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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獨立媒體 - 油激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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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油激隊系列]廣東道的缺口——油麻地街頭對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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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p&gt;（油激隊按：油激隊全名「油麻地激死衙差小隊」。近月發現廣東道登打士街一帶的街市，除了平日磨肩撞腫的街檔和庶民，還越來越多食環或警方人員巡邏。與此同時，社區的一家大排檔又因警察向酒牌局反對續期而面臨危機，故油激隊總動員同學和友好，協助大排檔及酒牌局搞清楚社區、路邊食肆、庶民生活生計究竟所為何事。系列文章將逐一刊登，讀者敬請留意。）&lt;/p&gt;
&lt;p&gt;&lt;strong&gt;油麻地倒帶&lt;/strong&gt;&lt;/p&gt;
&lt;p&gt;油麻地社區，根據史家frank leeming 70年代的研究，早於1920年代已發展為中型社區，草根階層及輕工業用品及機械的傳統集中地，早於旺角及尖沙咀。&lt;/p&gt;
&lt;p&gt;「油激隊」成員，幾年前相繼遷入，與附近茶餐廳辦館洗衣店菜檔大排檔涼茶舖關係逐漸千絲萬縷，亦即變了街坊。七月初得悉又記酒牌續期失敗：警方指其阻街兼危害公眾利益。油激隊馬上呼朋喚友細閱政府文件，研究警方含混失實的指控，俟家俟戶收集民情，月底以「友方」身份於酒牌局續牌聆訊發言。酒牌局結果續牌三個月，最近決定延至一年。&lt;/p&gt;
&lt;p&gt;油激隊親歷行成市的盛勢，目擊府接報「做野」的場面，到現在奉公守法卻乃誠惶誠恐——社區有生命能自我調節，唯恐官府各種合法程序暴力。&lt;/p&gt;
&lt;p&gt;油：油激隊&lt;br /&gt;
泉：又記泉哥&lt;br /&gt;
馬：馬國明&lt;/p&gt;
&lt;p&gt;&lt;strong&gt;緣起&lt;/strong&gt;&lt;/p&gt;
&lt;p&gt;泉：我在油麻地二三十年，本身並非做食館的，但喜歡到處喝啤酒吃東西。有次在這裡吃東西遇上老闆，問我有否興趣加入。當時是零五年八月，這裡簡陋得酒牌食牌甚麼都沒有。&lt;/p&gt;
&lt;p&gt;官府最初沒「關照」這裡，因為當時我們做所謂「咕哩飯餸」，十五蚊兩個餸，四蚊一個飯，十九蚊落樓。我想，點發圍？經營模式及人流已有先天限制：這裡較偏，是彌敦道數落第四條街。這也是舊區，沒大型屋苑沒商場沒地鐵，又死得。只能靠做附近的熟客草根客。&lt;/p&gt;
&lt;p&gt;後來決定改變形式，加入炒小菜海鮮加工打邊爐羊腩煲等，不做「咕哩飯餸」。 做「咕哩飯餸」要十一點開工，兩時多就落場，四時多又開始處理晚市，吃力不討好。把心一橫花錢裝修，專做晚市便開始打和，冬天更有錢賺，但當時是擺街的。&lt;/p&gt;
&lt;p&gt;&lt;strong&gt;實牙實齒的公眾利益&lt;/strong&gt;&lt;/p&gt;
&lt;p&gt;油：知道這事後，我們家訪了解街坊意見。七八成人分享一個相當有同理心的前提：不應趕盡殺絕，搵食啫。大家都是底下階層，用自己的勞力、智慧和方法，用社區手邊資源。你們有甚麼看法？&lt;/p&gt;
&lt;p&gt;泉：這裡不是尖沙咀、彌敦道，社區比較有感情。舉個例，為甚麼旁邊生果檔菜檔豆腐檔晚上還未收？就是因為這裡藤連瓜瓜連藤，一些小生意把大家連上了。比如客人想吃的蔬菜若我們沒有，客人可自己到菜檔挑。若豆腐檔未收，我們賣光了又可以去加料。我們以前都試過，為了消化生意，晚上向不做晚市的粥店租場。粥店有收入時我們亦有空間。 &lt;/p&gt;
&lt;p&gt;油：我們的調查也指出，有近七成街坊認為，這段廣東道人流少，有食肆營業照亮街道，夜歸街坊也比較安心。擺街對社區就有這個正面影響。&lt;/p&gt;
&lt;p&gt;馬：政府常常講活化，剛才泉哥提到例如菜、豆腐、肉等都是在這條街買的，加上主要做晚市，其實間接支持街上許多其他店舖。泉哥做的，就是將這個區，起碼是這條街活化呀。食肆若能帶旺一條街，這種公眾利益不能取代。 路就是這麼闊，是要管理，但不是要扼殺。&lt;/p&gt;
&lt;p&gt;泉：以前潮流未興k仔時，厠所水箱頂每天也有用完的針筒。道友有時問你借厠所，有時甚至當冇掩雞籠自出自入。道友有樣睇的，後來我不客氣便把他們都喝走了。&lt;/p&gt;
&lt;p&gt;&lt;strong&gt;潔癖或利益&lt;/strong&gt;&lt;/p&gt;
&lt;p&gt;油：似乎有種些東西是政府無法設想的，即這種緊密互相依賴，一髮全身的經濟生態。政府的概念是一個處所一個牌照，為甚麼？&lt;/p&gt;
&lt;p&gt;馬：這些問題，可以拉闊看。許多舊區進行重建的藉口，是舊區殘舊衛生條件差，重建後街坊的關係卻無以為繼。泉哥的遭遇不也一樣麼？酒牌局以為只是審理一個牌，他們不會知道食肆在這條街的作用，亦不認為這事關酒牌局。這是整個決策階層的思維模式，他們根本不會在街上走，只會在密封的地方工作和活動。對潔癖的政府高層來說，最好所有地方都是地標都是商場。&lt;/p&gt;
&lt;p&gt;油：以前殖民地政府沒有潔癖嗎？為何現在的打壓彷彿加劇了？&lt;/p&gt;
&lt;p&gt;馬：當時沒所謂社會福利，但殖民政府有自知之名，而家政府就冇。殖民政府知道有大量草根階層，都要搵食。政府沒有能力供養，他們有辦法在街上搵食，就管得比較寬鬆。現在特區政府以為有綜援，就可解決基層的需要，但不要忘記政府自己公佈的數字：香港有20萬人每月收入不足四千。事實是許多人根本不稀罕有標籤作用的綜援，情願捱四千元不足的工作。&lt;/p&gt;
&lt;p&gt;&lt;strong&gt;歧視舊區&lt;/strong&gt;&lt;/p&gt;
&lt;p&gt;泉：我看廟街有許多食肆在街上加枱，不知道有否申請甚麼「露天牌」，即尖東可以抽煙那種。我們雖然放枱在街，但捱告票也很重。站穩後，酒牌局便來說要申請酒牌。我們跟足程序去申請找顧問公司甚麼的，也繼續捱告票。警察尤甚，他們每天巡邏前的收到的指示也是先到又記。「兩枱四櫈，費事多野講啦」，一張告票就罰三萬元。有時自己知的，大量放枱在街上不對。罰款我們從沒拖欠，這幾個月更一張枱都不放，如此不續牌是趕盡殺絕。&lt;/p&gt;
&lt;p&gt;馬：「露天牌」的話題，很值得講。如果要申請露天牌，行人道要有五米，亦即所有舊區都不可能申請。舊區路窄都是政府修出來的，這規定令所有舊區都不能申請，是僵化和歧視舊區的。&lt;/p&gt;
&lt;p&gt;按發展局近最的公佈，尖東和鷹君中心等本很寬敞的通道原是公共空間，亦即那些一直在通道擺枱櫈的食肆原是違法的，政府卻括免他們。即大地產商的高級地方開食肆可以申請露天牌，但舊區就不可以！法律不是要公平的嗎？這法律就明顯不公平。&lt;/p&gt;
&lt;p&gt;&lt;strong&gt;妙不可言的枱櫈&lt;/strong&gt;&lt;/p&gt;
&lt;p&gt;馬：其實政府明白露天食肆的吸引力是好事。坐在路邊就是「watch the world goes by」，人來人往可看到很多活動，邊吃東西邊領略地方的風土人情，這就是露天食肆吸引之處。&lt;/p&gt;
&lt;p&gt;油：為甚麼街上才會看到？為甚麼在街上看特別有風味？&lt;/p&gt;
&lt;p&gt;馬：在街可看到很多東西，例如送貨。勞苦大眾送貨方式五花百門，車仔款色各式其式，木頭車板車鐵車，送汽水就用直車。板車也有分膠輪和鐵輪，貨重不用膠輪。喜慶金豬就用單車，車頭有個架。在商場你不會看到，只能在街上看。送貨的人身水身汗太真實，提供潔癖幻覺的商場不會讓他們出現。&lt;/p&gt;
&lt;p&gt;泉：去外國旅遊我也一定到街市逛逛，看生果檔的佈置、雜貨店的佈置，就會了解當地多一點。&lt;/p&gt;
&lt;p&gt;馬：現在香港的居住環境很疏離，但在街上，枱櫈的作用是很微妙的。可能本身並不很相熟，但路過見到鄰居在吃東西，就很自然會打牙骹。英國所謂的pub成行成市，就是因為有個地方讓居民互動。香港沒這條件，露天食肆便可扮演這功能。&lt;/p&gt;
&lt;p&gt;&lt;strong&gt;怎麼辦？&lt;/strong&gt;&lt;/p&gt;
&lt;p&gt;油：泉哥常說，以前不相信「爭取」。「油激隊」今次做社區調查，發表文章，到酒牌局據理力爭，你們怎樣理解？馬老闆的《路邊政治經濟學》一直深耕研究，都是分析為主，但若不單只解釋世界，還要改變世界，可以怎麼辦？&lt;/p&gt;
&lt;p&gt;泉：如果不是殺到埋身，我是比較冷感的，傾向交罰款息事寧人，不認為爭取是有意義的。要麼我找個律師按程序上訊求情，若結果都是不續牌，便把食肆賤價轉手，與伙記say goodbay。沒選擇，不會懂得以其他渠道令自己起碼得個明白。現在明白到要爭取，而且原來寫寫文章做些街頭的功夫是有用的。大家比啲意見，搞啲動作，一定有影響。&lt;/p&gt;
&lt;p&gt;馬：強弱太懸殊啦，太多環節不合理。舉個例，充公小販的貨物及生財工具已是極不合理。香港不是保障私產的嗎？阻街和充公根本無因果關連，違例泊車也是阻街，難道把汽車充公麼？完全是不合理，但法律界從不質疑。要挑戰他們，酒牌局夠膽說自己平衡，但是否夠膽說真正了解所有居民的利益？是哪方面和層次的居民利益？也要有更多像這次的社區動員和介入，也不能只有我一個人搞路邊政治經濟學，知識界要多關心香港買少見少的舊區。&lt;/p&gt;
&lt;p&gt;&lt;strong&gt;後記：&lt;/strong&gt;&lt;/p&gt;
&lt;p&gt;法國思想家福柯曾闡釋所謂「問題化」（problematization）的觀念。他以十九世紀henriette cornier犯的謀殺案為例：兇手向鄰居借來十八個月的女嬰到自己家中，以預備好的小刀割破女嬰的頸部。鄰居來領回女嬰，兇手便把女嬰的頭割去鎮定地丟到街上。。按法國法律，法庭不處理精神病患者。因為無法證明她精神有問題，法庭便必需按程序審理，但審理所依據的理由動機利益等，卻一概無法確立。換言之，法庭有權審訊卻無力懲罰。一宗沒動機沒利益的案件把整個法律系統「問題化」，暴露法律系統的極限，司法部門尷尬到極。&lt;/p&gt;
&lt;p&gt;到酒牌局斟酌警方混淆檢控數據，辯論何謂公眾利益等，難道不也是「問題化」舊社區的慣習嗎？商戶檔販向來息事寧人罰款了事（哪怕是惡意針對的投訴），大不了另起爐灶東山再起；「做生意啫」心態的難兄難弟，便是官僚部門龐大的酙情權及複雜的程序機制，兩者結合成日常但脆弱的平衡。酒牌局聆訊時，平日被排斥於官僚系統之外的社區關係、街坊合理使用街道的權利等，無異於henriette cornier的情況——冷冷地暴露系統的極限。&lt;/p&gt;
&lt;p&gt;三個月的酒牌看似試用期，卻說明酒牌局無可迴避根本的問題：酒牌對食肆、街坊及社區究竟意味甚麼。不錯是強弱懸殊，但找出系統的極限，就是打開缺口伸張社區正義。&lt;/p&gt;
&lt;p&gt;圖片：林輝&lt;br /&gt;
文章另一版本刊九月六日明報「世紀版」&lt;br /&gt;
附錄：油激隊油麻地研究brief和調查結果&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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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阿野</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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