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素來都是一個在種族關係比較融洽的城市,這可以在最近在 三盞燈舉行的東南亞美食嘉年華當中看得見。但在對岸的香港,就外傭(僱)提出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引起了社會極大的分化,甚至有政治人物認為應該提請人大常 委會就此進行釋法。雖然根據澳門《基本法》第廿四條,澳門不會出現這方面的問題,但既定的法律是否必然合乎公義?我們對這個問題,應持有什麼態度?
首先我們要去了解外傭居留權事件的基本問題是什麼。事源是申請人與香港政府就《入境條例》中外傭在港工作期間均不被視為「通常居港」是否違反《基本法》第廿四(4)中,「在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就符合永久居民資格」的規定。先不談當中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就算外傭獲勝訴,都只是獲得與其他非中國籍 人士同等的權利,即申請的權利,並非自動獲得批准成為永久性居民的權利。而且,香港已經有外傭僱主明言,就算外傭勝訴,都會在七年期限屆滿前辭退她們,以免要在她們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在最低工資方面的額外花費。再說,入境條例相關的條文是把外傭視為罪犯和難民,這根本就是職業歧視!
(文章本於今年四月寫成,但近期針對外傭的歧視言論日趨盛行,作者因而重新流傳此文章。)
今年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佈派發六千港元給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大量針對新移民的右翼種族主義者再度出現。與資產階級政府一起分化香港人,對新移民未能受惠幸災樂禍及進行歧視,辱罵為蝗蟲,及後政府宣佈從關愛基金派錢給未受惠群眾,種族主義者更大規模作出反對。本人一直只在面書及自己的電台節目中評擊右翼份子,但為更多人了解拙見,特此出文指控種族主義者的惡行與理據,及展示自己的立場。
明報記者覃純健為「賣帽少女」去貼金,收到社會很大迴響;但在同一份報紙,卻只以「超過一百人」去報道「215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商業二台的陳強,繼《明報》等媒體再要為「賣帽少女」強出頭,再為這個「問題少女」講好說話,這個「乖女」結果「更多人讚」。
在六四集會之後,這位被冠以「好成熟」的電台主持人將「維園集會幾萬人」說成是「代表全香港人」,甚至與不同意他的人於其官方討論區發生罵戰。
以上種種經過精心「策劃」的新聞「故事」,甫一曝光,迴響都很大,猶其是那位電台節目主持人,在他的官方討論區受到粉絲的力撐,而那「賣帽少女」的博客亦同樣旺場,留言的都是為撐而撐的粉絲。
可是,當主流和網上媒體,被如此這般水準、欠缺傳理認知的人騎劫著,我們的社會真的能夠做到百花齊放,各家爭鳴嗎?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被罷免一事,也很吊詭。
有關陳同學於當日的發言,大家可以輕易在youtube找到 (不提供連結,你們就自己去找找看),陳同學主要提出的前題是「學生是否都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手法」,只是提出問題,就被批鬥做「淡化屠城責任」。
在所謂的言論自由下,於校園內說出自己對六四的意見,提出疑問的陳同學最後被陳巧文等人提出罷免,但因為這則新聞太火紅,就是沒有看過那場討論的人都會認定陳一諤「就是淡化屠城責任」,結果他很容易就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