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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速改善港人內地子女來港定居政策 撫平歷史傷口-居港權判決十二周年(人權監察129新聞稿)

從速改善港人內地子女來港定居政策
撫平歷史傷口-居港權判決十二周年

人權監察129新聞稿

(香港‧2011年1月29日) 在1‧29居港權判決十二周年之際,香港人權監察促請香港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從速採取措施,彌補歷史過失,撫平受害者的創傷,包括把新政策擴展至包括當年符合資格但卻因種種原因未能或未有提出申請的港人內地子女,參考《兒童權利公約》放寬年齡界限至十八歲,包括領養子女及非婚生子女,並特別照顧當年因人大釋法而遭剝奪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港人內地子女。

十二年前,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也屬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其後,判決被董建華政府藉誇大數字和煽動歧視等手段,主動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此舉不僅損害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更打碎中港家庭團聚的合理期望,亦造成不少悲劇。

十二年後,事情出現了轉機。2011年1月14日,保安局長李少光宣佈中央政府已決定今年四月起,香港居民在內地的子女,若過往申請來港定居時未滿十四周歲,但在輪候期間卻因超齡而失去資格,可申請單程證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1] 人權監察促請港府早日公佈具體政策、申請程序及審批時間詳情,以讓合資格人士充分準備。

爭取居港權運動十一週年系列——專訪甘仔﹕爭取居港權,由水上新娘說起

文/圖:特約記者羅婉禎

圖註:居大的師生每個星期六晚都會聚在尖沙嘴鐘樓旁邊,就地開設英語班,歡迎任何人士加入,也藉此與路過的遊客及市民分享爭取居港權運動的理念和最新進展。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居港權運動踏入第十一年,是香港其中一個最重要及為人熟悉的民眾參與爭取社會改革運動。為了回顧這場運動,過去一星期,我和另一位特約記者Tim走訪了甘仔(甘浩望神父)及兩位爭取居留權人士。

提到爭取居港權運動,多數人都會想起甘仔。129終審判決紀念燭光晚會臨近,甘仔一如以往,放下在徐州和開豐的工作,趕回港投入129晚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爭取居留權大學(居大)星期六晚的英語班及他每年在立法會外的靜坐請願。

甘仔可以說是一本會走動的香港社會運動史。他70年代來港,參與過70至90年代多場重要的社會運動,也見證香港的社會運動發展。他提到香港爭取居港權運動實是從80年代便展開。八十年代,港英政府收緊對內地移民的入境政策,撤消抵壘政策,對內地非法移民實行即捕即解,導致後來出現油麻地避風塘水上新娘及無證媽媽居留權爭取運動。

新聞稿:歷史的傷口極待撫平 — 6‧26人大釋法十周年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歷史的傷口極待撫平 — 6‧26人大釋法十周年

在6‧26人大釋法十周年之際,香港人權監察要求特區和中央政府,立即採取措施,彌補歷史的過失,撫平受害者的創傷。

十年前,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屬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然而,當時的董建華政府藉誇大數字和煽動歧視等手段,主動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不僅損害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更是狠狠打碎中港家庭團聚的希望,使之成為遙不可及的夢,亦造成不少的悲劇,如有爭取居留權的子女因此而自殺或患上精神病患,至今仍有二百餘人躲藏在港,以照顧家人等。近年每逢選舉也有親北京團體藉可取得居留權作招徠,利用徬徨無助的家長進行選舉工程。

即使未有引起主流社會的廣泛關注,即使強權壓倒了法理,爭取居權家長及子女也從沒放棄,日復日的上街請願,就這樣走了十年。香港自封為國際都會,竟有群無助的老人年復一年爭取家庭團聚這種如此基本的人權,而政府也未有為當日不義行為作出補救,著實令人蒙羞。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指出:「6‧26人大釋法推翻終審庭1.29判決的社會代價甚大,傷痛至今仍然不絕。特區和中央政府應該採取措施,彌補歷史的過失,撫平受害者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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