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去年12月16日頒布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微博實名制將在三個月後正式執行。中國四大受歡迎微網包括新浪(weibo.com)、搜狐 (t.sohu.com)、網易(t.163.com)和騰訊(t.qq.com)將會全部實行實名制。雖然這規定聲稱是「自願」,但是用戶若無實名認證便不能發布和轉發消息,只能瀏覽內容。而帳戶名稱則不受影響。
據統計,65%的中國網民有開設微博,用戶數目愈3.2億。 有網民質問「不做就限制!!!這樣也叫自願」,亦有叫大家齊齊翻牆轉用Google+和Twitter,停用新浪微博,抛售新浪微博股票等。更有網民惡搞,搜尋並傳閱方濱興個人資料,(即所謂的「中國的防火長城之父」),嘗試在各網站註冊登記。
原文見此連結,翻譯協力:離、希。網站相關文章可見「網絡自由」的 tag。就 PIPA 的立法,美國的維基網站在2012年1月18日曾關站抗議。
致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瑞德(Harry Reid)
Twitter日前在官方部落格發表題為「Tweets still must flow (Tweets 必須繼續順勢而為)」的網誌,簡言即為了打入更多言論自由受限制的國家,會按要求審查twitter內容。
網誌以一年前發佈的文字開始,題為「The Tweet Must Flow (Tweet必須順勢而為)」:「開放的信息交流可以積極影響全球......幾乎世界上每個國家都同意言論自由是人權。許多國家還認為,言論自由承載著責任和有其限制。」

圖說:2012年1月18日維基百科關閉網站,抗以美國SOPA和PIPA議案打擊網上言論自由
維基百科(Wikipedia)今日(18/01/2012)於本港時間下午一時開始,關閉英文網站二十四小時,抗議美國參議院提出的「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rotect IP Act)及眾議院的「停止網上盜版法案」(SOPA)。維基表示,兩條法案將會嚴重打擊互聯網的開放性和自由度,希望借此鼓勵讀者站出來向立案說不,並提供超連結請讀者向國會代表示達意見。谷歌(Google)也會在首頁加上超連結,讓使用者知道谷歌亦反對反盜版法。Google發言人更表示「如同許多企業、企業家和網友的立場,我們反對此法案是因為還有其他聰明的方法可以針對性的關掉這些國外盜版網站,而非要求美國公司來審查網路內容,所以我們會加入許多科技公司的行列,在谷歌美國首頁突顯此立場。」
圖說:拷貝教網站,有「福音」信訊、教義等欄目,宣揚檔案共享理念。
瑞典政府正式承認一間主張以檔案共享有權為教義的「教會」──「拷貝教(Kopimism)」。名稱源自「Copy me」。網站強烈支持各種下載和下載檔案活動,同時認為版權法侵犯資訊自由。教會聲稱,複製共享信息(kopyacting)類似宗教服務。教會的精神領袖指獲得官方承認是「邁向一大步」。
譯者:歐輝 作者: Oiwan Lam 原文來自 Globalvoicesonline.org
2011年年初,中國當局採取鎮壓手段,防止內地出現如阿拉伯地區的茉莉花革命;2011年年底,民眾對腐敗的地方政府與非法徵用土地,忍無可忍,發起連場草根起義。
茉莉花革命鎮壓

美國眾議院早前提出了「停止網上盜版法提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簡稱SOPA,此草案將加強和擴大網上侵犯版權的處罰,並可能迫使含有盜版內容的網站關閉或阻止用戶的搜索引擎發送至他們網站。假若網站內容少了這些非法行為,如在網絡上下載盜版電影和歌曲,傳統媒體機構將會從中得益。因此,法案備受爭議,認為只維護荷里活的利益而已,美國最大的高科技公司,如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以及社交網站如Twitter、Facebook均表示反對該法案,認為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相反傳統媒體機構如全國有線和電信協會(NCTA)則支持及保衛草案,兩大勢力持相反意見。
中國共產黨員、被網民戲稱為「中國防火牆之父」的方濱興,2006年至今任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名譽主任,又是中國網絡防火長城(GFW)關鍵部分的首要設計師。他近日出席論壇,就中國未來網絡發展致辭,提出的「未來的互聯網安全」的權利,強調互聯網主權及國家內聯網的發展。他的講話可能意味著中國聯網的未來計劃,言論令關心網絡自由的網民不寒而慄。發言中他多次以「安全」為由,合理化中國的監控手段,更可怖是他提倡網絡主權,似乎想把國內互聯網絡與外地分割。
在公眾質疑法改滯,眾多民生所急高官承諾的法改項目一再延誤的情況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卻啟動全無迫切又聲稱全無立場的《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修訂諮詢,更動用三百五十萬公帑進行民意調查。新澳門學社成員獲邀參與了相關的商議或民調活動,發覺受聘公司在官員指示的局限下進行的民調活動,把相對先進的商議式民調弄得錯漏百出,而新聞局之所謂無預設立場,更無法令人相信。茲發表意見如下:
在新聞局指下啟動的商議或民調內容,竟一廂情願地把《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修訂諮詢的焦點集中在成立出版委員會、頒佈新聞工作者通則等方面,導致熟悉本地傳媒運作實況者拒絕參與,並使平時未關注本地傳媒運作實況者被擺佈誤導。
在上述背景下,受聘公司連聯絡本地傳媒專業人士參與諮詢活動困難重重,錯漏百出,除了不是所有新聞從業員都在被抽籤之列外,而為傳媒機構做茶水的工作人員都被選中在「專業組」,大大削弱專業組的代表性。當被質疑到有關錯失,受聘公司人員又改稱「專業組」代表只作為參考,與最初說法不符,連研究方法都不能貫徹,科學性更無從說起。因此,儘管受聘公司宣佈將「專業組」的「商議式民調」降級為「焦點小組討論」(focus group),但宣稱「公眾組」的數據有效,但新澳門學社質疑,本身對傳媒專業不熟識的公眾基於如此有基本邏輯及事實錯誤的資料作出討論,所得出的數據如何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