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的右半是佳字的左半,即圭;
但它的左半是革命的革,而不是艱難的難的左半邊。
半佳半難奉為圭桌,不可以言革命。
不知「歲月神偷」導演是不是為了避免觸及中共國的河蟹社會禁區,所以革命就不要談,只談凡事半易半難式的虛無哲學?還是他在等待有人看出他對現在香港「和諧心態」的嘲諷?社會和諧到連革命的革字也看不出?
鞋的正確解析反映了中共國及香港的實況,在官方的意識形態中,有鞋穿你就是佳,平民生活之難他們是看不到的,這樣只有革命,才會有更佳的前景。
和諧社會抑或是和鞋社會,即人人只能穿全部一式一樣的鞋子,由官方代理人像電影中的女主角來把一切不合理、不公義、不公正的事合理化,凡事只要相信官方的一套便成,他停建居屋是為你好,八成強折更加是為你好;要是你還沒有信心,可以去問一問中國基督教會恩福堂的梁美芬、蘇穎智如何只要信,不要問!
(編緝救命,我想刪除本文,唔想掉人現眼!)
鞋的右半是佳字的左半,即圭;
但它的左半是革命的革,而不是艱難的難的左半邊。
不知「歲月神偷」導演是不是為了避免觸及中共國的河蟹社會禁區,所以革命就不要談,只談凡事半易半難式的虛無哲學;
還是他在等待有人看出他對現在香港「和諧心態」的嘲諷?社會和諧到連革命的革字也看不出?
鞋的正確其式反映了中共國及香港的實況,只有革命,才會有更佳的前景。
香港人權監察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份報告的項目大綱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出之意見書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
第一條:民主發展進程
政改及雙普選
1. 政府必須如實交代政制發展進程,包括2005年以及2010年所提出的政改方案和最終落實的政改安排中,有哪些方面尚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以及保留功能組別對不同階層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有哪些不同的影響。政府應交代全面落實雙普選的具體計劃以及路線圖。
第二條:逐步實現公約所承認的權利及行使有關權行時不會受到歧視
種族歧視
2. 政府必須如實交代並解釋何以容許《種族歧視條例》的缺憾,包括間接歧視定義狹窄、未有涵蓋所有的政府職能及權力、豁免教育以及職業培訓中的語言歧視、法例容許過多的豁免以及排拒保障基於國籍、居留條件及原居地等的歧視,當中包括內地新來港人士以及尋求政治庇護人士等等。政府應提出補救措施,以及交代把修改法例以改善上述缺憾的具體計劃,檢討現行消除歧視政策措施的成效,並提出消除歧視的工作計劃。
難民及尋求政治庇護人士
香港人權監察致行政長官信函: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
代理行政長官
唐英年先生:
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 前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社工謝世傑,指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向高層施壓,干預女青的自主,事件中謝與一名同工遭女青警告及調職,謝因而辭職。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根據已有的資料,相信至少有合理理由懷疑兩人曾作干預,女青亦受影響。如果干預屬實,這次事件是繼路長安干預港大民意調查、羅范椒芬干預教院後又一重大事件。路長安和羅范椒芬兩次事件均曾有正式的獨立調查,並引至兩人離職。我們要求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獨立的委員會,徹查女青事件,視結果有需時懲處需負責的官員和部門,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以維護人權,彰顯公義。
2. 就有關的事件中,香港人權監察認為事件涉及幾個重要人權問題:政府官員與部門有否侵犯結社自由,干預非政府組織的自主運作?政府部門、官員和女青高層有否違反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宣言》)(註1) ,侵犯了社工和機構的權利?我們期望有關調查能夠關注這些重要的人權角度。
《如何捍衛社會服務和社工專業自主》討論會速記
對,又擠滿了講堂
預留了一個較小的講堂,結果又擠滿了,足以證明河蟹事件對社福界的震動。約二百位社福界同工、學生和服務使用者前晚 (九月廿五日) 參加了抗河蟹大聯盟舉辦的《如何捍衛社會服務和社工專業自主》討論會。討論會的目的有兩個:一為集思抗海蟹行動的未來方向,二為提供平台讓社會服務界代表發表對此事的立場。聯盟邀請了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遺憾的是,首兩個團體也未能派代表出席。
註冊局:不適宜派代表出席研討會
註冊局自言非常關心事件發展,在收到聯盟邀請信後,註冊局主席即時徵詢各註冊局成員意見。有趣的是,覆函列出主要職能「包括評審及認可用以註冊的社會工作學歷、社會工作者的註冊及註冊社工的專業操守事宜」;而檢視職能後,註冊局認為「不適宜派代表出席研討會」。也就是說,出席討論會解釋立場是超越其職能。難怪甘炳光質疑註冊局是否如此「守規矩」,是否條文以外的東西就不做。
社協:未能處理紛爭,影響員工獨立自主
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如果說謝世傑致力幫助當時受災的大澳居民,卻被曾德成施壓,以「和諧社會」的名義打壓倡議工作,打擊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河蟹」了社工,我們不如說社會工作一早被「河蟹」了,而服務使用者就成為「河蟹」的犧牲品。
河蟹不只在民政局
昨天(8月26日),社會工作者組織、服務使用者組織和關注大澳發展的組織等29個團體,成立「抗河蟹大聯盟」,齊聲抗議社會服務被「河蟹」。現在,不少社會服務的資源掌握在各政府部門,除了今次事件的主角民政事務署之外,還有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和房屋委員會等。這些部門會聘請社工隊,社工自然被夾在居民和部門之間。社區發展陣線的黃穎姿任職的服務機構就被市建局查問一頓。事緣房協如果碰到居民不肯遷居而難以完成收地,市建局會控告居民。黃穎姿就事先帶街坊到法庭,聽審另一區的案件,認識控告的程序。後來市建局認得她,就致電給服務單位,講述一遍服務合約內容,然後詢問上司「點解上法庭都要社工做?」。上司隨即召開會議,重申合約寫明的服務內容,然後問她那樣做會否違反合約。
政府認為社會工作像豬牛雞鴨, 可以論斤計件, 福利機構高層認同, 前綫社工啞忍
政府推行一筆過撥款, 福利機構高層讚成, 前綫社工硬啃
政府要河蟹, 福利機構高層就範, 前綫社工辭職
......
這些高層是幹甚麼的?
他們有些本來是社工, 可是現在都成了官僚
官僚也不是不能做事, 只是有些官僚不會做事並且阻礙其他人做事
大致上, 官僚可分為四等
第一等的官僚盡責
第二等的因循
第三等苟且
最下等的胡混
而充斥在社福界高層的, 不幸地, 多的是苟且胡混之徒
他們愛說漂亮空話, 愛吹噓功績, 愛大型活動, 愛Gimmick, 最愛面子
他們最缺乏的, 是視野, 胸襟和骨氣.
在他們領導下的福利機構會成甚麼樣子?
以下三則寓言, 是筆者年前寫的,
也許能反映現實, 也許可以讓讀者一笑, 不過, 這些都只不過是故事.
讀者的經驗跟故事中人物如有雷同, 實屬不幸.
氣上心頭:一位服務使用者的觀察
2003年,那時正在等候會考放榜的我,收到一份住處附近青少年社區中心的活動通訊,參加了中心的暑期班,後來個人想不開,社工跟我做輔導,很開心,因為有人願意細心傾聽一位年輕人的心底話。當初我是過客,輔導完就走。後來跟中心職員混熟,留不來參加大大小小的活動。兩年後,我中七畢業,當了幾個月的青年大使(YA),也是我第一份工作。社工們很樂意教我工作,當然他們也罵過我,事後我也覺得罵得對。
上了大學,有幸接觸另一批社工,有些在主流社會服務機構工作,有些則散落在基層團體。言談間我得知多一些社福機構運作,但多半是劣評,不論在人事、制度和資源運用方面。大家吐完苦水,第二天又回到工作間。就算是一兩次的罷工,行動後又各自埋首於處理文件和受助人。
自從潮語「河蟹」一詞在大陸出現後,不少香港人都有鳴,它準確形容回歸後的保守管治如何侵食民間社會和各專業範疇。。今年六四、七一,網民很快就借用了「河蟹」形容香港政府和媒體。最近「河蟹」一詞流行於社工專業群體,社工於八月十二日更動起「從局長向機構施壓看社工事業自主 — 大澳同工被調職的啟示」分享會,商討反抗民政事務局曾德成這只「河蟹」大怪物的策略。
明報記者覃純健為「賣帽少女」去貼金,收到社會很大迴響;但在同一份報紙,卻只以「超過一百人」去報道「215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商業二台的陳強,繼《明報》等媒體再要為「賣帽少女」強出頭,再為這個「問題少女」講好說話,這個「乖女」結果「更多人讚」。
在六四集會之後,這位被冠以「好成熟」的電台主持人將「維園集會幾萬人」說成是「代表全香港人」,甚至與不同意他的人於其官方討論區發生罵戰。
以上種種經過精心「策劃」的新聞「故事」,甫一曝光,迴響都很大,猶其是那位電台節目主持人,在他的官方討論區受到粉絲的力撐,而那「賣帽少女」的博客亦同樣旺場,留言的都是為撐而撐的粉絲。
可是,當主流和網上媒體,被如此這般水準、欠缺傳理認知的人騎劫著,我們的社會真的能夠做到百花齊放,各家爭鳴嗎?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被罷免一事,也很吊詭。
有關陳同學於當日的發言,大家可以輕易在youtube找到 (不提供連結,你們就自己去找找看),陳同學主要提出的前題是「學生是否都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手法」,只是提出問題,就被批鬥做「淡化屠城責任」。
在所謂的言論自由下,於校園內說出自己對六四的意見,提出疑問的陳同學最後被陳巧文等人提出罷免,但因為這則新聞太火紅,就是沒有看過那場討論的人都會認定陳一諤「就是淡化屠城責任」,結果他很容易就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