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落批評 TVB 網誌登出Youtube 頻道即時被連環投訴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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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上 Youtube ,打上「星期 x 檔案」、「新聞透視」、及「六點半新聞報導」之類字眼,都可以看到其他網民上載的 TVB 影片。但本部落昨晚貼出「志雲奇談錄」文章後,今天中午( 2010.03.15 ),本人在 Youtube 的影片頻道被 TVB 連環投訴,據 Youtube 的投訴內容,所有投訴都是由「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Television Broadcasts Limited ( 簡稱 TVB )」提出,指影片全部涉及侵害該公司版權。
近期上載 TVB 新聞節目【星期二檔案《中女告白》】,在 48 小時內成為全球排名第 16 熱播影片,一直都無問題,而其他網民也有上載該等節目,也沒有任何問題,但問題是本部 落登出批評 TVB 的文章後,本部落 Youtube 頻道隨即被 TVB 連環投訴,即使其他重要新聞影片例如「紅碪塌樓」及「醉酒富家女司機當眾掌摑交通警」 等新聞影片,只要是 TVB 的,一律被投訴,這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觀看詳情:
(How can we live without sex and love?)
(WARNING: Below contain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 CIRCULATED, SOLD, HIRED, GIVEN, LENT, SHOWN,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警告: 以下內容可能令人反感; 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排第一的異能是透視眼,只可以看穿女性的衣服,最討厭的是被迫觀看醜婦的裸體,唯有用女人底褲擋眼;
排第二的異能是把陽具的大小長短轉換,保證所有女人滿意,最討厭是年紀大的怨婦,可用處女經血阻止;
排第三的異能是把身體縮少,專用來偷窺少女底褲,最討厭是肥妹,可用胸圍阻止;
排第四的異能是讀心術,專讀懷春少女的春情,伺機和她共赴巫山,但不可以控制少女的心思;
排第五的異能是入淫夢術,可以入任何女性的夢,和她翻雲覆雨,但最怕是被女性捉住逾時不歸,大傷元氣;
排第六的異能是淫字/畫術,可以令任何女性在看字或畫時中想入非非,產生陣陣紅暈,他可趁機輕薄;
純屬捕風捉影之談,本人的宗教信仰不是天主教。
昨天CCTVB的新聞有一段是被天主教教牧性侵犯的受害者指陳日君一點事也沒有為他們做,而報紙的頭條是「自願驗毒計劃觸礁,天主教主教反對」,有傳媒更提出自願驗毒計劃理應由全區學校一同執行才有成效。
依據美國基督右派的邏緝,聖經因政教分離法而被驅逐,「結果」美國道德敗壞,犯罪量大升;我也可以說: 因為天主教主教反對道德塔利班(明光社)最鼎力支持的自願驗毒計劃,所以和中共關係一直良好、一向事事旦旦的無線新聞才會在現在把舊聞天主教教牧性侵犯找出來翻炒,印象中卻從來不見無線獨立、公正、客觀的新聞報導任何基督教主要流派的性侵犯醜聞,你以為中華基督教會信徒數萬,真的一單教牧性侵犯都沒有嗎?
哪一個邏緝更可信呢?
還有,天主教教牧性侵犯的醜聞是什麼時侯傳出呢?大約在陳日君要求旗下學校接收無居留權的學生之時﹐我相信是完全巧合!
什麼叫政教合一?什麼叫宗教霸權?為什麼被投訴的不是玫瑰經?
我之前說過我們都是看馮寶寶的粵語長片長大的,強調這點,就是概嘆以前的小朋友可以這麼懂事 (對不起,對我來說『那位妹妹』的所謂『懂事』實在值得商榷),真的家窮,真的為了這個家,就會一分一毫都捨不得用,要用了,都要用的小心,但這次我們的「檔案女主角」呢?
不是說拿綜援的朋友一定要過衣著不光鮮、吃的不健康、住的不舒適的劣質生活,但我確實看不到你的家會差到沒飯開;或者問題的重點也應該歸於原點,窮途不是末路,但也不應該是藉口。
十五歲賺錢門路少,就應該安份守己,讀好書,為屋企節流,絕對不該想學這又學那,參加興趣班,參加完一個又一個,機械人小提琴大提琴跳舞……
就像她那個書櫃,書多,每本都有讀嗎?如果是我,我怎可能會捨得花這些非必要的錢?比賽甚麼要出國,又要用錢,如果你都窮過,相信你都會看不下去。
我不反對小朋友應該盡情享受他們的校園生活,但需要這樣試那樣又試嗎?還是只是單純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課外活動再多,總不會每樣都能學得精,大概這世界沒有這種神童,神童如沈詩均也不會樣樣都要蜻蜓點水;就算你真的天生異稟,可是學每一種東西都要錢,不是因為你窮我們就要你認命,而是任誰人都要學會取捨,花得其所。
我不想像一些網友般,盯著電視畫面看你家有幾多件「奢侈品」去「同你計數」,但你的課外活動是不是應該如此過太地多姿多釆?
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
眼見不同媒體被網民批評,這是因為無論《明報》、TVB 還是商業電台,都為金鈴用上不同角度去寫故事,但就沒有探討問題核心所在,又或是避重就輕,淡化甚至扭曲金鈴妹妹原來足本的故事。
早在《明報》訪問出街本人亦第一時間發表了文章,闡述了這位妹妹、她身邊的大人、學校師長、網友、觀音兵以至《明報》的大錯特錯,而這也並非僅我一人的觀點,網上不少討論區已經見到很多針對帽子創意和版權問題的反彈。我想其他媒體既然做得後續報道,斷不會看不對網上有甚麼聲音,堅持要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專題,這就是媒體的問題。
《明報》和TVB已經影響太多人的思潮,所謂的「香港精神」已經被賣帽少女幾段報道演活又感動全城了,所以實在不明白那個陳強為何仍要為金鈴妹妹去強出頭。
做電台,固然是傳媒一份子,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將一個不值得被誇張放大的人去貼金,甚至節目開始時已講到明「要幫她」,要知道,你擁有一大班「可愛的聽眾」,也就是「我們香港的未來」,播出節目之後的結果?你又睇唔睇得到?
在一個ACG的論壇上,有個叫「傑特」的也談到「賣帽少女」,也說到我的評論,在這裡也舉些不同觀點,轉載他的東西如下。
「阿多努嘛,他一直都是如此的-如果是我所認識的阿多努,此人一向很煩。
正錯不管,首先是香港這頂帽子並沒有注冊,也沒有代理,那為何不能生產?法律最基本的原則是『只要不禁止就可以做』,既然法律問題解決了,又不是賣去日本,那就沒有問題。
最重要是,任天堂還未出聲,什麼時候到其他人出聲?如果任天堂也不作聲,其他人沒有理由多事,如果任天堂出聲香港政府偏幫港人則當別論,但當事人一句話也不說,旁邊的人就多多事實,兩個字,多餘!
當事人不作聲,全無關係的第三者跑出來多話,任天堂法律專家還會少嗎?要告任天堂還得等你?他們都不出聲其他出什麼聲?
感情豐富不是問題,不客觀亦應該(個人評論文章當然主觀,客觀的是報道),只是這種連被疑似侵害的當事人都沒有反應,一點關係的第三者卻跑出來大談版權保護,而且保護的對像是世界最賺錢的公司,這家公司會不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那到旁人多口?」
對《明報》的不濟已經沒有期望,很難想像《星期日檔案》的記者還要做這個非常不討好的人物故事──賣帽少女那十五歲的夢。
關於她的創業故事,只要網上搜尋一下都能找到很多,網上意見讚否兩論都有,相信 TVB 的記者也有讀過本人發表的文章,所以估計到取材必會避重就輕,不出所料,節目對金鈴妹妹「設計帽子」而來的版權爭議隻字不提,只著眼在她那「孝順的出發點」,結果,很多不知就裡的觀眾都被那「被神化了的乖女故事」疑惑。
抄橋當做自己的設計呃飯食的人在市場職場已經太多太多,或許事主金鈴妹妹不知就裡版權意識薄弱(不過她居然懂得跑去知識產權署做註冊!),但師長沒有輔導她而傳媒只是一味褒獎她的孝順,你看到了後果嗎?
就當帽子完全是她設計,她就更無需要端出貼滿《瑪利歐》的廣告板做號召,這不關乎妹妹是否從中取得「設計」靈感,而是任天堂是不會容許這種「無斷轉載」的,問題核心在於帽子和板子都未經任天堂同意,人家「沒回覆反對」就當作是別人首肯?還要拿去註冊,難道不算剽竊?
網上甚至有人說「任天堂都未出聲,我們又何必緊張?」。我只能夠說,地球太危險,恐怕就是太多這種好人,還聽到有人拿雷頌德來說音樂創作上的CREATIVE……OH PLEASE!
數天前,小狼於死線邊綠掙扎,忙着趕稿時,某個M群忽然彈出,當中有位認識了頗長時間,但彼此都不太了解的人兄,強要說早前《星期日檔案》的事。而他劈頭的第一句,就是罵在部落格上撰文,呼籲同好站出來說不的作家何故,說何故定是中年亢奮上腦、瘋了無疑。
小狼並非從新聞、傳理學系或學院畢業。雖在大學裏,確曾修讀一些傳理科目,但對現今新聞學的認知,大多來自中學時的自修。每次談到什麼報道失信時,我總是第一時間想起一本書──《信差的動機──新聞媒介的倫理問題》(The messenger’s motives: Ethical problems of the news media)。
這本由John L Hulteng撰寫,羅文輝翻譯的書,由台灣源流出版社出版。出版社把它歸在「傳譯館」系列中。書中說了許多傳統新聞的道德、操守問題,就算不是專業記者,只是普通大眾,亦值得讀的。當時,我只是從公立圖書館裏借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