甚麼要捐錢﹖

明光社,是一個獲政府資助的組織,如非有大型活動,一般營運開資不缺。再加上和香港政府以致中央關係密切,說白一點,它是中央政府在香港開枝散葉的其中一個外圍組織,有阿爺的奶水餵大。而共產黨現在可是財大氣粗到連美國總統和國務郷都要仰其鼻息的程度,他養的私生子,還會餓死不成﹖

捐錢給明光社,比捐錢給Bill Gates的女兒,還要荒謬。各位的錢辛苦搵來,一分一毫有血有汗,就不必為他們錦上添花了。

我對兒童公約在香港實施情況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天(4月14日)邀請公眾,提出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香港實施情況的意見,至5月29日止。 根據《公約》,中國將提交第3及第4份綜合報告,港府需向中央政府提交香港實施公約情況的報告,以便納入中國的報告內。

影像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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