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oyangu.com/2011/04/justice_pp_dp/
自從民主黨通過政改方案後,就一直受到各方人馬的攻訐。一方面,民主黨自我感覺良好,認為通過政改會得到溫和的市民支持;一適間,以黃毓民和陳偉業為首的人民力量就痛罵民主黨出選港人,要在區議會把民主黨殺得片甲不留。
啟敢無意將評論民主黨或人民力量孰是孰非,啟敢只是感嘆,雙方的論述水平不高,雙方只是互相叫罵「人民力量益咗建制派」或「民主黨是建制派B隊」,之後的論述就付諸闕如。這樣的政治論述,如果能夠讓港人有所進步?啟敢不才,在此引入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的討論,讓我們反思狙擊民主黨的林林種種。
根據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所言,決定正義不外乎是三條路徑,第一就是將整體功利和福址最大化;第二是尊重自由和尊嚴;第三是從目的和美德下手。如果,我們用這三條路徑來檢討狙擊民主黨,我們的討論是不是更理性,更深入,更謹慎?
世上哪有一個國家會賣廣告叫人去熱愛它的憲法?憲法是法律,只可以遵守、尊重、維護卻不可以熱愛,市民受法律保護,是國家執法部門的責任。在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最熱愛法律的可能是律師,而人人當法治是理所當然,自然不會對一套憲法本身感恩戴德,最多是對有份建立這一套法律的人心存敬意。想來想去,熱愛一詞,只會是人民從沒有法治過渡至法治社會時才發生。這麼要不是香港在97年前不存在着法治,就是香港市民因某種原因不期望97年以後的政權並不一定會遵守及尊重法律,因此看到她居然會依法治港時「喜出望外」。
另外細心分析歌詞,亦可以發現作曲者某些奇怪想法是大開我此等孤陃寡聞之輩的眼界:
1.法律不是政客,不需要人擁戴、支持,要人民全力支持的,通常就是什麼主義、什麼藍圖、什麼計劃,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換句話說,原來此憲法起草者心中有鬼,憲法竟然還要爭取人民支持。香港的新法治原來建基於民綷主義之上;潛台詞就是:假如一日香港政府、中國政府不得民心,基本法這套憲法就無謂遵守!
2.這種熱愛背後的心態原來是建基於功利主義:「讓國越富 家越豐 想安邦 先安家 既利國 這利家共享榮華」,思想好不滑頭;潛台詞就是我們支持國家實這套法律,因為香港要依靠中國才發達:想不想富貴,想發財就要守法。原來在新中國,連法律也要靠不停的收買人心來維護?作曲者是不是在曲線表明中國不得人心?
(轉載自: http://newnewhkcc1976.wordpress.com/2008/06/30/%E4%BA%BA%E6%A0%BC%E9%80%...)
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這樣的故事:他有一個「醒目」表哥,學業成績平平,只是一把口永遠不會說令人不高興的話的人,1989年6月5日,他表哥要到維園參加悼念六四死難者的集會,他表哥的母親:精明街坊立刻以「香港的局勢很亂、外出會俾人利用、政治的事不是平民百姓可以理的」三大法寶,把他表哥留在家中。後來,有一次我朋友探望他,他表哥的父親就高高興興拿出了一篇「香港未來經濟好好好,萬事大吉」的文章,說被某報紙刊登,是人生一大成就云云。我朋友心想, 這些拍馬屁文章,一來中文的水平一般;而內容新意欠奉,似乎亦沒有什麼有力的論據來證明命題,因此不置可否。後來,他表哥在香港找不到事業的出路,便追求在美國的一個親戚,而在美國的女孩子較天真,不久他表哥便和她在美國結婚,氣得他表哥保守的母親人仰馬反,以為是自己前世做錯了什麼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