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說香港Facebook的認知框架,只剩下打壓言論自由、仇富/仇特權、地產霸權及官商勾結,也不為過。誠然,網民不止一次指控天文台的惡劣天氣預警受上級部門,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影響,例如遲遲不發出八號風球,或者在臨下班前才宣佈市民應提早回家,為保住商界利益,不惜犧牲市民生命安全。不過,那種不滿遠不及今次鮎魚襲港。網民把事件看成「李氏力場VS超強颱風」和「李氏力場VS天文台自主性」。當中,不少留言也揶揄李嘉誠不容打工仔放一天假,例如:「李嘉誠:打乜風呀,你番左工味?……為保持香港的競爭力,香港人一定要勤力D,絕不可以讓颱風阻礙大家上班上學 !」,甚至李氏力場大得連超強颱風也「彈走」,從此只有三號風球:「香港以後都唔會掛8號波 」。
香港人權監察致行政長官信函: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
代理行政長官
唐英年先生:
要求就女青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 前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社工謝世傑,指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林聖傑向高層施壓,干預女青的自主,事件中謝與一名同工遭女青警告及調職,謝因而辭職。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根據已有的資料,相信至少有合理理由懷疑兩人曾作干預,女青亦受影響。如果干預屬實,這次事件是繼路長安干預港大民意調查、羅范椒芬干預教院後又一重大事件。路長安和羅范椒芬兩次事件均曾有正式的獨立調查,並引至兩人離職。我們要求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獨立的委員會,徹查女青事件,視結果有需時懲處需負責的官員和部門,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以維護人權,彰顯公義。
2. 就有關的事件中,香港人權監察認為事件涉及幾個重要人權問題:政府官員與部門有否侵犯結社自由,干預非政府組織的自主運作?政府部門、官員和女青高層有否違反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宣言》)(註1) ,侵犯了社工和機構的權利?我們期望有關調查能夠關注這些重要的人權角度。
氣上心頭:一位服務使用者的觀察
2003年,那時正在等候會考放榜的我,收到一份住處附近青少年社區中心的活動通訊,參加了中心的暑期班,後來個人想不開,社工跟我做輔導,很開心,因為有人願意細心傾聽一位年輕人的心底話。當初我是過客,輔導完就走。後來跟中心職員混熟,留不來參加大大小小的活動。兩年後,我中七畢業,當了幾個月的青年大使(YA),也是我第一份工作。社工們很樂意教我工作,當然他們也罵過我,事後我也覺得罵得對。
上了大學,有幸接觸另一批社工,有些在主流社會服務機構工作,有些則散落在基層團體。言談間我得知多一些社福機構運作,但多半是劣評,不論在人事、制度和資源運用方面。大家吐完苦水,第二天又回到工作間。就算是一兩次的罷工,行動後又各自埋首於處理文件和受助人。
政府發展大澳的計劃終於再次進行公眾諮詢,諮詢的期來的很倉猝的,就是在今個星期六(三月二十一日)舉行。政府指出他們的諮詢已經進行了兩年,舉辦過公眾論壇,和專業團舉行討論會,更搞一個「活化」大澳的設計比賽,政府已經在聽取不同意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今個星期六搞的公眾論壇,目的就是再一次收集公眾意見並達成共識。政府這樣的說,就好像意味著過往我們講得太多了,今次政府的計劃方案是要實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