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人 權 監 察
HONG KONG HUMAN RIGHTS MONITOR
新聞稿:2012年1月8日
勿讓霸佔公共空間反對族群歧視的事件助長排外意識
就近日D&G禁止市民在門外拍照事件,香港人權監察批評任何財團侵佔公共空間,剝奪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公共空間屬於人民,人人平等無分族群膚色,亦不容財團商家侵奪。
D&G禁拍事件,正好說明社會需要反對任何形式的族群歧視。然而我們又注意到,事件當中出現了一些助長族群對立的言論,並擔心這些言論長此下去將會進一步激化社會上的族群對立以及仇外情緒。
人權監察認為,任何人都應避免把財團霸佔公共空間和公眾不滿族群歧視的憤怒,轉化成族群對立的情緒,亦不應藉此事煽動任何基於種族、族群、出生地以及來源地的敵意,助長甚至推動排外意識,捨棄香港的公義、平等、族群共融等重要的人權價值。
《星島日報》一家之言 2011年4月13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孤寒成性的特區政府,一貫死守公共開支不得超越20%GDP的死線,奉行「審慎理財」、小政府大市場的極保守財政策略。多年以來累積來的威權,今趟一次過敗於雙曾手上。
不久前,曾俊華剛還表示對派糖反感,甚至在自己網誌上信誓旦旦:「我不派糖」。言猶在耳,在會見建制派議員後,財爺便急急打倒昨日之我,宣佈向所有成年永久居民派六千元。不過在網誌上,財爺對這種不理性行為又有以下的深刻分析:「由於『派糖』的語意不清,所以每當一項措施被理解為『派糖』後,社會上就有意見認為,這是利用小恩小惠,攏籠絡個別階層利益的手法,但這往往就令社會討論失去焦點,損失了討論這些措施的合理性和需要性的機會。亦由於社會以為這是一種利益輸送,以致社會上不同階層和組別的市民,就會集中於『有』與『沒有』的計算,結果就是大家在受惠與否的問題上打轉,未能受惠的市民可能會憤憤不平;取得部分『好處』的市民則認為應有更多;沒有『得益』的階層固然不滿。即使『受惠』階層也陷入與其他人比較的計算,大家根本無從探討這些措施背後的社會公義和政策合理性等問題」。
(香港‧二零一零年十月五日) 香港人權監察關注今日高等法院有關變性人士結婚權敗訴的判決。人權監察關注到,法庭以社會共識及公眾利益為由,以多數人的意願和取向否定小眾的基本人權。
法庭在判詞中,亦同意醫學證據顯示,接受原本生理性別與否,並非個人選擇。然而,法庭卻判決婚姻性別不包括進行變性手術後的性別,令他們不能以變性後的性別結婚,否定了他們以新性別重過新生的機會,可能已剝奪變性人士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基本權利。(註)
人權保障不應取決於社會共識及公眾利益,尤其牽涉小眾的權利時,不應藉大眾意願、文化或價值觀此等狹隘思想,否定小眾的基本人權或人生意義。法庭不應以社會共識為由,否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在憲制層面引進它的《基本法》,隨著時代的進步,可以為變性人士在婚姻方面提供人權保障,尤其《公約》的目的在於無所歧視地維護每個人各方面的人權,包括變性人士在變性手術後,以新的性別締結婚姻和組織家庭的權利,否則變性人士的生命意義和基本權利,都會差不多徹底地遭到否定。
人權監察指出,解釋人權公約和憲法文件的一個重要法律原則是顧全有關文獻的目的,而且要視這些文獻是具有生命力的,能隨著時間而演化,面對轉變中以至全新的事物。
《星島日報》一家之言 2010年5月12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早就聽過新會商會學校許許多多的感人故事。家長一封言詞懇切的來鴻,讓我親身來到這所學校。
學校位於名校林立的中西區,附近居住了不少富裕人家,而該校則是一所平民學校,校舍早於五十年代建校潮時代興建,今天難免顯得有點殘破和細小。雖說是所平民學校,但學校實踐的卻是宏大的教育理想。當多數主流學校為保校譽而只願取錄他們眼中的「好學生」,新會商會學校卻最願意接納新移民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前者佔學生總數多達四成四,後者比例也達三成二。在這裡,老師費盡心力扶持每個在起跑線上落後的孩子,學校的大愛也感染了同學,從實踐裡學會體諒和包容。
已是下午四時多,學校依然充滿活力,除了留校活動的孩子,也有很多家長及有心人為學校當義工。學校因收生不足,已接獲政府殺校令,這天來到這裡,本就要與一班家長商討救校方法,可惜我因大學校務姍姍來遲,家長早已走得七零八落。於是,校長帶我在校內到處逛逛。從外邊窺看各個班房裡,老師和義工正用心為學習進度不理想的孩子補課。然後,我跟一些家長攀談起來,知道更多關於學校有教無類的故事。
港平機會就殘疾歧視條例諮詢公眾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2510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現正就<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的修訂版,進行公眾諮詢。這次諮詢,是新任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履新後,進行的首次大型諮詢活動。公眾可以到全港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免費索取有關的諮詢文件。
公眾可以將意見,於2010年7月8日前書面交回平機會。早前,社會服務機構香港社區發展網絡已交了一份意見書。社發網總幹事龍緯汶在意見書要求,<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應加入下列內容:僱員如因其殘疾狀態,而需要到公立專科診所覆診時,僱主需要盡量配合。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小檔案
主席:林煥光
地址:香港太古灣道14號太古城中心三座19樓
電話:25118211
傳真:25118142
電郵:eoc@eoc.org.hk
一月一日我沒去遊行,一來因為我自己有節目,二來我已經很久沒去主題不明確清晰的遊行,說坦白一點,是我支持全民普選但不支持五區總辭,個別搞手還將之冠名為「五區公投」,要我跑在那橫額的背後可非我所願也。
一月二日我看了很多報紙,《蘋果》、《東方》、《太陽》、《明報》、《星島》都有看,電視新聞每個台的也都有看,免得自己所知的只是片面,事實上,個別媒體可能會在事件甲很中肯,事件乙又有自己立場,現在已經沒有真正可以信賴的媒體。
色色剪報,信哪一套?
以下是一些撮要,分別摘自甚麼報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會信哪一套。
「策劃『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的社民連與公民黨,抑或否決參與五區公投的民主黨,昨天拋棄前嫌、團結一致地高叫『廢除功能組別』,將槍頭一致對準拖延普選的中央與特區政府;連支持或反對五區公投的市民昨天也和平共處,和而不同地力爭真普選。」
「泛民昨日發起元旦遊行,但卻再一次凸顯出泛民之間的分歧,公民黨及民主黨各自打着不同旗號。」
「黃毓民在遊行表示已與公民黨達成共識,兩黨將於本月廿七日,即農曆新年前最後一個立法會會議後宣布辭職,下星期公布詳情。」
「公民黨梁家傑不回應是否已敲定辭職日子,表示聯合工作小組於時機成熟時公布。」
普選真的大於一切嗎?
你或者會說我政治冷感,但議員的作用不是應該以民為本?
相比起來,普選對我來說真的太遙遠,相信對普羅市民也是。
黃毓民、何秀蘭都是我向來欣賞的議員,不限於挑戰權貴亦有關注到弱勢,二人不約而同在「家暴條例」爭議中的表現叫人激掌,一般人針不拮到肉是不知痛,能夠以行動去維護同性戀、性工作者權益,甚至是挑戰宗教勢力的人在社會上已經不怎樣多,二人兩張嘴可能就是僅有的管道。
不公義而切身的事,有更多圍繞你我身邊,我們期望議員可以為我們做得更多,務好你們的專業,一如當初我們用選票造就你列席議事堂的期望。
議會是不是一個可以自出自入的地方?以為自己一定可以「出了又入」又是不是太過「老定」?
我反對黃毓民的辭職,這不是我不愛民主不想普選,而是他過去為我們做過很多事,市民就是需要這些議員,但我就是怕,怕他落車上不回來,不容否認黃氏在議會的激進作風確實嚇怕部分人,所以這種「視死如歸」的「骨氣」有何風險,黃氏以及每個聲言支持總辭的人實有責任計算。
過去,何秀蘭一直有向政府爭取反性向歧視立法,但做了四年議員,直到2004年落選立會都未通過;去年何氏重返議會我們都很高興,因為知道她會繼續走那仍然很遠的路,可是當我知道她支持五區總辭,僅為一個普通市民的我就感到很失望了。
當你們都走光了,試問到時還可以有誰為弱勢發聲?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提防校園驗毒計劃 免招人權被侵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明日展開的大埔校園驗毒試行計劃的細節有違人權,亟待改善。計劃侵權問題包括欠缺自新保障、有違免自入罪權以及私隱保障成疑等,以致與計劃協助學生的原意背道而馳。然而,政府一意孤行推行驗毒計劃,美其名是為學生福祉,實質是犧牲學生人權。人權監察提醒學生對計劃提高警惕,以免誤墮箇中侵權陷阱。
人權監察認為現行的校園驗毒計劃仍有一連串人權問題。例如現時並無類似《罪犯自新條例》的保障,豁免參與驗毒的學生將來可合法拒絕透露測試結果,學生日後在升學、求職或填寫保險文件被問及測試結果,可能有責任道出真相。在被問及未能保障學生自新時,當局只是藉詞推搪,以紀錄在計劃完結後將會銷毀來轉移視線,推說學生應自行想如何回答,把責任推在學生身上。 [1]
計劃亦有違避免自我入罪權。計劃只保障參與學生呈陽性反應或承認吸毒不會獲檢控,但其他情況,即若學生承認藏毒、販毒、教唆以及協助他人吸毒,則可能會被檢控,但事前並無足夠警告,讓學生知道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有違以輔助為主的教育目標。
私隱缺保障:學生呈陽性測試結果易被辨識
平機會主席招聘標準不當 遴選委員會代表性不足 恐淪為掩人耳目的假遴選
香港人權監察對政府公開招聘平機會主席的標準不當、程序不明和遴選委員會代表性不足(*)感到失望,擔憂是次招聘淪為有名無實的假遴選。政府在制定的遴選準則和程序時並無廣泛徵詢使用者、民間團體和公眾,遴選委員會的產生欠缺透明度,操作方式不明,成員亦未有廣納利益相關的使用者和民間團體參與,準則輕視促進人權和平等機會的經驗;加上民間團體早於八月底已聽到消息平機會主席已有內定人選,而且招聘期亦比較短,令我們擔憂所謂的公開招聘只是掩人耳目,徒具虛名。人權監察促請,政府必須確保遴選過程及安排符合《巴黎原則》,遴選過程須具透明度及公民社會的充分參與。
政府在是次招聘過程中成立一個遴選委員會,負責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最適合的人選。人權監察認為雖然這較過往委任平機會主席的做法有所進步,但遴選委員會的組成仍有嚴重缺憾,嚴重影響遴選工作。首先,政府未有交代這個遴選委員會的成立程序及委任人選的準則,而且委員會代表性不足,成員欠缺多元廣泛的促進人權和平等機會的背景,尤其未有包括來自從事人權和反歧視工作的非政府組織、弱勢社群及其服務提供者的代表等。
早前政府建議分拆平機會主席及行政總裁職務,將主席兼職化,平機會竟表示支持,我們對此感到極度遺憾,這反映醜聞後的主席對政府千依百順,委員對平機會的角色無警覺性,難以寄予厚望。我們擔心,把平機會主席兼職化,會削弱他/她行使權力的能力,損害平機會打擊和消除歧視的效能。要根治平機會管理不善的問題,政府必須痛定思痛,改革現時黑箱作業用人唯親的委任制度。
人權機構主席應屬全職
我們相信只有全職的平機會主席,才有全副時間及精力投入委員會的反歧視工作及管理運作。若主席轉為兼職,我們擔心他將會變成一種工餘的名譽性工作,甚至淪為政治花瓶,而其全職工作,亦可能損害平機會的獨立性和公信力,不符國際標準(*),與國際慣常做法脫軌。若找到一名有承擔的業餘主席,要他放下本職的工作處理平機會事務,對他亦不公平。再者,主席由全職轉為兼職,其薪級點下降,連帶在建制中的位階下降,既削弱爭取最佳人選的條件,亦有礙主席與行政部門打交道時所發揮的作用。
管理不善源於委任制度
平機會近日屢遭批評管理不善,並非沒有設立行政總裁所致。否則,按政府的邏輯,則申訴專員公署及私隱專員公署都屬管理制度不善,要設立行政總裁以削弱專員的權力,我們對此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