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空間

性/別文化嘉年華

日期: 
2010-03-22 - 2010-03-26

各位熱心參與活動的友好
抱歉由於活動受到外來因素影響
嘉年華的內容將會有更改
由於內容仍在商討
現階段未能公佈更多

詳情請繼續緊貼活動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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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 97097365 Hazel / 68034108 Zero

性/別文化嘉年華籌備小組

十二年來強迫拍賣了甚麼?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8.html

林鄭月娥以及一眾地產發展商,借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為例,抽死人水來為推行強拍護航,說降低強拍門檻,是為了舊區重建。

港台新聞:「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降底舊樓強拍門檻辯論中表示,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重建舊樓的需要提高,更新香港舊區是整體社會要解決的問題。

她表示,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她反對有議員將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解讀為強搶市民產業,亦不認同是官商勾結,亦非漠視私有產權。政府不能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真的嗎?林忌早在 2 月 11日的文章《塌樓多得特區政府》已經引述 1039 期壹周刊報導提過,倒塌的馬頭圍道 45J 業主,「唔係咩富豪有錢佬,只係一位九三年已經離婚,現年五十二歲的婦人,其前夫於 1991 年只以六百五十萬的價錢,已經購入全棟物業」。

林鄭口口聲聲以馬頭圍道塌樓為例,事實呢?馬頭圍道的塌樓,根本就和分散業權無關,也和甚麼《強拍條例》無關!全棟物業都由同一業主擁有,為甚麼沒有發展商向佢提出收購重建呢?

「6、7、80——歷史斷層中的社會運動」分享會

日期: 
2010-04-17

日期:4月17日(星期六)
時間:晚上7時30分至9時30分
地點:序言書室(旺角西洋菜南街68號7字樓,銀行中心Body Shop對面)
主持:周思中(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1970s:不為懷舊的文化政治重訪》編者)
講者:幾位當年《70年代雙周刊》的成員、八九民運的中學生參與者、陳景輝(80後社運青年、評論人)

本雅明以廢墟形容歷史,錯失的機會及未圓的承諾散落廢墟現場。

有說七十年代是火紅的,八十年九十年代是前途問題八九六四後過渡期,千禧年後是零三七一反世貿皇后反高鐵——當然甚麼年代的「搞搞震」青年也有人說「不過是少數」,但世界卻也沒有如統治者所預言的明天會更好。

難道社會運動不正是在兩難下奮力開拓麼:目標雖然是群眾的支持與認同,現實畢竟是大眾的偏安與旁觀。代代都有社會運動,不同年代的社會行動者可如何對話?對思考香港的過去當下與未來會有甚麼意義?

二零一零年乃《70年代雙周刊》誕生的四十周年,「出一進」剛好出版了當年「70」分子侯萬雲先生的原著劇本《1970s:不為懷舊的文化政治重訪》。本分享會藉這機會,請來不同年代的社會行動者聚首對話。

一個尖碼, 容不下一個雪榚仔?

上星期六路經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 見到很久沒有見過的雪榚小販-原來他就是早前被食環署票控阻街的朱叔叔

早前他已上庭, 並拒絕認罪 - 在公共空間內擺下檔, 又有牌, 食環咁都要趕絕?

法官大人問朱叔叔可有證人証明他當日的擺賣的位置, 故朱叔叔希望大家可以幫個手, 如大家在2009年12月19日下午2時至3時路經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 目擊事發經過而又願意為朱叔叔做證人, 請聯絡我 hkstarbus@gmail.com 以便安排

延伸閱讀:
太陽報 2009-12-20 食環署野蠻 趕絕雪糕仔
2010-03-12 雪糕仔被控阻街拒認罪

影像串流: 

《咔》攝影文化誌創刊分享會

日期: 
2010-03-20

《咔》攝影文化誌籌辦已久,當中曾經歷無數的方向摸索才得以面世,內容的細節也經過精心編排。本書第一期內容涵蓋

層面廣闊,表面上在社會裡搜羅各種被我們所忽視的影像和有關的現象,內裡卻其實潛藏一個命題,就是「攝影作為資訊

詮譯的工具」。影像的意義在時代演變中一直在變化,在今天已涉及生活的各個層面。到底於今天我們被影像資訊轟炸的

年代中,我們會對多少的影像有所反應?我們有否思考我們所視?攝影本身作為資訊傳達的方法又能如何幫助我們?《咔》

攝影文化誌相信,大眾都需要有分析影像及影像文化的能力,以至我們不會盲目地相信所見或單一地使用相機作為捕捉影

像及所謂「真實」的工具。

《咔》攝影文化誌創刊分享會除了會與讀者分享創刊號當中的視野及角度,更會以今期的命題方向與觀眾互動。是次分享

會邀請了不同背景的嘉賓一同對我們於城市所發現的有趣影像作出即場回應,延伸照片的討論空間,更歡迎觀眾帶同自己

所搜集到的奇趣影像同場分享。

日期:2010.3.20 (Sat)
時間:3:00pm - 4:30pm
地點:油麻地 Kubrick, 油麻地眾坊街3號駿發花園H2地舖
電話:34838570 (Tina)

"成功" 保留永利街!?

今日幾段報導: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16/4/h1cn.html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art_main.php?iss_id=20100316&sec_...

為何會將成功加上引號框框和有問號
若仔細看多篇報導, 現時只不過是 "市建局" 收手, 還要看 "城規會" 是否接納 "市建局" 的建議
但我個人認為, 機會都相當高的

若再看看多篇報導, 該還可以看到一條伏線, 就是市建局指這個項目將會出現虧蝕
或者就是這個可能, 就拯救了這個充滿特色的小街

借用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所講的道理, 既然能夠成功爭取到保留, 甚麼原因又是否重要呢

這條小街, 確實充滿著一份氣氛, 這種氣氛不單是一份 "懷舊", 更是從中滲出的淡淡的人情味, 和記載著1960年代香港人奮鬥的歷史, 也就是某高官講過的 "獅子山下精神", 就是這些, 已值得去保留。若再引用某環保組織經常關注的 "屏風樓" 和 "現代樓宇設計千篇一律" 的問題, 就是這條小街的舊建築, 正好帶出點點的特色出來, 讓人細味當中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6.html
1998 年的葉國謙於臨時立法會:「強制一些小部分業權業主出售其土地,某程度上是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故此,堅持在充分兼顧小業主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作出強制收購,這是民建聯審議條例草案的原則。民建聯認由於舊區重建的主要障礙是來自“ 棺材釘” 及下落不明的業主,為數應不太多,故若申請的業權份數過分低,對小業主並不公平。故此,民建聯堅持發展商只能在擁有九成或以上不可分割份數的情況下才能申請,而遇特殊情況,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方可將要求降至八成。」

看看臨時立法會的發言紀錄,當可清楚民建聯的一貫手法--於 1998 年時,他們為求通過「強拍條例」--即香港法例第 545 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就以上述的發言應付市民,說通過條例的目的,是為了「為數應不太多」的「主要障礙」--「棺材釘及下落不明的業主」。

可是才不過 12 年,難道香港人突然多了很多「棺材釘」嗎?難道香港的業主突然大量下落不明嗎?為甚麼民建聯今日居然要支持政府的議案,把強拍的門檻由九成下降到八成?

後展覽時代的來臨─千禧過後主要展覽場地的轉向

下本以舊文再延伸,欲記下千禧後的香港藝術的「社會效益」﹐並刊於本月(2010年3月)台灣藝術雜誌《典藏 今藝術》以香港當代藝術專題之中。

後展覽時代─千禧過後主要展覽場地的轉向

香港始終地少人多,土地永遠是政治和經濟的發展關鍵,繼而影響社區發展和文化空間。空間限制影響創作,也影響展覽文化。空間向來是香港藝術家多思考的課題,如果從展覽角度考慮,空間似乎關乎策展人和藝術家對展示模式和展場設計思考,但展場管理者依然是展覽權力的核心。展覽場地的變遷,於是體現藝術家如何處理這場「土地爭奪戰」。誠然展覽選址的變遷,可能出於現實限制的折衷方法,未必與創作模式和內容直接相關,但展覽場地的發展潮流卻反映藝術社群和策展文化的轉向,千禧過後將近十年,更多的臨時展場和對應社會議題的展覽出現,藝術家的創作從九七年被受外國觀眾關注,變成今天更受本土觀眾興趣和討論,也促進藝術家的展出機會,一種泛展覽的氣氛似乎再次興起。

1997年後更多香港工業北轉和沙士造成的經濟影響,讓藝術家較從前容易租用工廠工廈單位作工作室。於是藝術家用自己的工作室展示作品,成為爭取觀眾和策展人一睹作品的折衷方法,亦構成為藝術空間之後的新興展覽場地。(註1) 沙士過後,香港樓市和經濟低迷,地理和租金因素促使不同背景的藝術家在各區工廠大廈內形成工作室社群。2001年後不少工作室開放日或展覽相繼出現,構成「工廈工作室」現象。(註2) 沒有工作室的藝術家,則努力拓展更親近大眾的展示空間,如咖啡店、書店、商場和店舖等。隨著政府提倡創意工業(2003)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項目(下稱:西九)出台(2004),由來已久的商場藝術展覽,隨之以「當代藝術」、「香港藝術」、「新晉藝術家」作品牌,再次蓬勃起來。商場展覽一方為地產商爭取未來西九項目作準備,另一方面藝術家較易獲得媒體報導,於是成為千禧年以後的新展覽潮流之一。同時,兩大拍賣行集中在香港拍賣亞洲當代藝術,拍賣市場興旺,加上媒體廣泛報導,也許為商場舉行國際藝術展覽和刺激中小型畫廊不斷增加提供誘因。這些新晉畫廊亦開始代理香港藝術,簡接為年青藝術提供了另一展出和發展的機會。(註3)於是更多不同類型的展覽空舉行於的非正式規展場。

「藝術空間」之後的工作室與工廈空間

1997年前後各民間藝術空間組成,1A空間、Para/Site藝術空間、和藝術公社,在空間可塑性、籌辦和策展力度上都構成「三國鼎立」的時代。「藝術空間」一詞成為90年代藝團與展覽結合的代名詞(註4),也是民間自營展場的代表。不過千禧年前後,藝術空間漸漸變得成熟和體制化,加上展覽檔期飽和,有些藝術家索性開放自己的工作室來展覽。(註5)

用工廈作展覽不是新鮮事,藝術公社在1997年成立於工廈單位內,並展出大陸前衛藝術,可是它似乎未能配合當時裝置熱潮中在地性(site-specification)和脈絡化(contextualization)的展覽文化而沒有被仿效。開放藝術家工作室亦不是新鮮事,90年代中的「藝穗節」已舉辦參觀藝術家工作室的活動。(註6)那時香港金租依然高昂,工廈loft living文化未被引進,只有少數藝術家能有自己的工作室。比方「The Workshop」(註7) (工作室) (1983-1996)這攝影團體,把工作空間不定期騰出作展覽用途,以及Para/Site組織的前身展覽「西環新客」(1996),先租用商用地舖作工作室來創作,後作現場展覽。2000年後,由多個鄰近工作室構成的「工作室群」在各工業區內出現,「工作室開放」變成平行展示工作室狀況和展出作品的展覽模式。首先自發組織起展覽一眾工作室的,是2001年在火炭工業區舊工廈內租用兩三個工作室的一群大學藝術系師生們。(註8)由於没有正規宣傳,早期展覽只吸引了部份藝術家及朋友參觀。此後該展覽每年持續自費舉行,漸漸獲得媒體報導。從原初報導成工業北移構成的新工廈使用模式,變成到後來被介紹為本土創意產業潮流下民間自發的案例,吸引了大眾和官員的興趣,也令區內藝術家陸續增加並主動參與,促成了每年一次的「伙炭藝術家工作室開放日」(下稱「伙炭」)(註9)。

藝術家把工作室用作展覽場地,各人自有不同的想像和期許。(註10)從展覽籌劃而言,免除使用場地所需的行政工作及檔期限制,展出形式、內容及檔期上都取得自主權和彈性。最重要是繞過策展者,突出藝術家的自主。伙炭是由各工作室自資籌辦,每年某日集體開放而成,進而發展出「前舖(作展覽)後居(以創作)」的新藝術社群文化。工業區位置偏遠,辦展覽本來不易吸引普羅大眾。不過因其持續舉辦,加上西九議題、創意產業和藝術活化老區的政策出台而引起媒體報導,繼而獲得地產商贊助,(註11)使得原來只限於閉門創作的工廈單位,成為新的展覽場地。此後各地(主要集中於柴灣、觀塘和火炭的工廈區)均有類似活動,並加入不同元素,特別是討論會和導賞團。另一批在柴灣區內的工業中心設工作室的香港藝術學院準畢業生,於2002年配合開放工作室舉辦展覽「開閘」及討論會,(註12) 成功引起媒體報導和大眾參觀, (註13)算是首個大型「工作室開放」。可惜各藝術家其後因租金或使用率而陸續遷出,展覽便再沒有舉行。部份遷走的藝術家,則進駐到同區早有攝影師工作室的工廈,讓它成為另一個不定期舉行藝術展覽的工廈區。各工廈出現的展覽文化繫於藝術家自發,其組織簡單,主辦者隨各活動轉換,展覽模式亦以工作室為單元,以多個展覽合成展覽群,統一宣傳。相比藝術空間,工作室群的組織鬆散,沒有核心成員,展覽多是自資舉行,只有個別發展成受資助藝團。這種藝團組織的變化,正反映了藝術家為本的組織結構漸漸走向功能性而缺乏凝聚力。60、70年代的藝團多由理念相近的活躍藝術家創辦,通過持續展覽,推動共同和新興的藝術理念。80、90年代的組織旨在凝聚力量,爭取資源,另闢空間以便聚會交流(註14),成員的藝術風格各異,因應資源和空間而發展出不同的展覽模式。今天的工作室開放,更似古代的墟期或醮會,展覽模式大同小異,但各藝術社群均以某學院的藝術家或某藝術媒體為主,呈現地區特色。此外沒有核心成員和組織,活動多屬短期,沒有長遠發展目標,發展亦受租金的市場波動所影響。(註15)於是有些青年藝術家開始無力承擔,資深藝術家、商業創意人和畫廊進駐後,讓工廈工作室文化變成工廈展場文化,使一年一度的伙炭以外,持續出現不定期展覽。

伙炭是民間自發的藝術生態生於私營工業區,不像北京789般容易讓政府介入。也許政府發現了伙炭這個成功模式,於提供退役工廈予非牟利團體營運工廈藝術村─「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註16)。2008年9月在超資改建和部份設施延期竣工的情況下開幕,並對公眾開放。中心透過鄰選機制,保證租戶的藝術類型更多元化,有中、西、民間及當代藝術工作者,亦有來自劇場、社區藝術、美術教育等專業藝團。其中以平面設計和攝影專業者和組織較多和活躍,幾個攝影組織分別以工作室作小型展覽空間,成為近年本地攝影展覽的主要場地。市民可以每日於開放時間內參觀,中心提供展覽和活動外,亦希望租戶自行開放予公眾參觀,但很多租戶都拉上窗簾,謝絕假日業餘攝影迷的拍攝和遊客的騷擾。這樣像溫室的藝術村,座落於石硤尾這老區,有批評它以活化之名,藉創意產業將老區士紳化,推動土地發展,漠視區內文化和低下階層的社區需要。可見藝術村以工作室開放模式吸引了大眾,亦方便了藝術家發表作品,卻未必能把藝術文化和社群融入區內。

保育展覽

政府以藝術項目注入保育工程,已是明確政策。於是不少保育的推廣活動都邀請藝術家展出作品,筆者相信此舉一為推號入座的推廣保育,二為未來進駐藝術項目作試驗。展覽以社區文化和本土歷史為題,在90年代中「藝術空間」時代較突出。這種主題有效令大眾以共同議題討論藝術,亦利於申請資助。自2003年7‧1遊行中發展出嘉年華會式的遊行文化後,更多藝術家自發以藝術表達訴求。2006年開始民間藉藝術活動引起大眾關注社會問題,官方則以藝術創意活動活化老區舊文化,分別讓更多本土藝術家參與有關保育的文化展覽。從2006年W.A.S. (註17) 以行為藝術表達訢求,反對清拆具歷史意義的天星碼頭和鐘樓,及後不同的藝文人士都在各場保育及爭取公共空間自由等社會運動中,舉行各種現場文藝活動,如香港市集文化節(2007)、騎劫時代廣場 (2008)(註18)及反高鐡 「阿凡達」放映會 (2010)(註19),來代替示威靜坐。相反,官方多會資助民間組織在列入保育規劃的地方內舉行大型藝術展,如「監獄美術館」(2007)和「香港‧深圳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2008),體現以藝術活化歷史建築的保育立場。這些展覽讓創意人有更多的展出機會,但作品不免對號入座地回應展場歷史或展覽主題。除了引起大眾參觀,對展場附近社區沒有直接關聯。相反,民間自發以展覽兼導賞團介入社區的文化保育工作,並開放予區內居民共同籌辦和參加,如灣仔民間生活館(註20)和活化廳(註21)把展覽場地變成居民蹓蹥的社區中心,體現社會參與式藝術(socially engaged art)的模式。以藝術之名的社會運動,以文藝活動的親和力吸引群眾聚集,加強聲勢,亦配合主流媒體以圖像為本的編採方向,有效宣揚其訴求。由於保育事件和項目將陸續出現,這類保育活動和場覽場地將繼續出現,策展人於是更多在這些非正規展場發揮。多元化的週邊活動,啟發大眾思考和參與,避免對號入座的短期生產作品,以及完備的考慮場地改建和策展脈絡,都成為獨立策展人的最大挑戰。

另類游擊──展覽場地以外的展覽

正規展場依然有限,於是因應策展因素或資源,各式各樣的場所都會被考慮。選用商場或公共空間,反而能保證參觀人數,或更有彈性地使用場地,對於媒體藝術展覽,非正規展場更是常見之選,如「樓上樓下」(2005)設於鬧市的電影中心及書店內,而「Project Big Bang」(2007)則短期租用工業大廈地舖。因為一般展覽場未必能為媒體藝術提供技術和硬件設施的專業配合,所以無論在任何空間展出,皆要作出全面的展覽佈置和設計。。同時隨著創意產業熱潮,藝術家比設計師更受小商店和商場觀迎進駐辦展覽以利品牌推廣。於是上樓書店和大型商場分別免費提供的空間雖小,依然成為短期展覽的新選擇,同時讓藝術家與場地提供者同收宣傳之效。千禧年後有些咖啡店和書店的主希望將藝術、商業與生活結合,故歡迎展覽申請。由於地方小亦非正規展場,多數限於書櫃或餐桌旁的牆壁上展出平面作品。這類小型展覽吸引媒體訪問,讓店主和藝術家互相吸納對方的新客,達到交叉宣傳之效,受年青新晉藝術家歡迎,卻少有策展意圖。反之書店亦不時舉辦展覽,始終空間所限,還是以平面作品媒介如攝影或繪畫為主。不過業務和觀眾類型相對清晰,吸引策展人針對書店的性格,以及文字和視藝作品的互涉關係來策劃專題展。(註22)現在書店或出版商會配合藝術家發佈新書,於書店內展出作品,把書店展覽化成推廣活動,於是失卻了原來的策展和展覽的實驗可能。

商場展覽

有藝術家相信,現今都市人已很少進入藝術館看展覽,在商場舉辦展覽反而更接近觀眾。(註23)於是有策展人應商場邀請或自發策劃商場展覽,如「香港‧箱中作業」(註24)和「藝術窗」(註25)藝術管,策展主題通常不會對應展場脈絡,旨在展出多元而大眾化的藝術類型。西九項目推倒重來後,商場內的藝術展覽顯著增加,其中時代廣場和信和集團是商場藝術展覽的新來者,同時著重視覺藝術。信和集團除了提供免費場地或主辦場地,更以「香港藝術」(Art in HK)品牌表達對香港藝術的支持。舉辦展覽之餘,亦設講座及工作坊配合,並贊助「伙炭」的全港宣傳廣告,亦續漸增加常設展場(店鋪或大堂)的商場數目。(註26)時代廣場的藝術展則以當代著名藝家(如幾米、丘敏君和隋建國等)的大型作品為主。此外海港城多舉行設計新晉與品牌合作的作品兼商品展,新世界的K11以購物藝術館為定位,以商場作藝術展示空間。(註27)此類展場的展覽主題大眾化,吸引途人拍照外,亦吸引媒體報導商場的展覽動機。辦藝術展覽的商場漸漸增加,各商場開始掌握自己的定位,專注個別藝術類型、主題及藝術家群,不過這些場合都不易展出實驗性或具批判的藝術。此外主辦者考慮形象和宣傳效果,商場都對作品內和形式有不同情度的期望和限式,制作資金亦不一定理想。如新開業的K11購物藝術館以常設永久收藏和定期專題展覽的模式為新突破,但依然未及「粉樂町」和「大聲展」 ,可以藉藝術回應商場空間或文化。於是有些藝術家漸漸拒絶商場展覽,但造就更多設計人和新晉藝術家與流潮品牌合作的主題展覽。

「後展覽時代」
隨著展覽的需求和數量日增,近年在正規展場以外舉行的展覽愈來愈多。地理位置、展期和規模構成具各展覽空間的個性,使策展人、藝術家和觀眾需要在短時間內理清對演釋、創作和解讀作品的各種脈絡,明白當中藝術元素外的活動目的。當非正規展場的展覽不絕,正規展場(包括官方藝廊和民營藝術空間)失卻了惜日帶領展覽文化的領導地位,並為保持參觀人數和解決高昂的基本開銷而奔波,以普及化的策展進路展示精緻藝術。相反,非正規展場的展覽目標多以推廣為實,像各國官辦雙年展一樣,以吸引人流創造消費為目的。當然更多文化為主或大眾化的展覽出現,有利沒有藝術背景的獨立策展人加參,刺激藝術思考。不過策展工作於是也面對自由市場,策展人一方面努力提出策展實驗,推動創意與思考,堅持社會批判,另一方面為政、商界的文化和品位背書,兩者平衡或取捨都缺乏平台讓藝術家和策展人反思和討論。

今天流行雜誌刊載的簡短展覽報導和宣傳膳稿,已令大眾分不清某時某地的展覽究竟是純粹的短期展覽,還是藝術家或商場商舖的藝術或品牌推廣活動。在創意、保育和社運的發展潮流下,發表藝術的空間和機會增多,體現了藝術的社會功能但仍然缺乏實驗的動力。現在隨處都是展覽的潮流,似乎營造了一種有作品就是展覽的「後展覽」氣氛。

食物銀行<白米暖童心>已順利完成

食物銀行<白米暖童心>已順利完成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2183

香港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食物銀行,早前已完成順利<白米暖童心>活動。由2010年3月1日至3月14日,該食物銀行共由各界善長中收集到超過一百包白米。該食物銀行已將該批白米轉送給有需要的家庭,截止至2010年3月14日,共有五十個家庭受惠。其負責人龍緯汶表示,讓貧困家庭的兒童得到溫飽及基本的營養需要,是很重要的事情。

該食物銀行由食物分享計劃贊助,龍緯汶非常多謝各界善長的慷慨,並呼籲大眾如果有過剩的食物,都可以捐贈給他們。大家可以登入下列網址,了解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及食物銀行的運作:

www.jameslung.org.hk

歡迎大家登入<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 youtube 頻道>,重溫派發白米給兒童的部份情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bbLQlhPvJ0

影像串流: 

社發網舉行英語工作坊

社發網舉行英語工作坊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2179

香港社區發展網絡(社發網)於2010年舉行的英語工作坊,已於3月12日星期五開始。此次英語工作坊由英基學校的同學義務擔任導師,並吸引了包括巴基斯坦、印度等族裔的小朋友及其家長參加。

英基學校的同學以活動教學的方式,令學員們可以在愉快的氣氛中學習。
社發網總幹事龍緯汶多謝英基學校的同學,落力聯絡學員及預備教材。

此系列的英語工作坊,是由2010年3月12日至4月9日(逢星期五)下午4:30-6:00,於佐敦舉行。歡迎透過電郵聯絡社發網:lwmlung@yahoo.com.hk,加入成為當中的義工。

歡迎大家登入<香港社區發展網絡 youtube 頻道>,重溫少數族裔小朋友上課的情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GK7ZxwvCnc

影像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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