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通過對《基本法》附件及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澳門的政制改革進入了實質討論階段。澳門青年動力(下稱「青動」),基於對這次關係澳門年輕一代、以至全社會政治參與權利的大事的關注,謹發表意見如下:
政制發展的原則
我們常常說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但在某些社會人士的引導下,大家只強調「循序」和「漸」,而忽略了當中最重要的精髓,即是「進」。《基本法》正文,雖然沒有如香港那樣,訂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由普選產生,但由立法會首三屆的產生辦法,從第一屆的「八、八、七」(八名直選產生、八名間選產生和七名行政長官委任)到第二屆的「十、十、七」到第三屆的「十二、十、七」,我們已經看到了逐步開放的方向。民主成份—普及而平等的參與—應該是增加而非倒退。澳門社會應該明白當中的深意。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星島日報》一家之言 2010年6月9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醜婦終須見家翁,日前政改方案的最後版本終於揭盅,但令人驚訝的是,這個最後版本竟是原封不動,將今年四月時已提出的方案隻字不改地照搬過來。實在很難想像,經過516的變相公投、普選聯和民主黨與中聯辦副主任李剛會晤的破冰之旅,以及曾班子的政改起錨騷,特區政府拿出的竟仍然是一個已被泛民事先聲明必然否決的爛方案。曾班子對政改的處理,就像在六四前夕沒收民主女神像一樣,令人摸不著頭腦。
這個方案之所謂「爛」,在於它比2005年的政改方案更為保守。當年政府建議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至1600人,新增委員包括所有民選區議員,現在的方案是卻只將委員人數增至1200人,就連大部份區議員都進不了,民選成分更少。方案其餘部分則基本上是翻叮2005年方案。
拿出一個已於五年前遭到否決的方案,而且再要退步一點,然後交給立法會表決,曾蔭權難道就是如此履行其「徹底解決普選問題」的選舉承諾嗎?算了吧!泛民除了否決方案,實在沒有另一個選擇。但曾蔭權明知如此,為何還要浪費大量公帑,發動一個排山倒海式的超錯起錨宣傳攻勢?為何中央明知寸步不讓,卻要在516前後向普選聯和民主黨等招手示好,並高調破冰?
莊耀洸﹕政改無視國際人權標準
刊於2009年12月23日明報(政制向前走——政改評論系列)
1987年民主派爭取八八直選以失敗告終,當時中央政府反對的理由是港英偷步,《基本法》還在草擬,倘在1988年已引入部分立法局直選議席的安排,未必能銜接九七年後的政制。八八直選運動也不算徹底失敗,至少在1991年,立法局引入部分直選議席。
1992年的彭定康政改方案,當中的新增九個功能組別,被指不符合《基本法》。儘管《基本法》已在1990年制訂,而英方認為新九組並無違反《基本法》,故不存在肥彭方案不銜接《基本法》,但中方對《基本法》的理解跟英方大不同,結果立法局無直通車,要成立一個由委任產生的臨時立法會 。
千方百計阻民主
回歸後12年來,民意一直要求盡快普選 ,但人大常委在2004年否決07、08雙普選,復再2007年否決2012雙普選,及至今次政改諮詢,強調政制向前走,但不肯承諾取消功能組別,中央和特區政府 ,均不肯為2017年的特首選舉和2020年立法會選舉安排表態。
根據回歸前中國政府一直強調政制要銜接,未知最終方案,政制不應發展,現在中央卻鼓勵政制向前走,卻不肯就最終普選的模式表態,這豈不是前後矛盾?
非常失望和遺憾:違反人權和侵蝕泛民否決權的政制方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香港)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對政府今天公佈的政改方案,表示非常失望和遺憾,認為政府的方案不單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和公約,對促進民主成分無甚實質貢獻,更可能危及阻止《基本法》倒退修訂的泛民否決權。人權監察亦正研究與其他團體,組織民間公投,供市民直接表達意見,以免政府壟斷對民意的詮釋。
人權監察指政府方案對促進民主成分無甚實質貢獻,例如方案:
- 對消除甚或改革傳統功能組別的缺點,交了白卷;
- 維持過高的特首選舉提名門檻,提名比例並無下降,提名實際人數卻有所增加 [1];
- 保留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猛烈批評的缺點,充滿了無理限制,違反普及而平等[2],給予商界過大的影響等等。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批評香港的功能組別選舉,以及整體的選舉制度,違反了多項《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 條文[3] ,要求採取即時有效的措施,以作改善;但是今天的政府方案卻交了白卷,並無落實有關建議,人權監察對此表示失望和遺憾。
當曾特首以『國家發展為香港帶來經濟繁榮』為六四下定論、許多人憂心忡忡香港被上海追過的同時,那種『不要與阿爺作對』的聲音正越靠向主流。於是,平反六四、爭取民主普選,均被有意地納入『與阿爺作對』的框架之下,罪名就是破壞和諧,不夠愛國。
回看那同樣是疫症肆虐的一年,2003年那五十萬上街的群眾也許各有不同的關注,但對於民主化的訴求卻是一致的,都是因為不忿董建華施政劣跡班班卻竟能連任,人民卻無力將其拉下馬,故此要求民主,爭取普選。終於董伯伯在04年終於腳痛了,特首之職交到了曾蔭權手中,公關技巧嫻練了,管治卻未見脫胎換骨的進步。
先天失調的政制
這也許怪不了曾特首,無論那是梁特首、唐特首還是長毛特首,在這個沒有普選、沒有執政黨、沒有政黨政治的制度之下,意味著難以備有清晰施政理念,更不會有理念統一的施政團隊──不管他多請多少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而由於特首不屬於政黨,任期內得到的是榮是辱,均屬特首自己而非旁人,所以他理所當然地只著眼於自己任期內得到的掌聲,而不必考慮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後政策會帶來甚麼後遺。缺乏理念、無需遠見,香港政制先天失調,無論誰做特首,一樣只會回天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