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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條例

動輒釋法,敗壞法治──回應史泰祖

新民黨副主席史泰祖在《星島日報》撰文,為「外傭官司」尋求人大釋法辯論。又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嚇人數據,把邀請中央插手香港內政合理化。假如政府真的因為這件尚未審結的官司提請人大釋法、甚至令中央主動釋法,那麼一國兩制、司法獨立將又會再被削弱敗壞。

人大釋法沒錯是「合法」的權力,但法治不單是說誰主權力的問題,更要考慮法治的精神何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戴耀廷教授曾歸納出法治的四個層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

史醫生在文章中言「香港作為法治之都,讓法治處理居留爭議是無可厚非的事,但當對法律條文有不同解讀時,使用人大釋法來解決紛爭無疑是有效而合宜的方 法。」曾我們細讀史醫生的立論,不難發現他心中所認為的「法治」,只是低層次的「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而已。當大家細心留意這次「外傭官司」,當可看 出要處理的應是法理問題,但政府、以至政客卻是在處理政治問題,並以「法治」為幌子,鼓動了仇外情緒。

一國兩制成空談

修例未能杜絕非法入境者湧港 入境政策必須全面檢討 (12月1日聯合聲明:國際特赦組織(香港)、香港人權監察及香港難民援助中心)

修例未能杜絕非法入境者湧港 入境政策必須全面檢討

12月1日聯合聲明:國際特赦組織(香港)、香港人權監察及香港難民援助中心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天討論酷刑聲稱審核的改進機制及下一步工作,但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將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或開設和參與業務列為刑事罪行,香港人權監察、國際特赦組織(香港) 及香港難民援助中心對有關修訂獲得通過表示遺憾,認為出現大量非法入境者的主因,是因為酷刑聲稱者及尋求庇護人士的審核程序緩慢,有關修例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當入境政策出現問題時,《入境條例》及入境處的內部指引只會作零碎的修改,做法短視之餘,亦酷刑聲稱者、尋求庇護人士及外籍家庭傭工等的權利未能充分獲得保障。故此,我們強烈建議政府成立全面的法律框架,同時處理及審核酷刑聲稱者及尋求庇護人士的申請,並改善有關的簽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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