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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獨立媒體 - 民間記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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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走在人少的路上──論浸會大學教學語言議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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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p&gt;教學語言議題經已討論多時，我一直都想寫一點東西，表達一下一己之見，總是提筆無力。是日傍晚，相關的論壇在千呼萬喚下展開，校長、教務長等大學高層均出席。我沒有進入會場，光是看有如一般記者招待會的格局：校方代表坐在桌前，學生和其他觀眾坐在對面，站在門外的我，也能感覺到那種楚河漢界的無奈。一如往常，浸會大學的同學沒有人家激動的抗爭，卻不知道從哪個時候引入行為藝術的風範。論壇會場外的「仆街少女」，比暮光之下燈火通明的鏡房，更為奪目。看著這位同學，我心有種莫名的激動。感謝你，是你給我力量寫這一篇。&lt;/p&gt;
&lt;p&gt;中文還是英文，廣東話、英語還是普通話，教學語言的討論從來不是教育議題，而是充滿政治意涵的話題。如果單從教與學的角度切入，無可置疑，早前同學們在民主牆的貼文，引用到「道」與「器」及〈師說〉的「傳道、授業」等概念已經很說明得很清楚。教學語言在課堂之中不過是一種工具，重點在於教學內容。覓得最為師生合宜的語言，方能發揮教育的目的。觀乎這一場教育語言風波，明顯超越了教學層面的討論。&lt;/p&gt;
&lt;p&gt;上周張炳良教授在明報發表一篇的文章，名為〈大學教育﹕普及化還是精英化〉，指出香港政府，以至社會全體都需要反思本港高等教育的結構。八大院校鼎立的局面，乃是回應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結果。九十年代，多家高等院校，包括當時的浸會學院先後獲升格為大學。自此，香港升大學率由過往只有兩家大學年代的約5%，逐漸提升至約15%。配合社會轉型，從製造業過渡到服務及金融為主的經濟模式，社會對教育程度的要求相應提高。增加大學學額，提高人口教育程度，實為必要之舉。重點在於5%跟15%之間存在的差異性之大，卻是教育政策不能不思之處。最優秀的5%，學科成績及語言能力，普遍要比15%中的後10%為佳。過去5%的同學，有能力接受全英語的大學教育，行之多年，未有遇上重大的教或學的問題。然而，當加入繼後的10%時，整體學生的語文程度則未必如前。有能力的，當然可以繼續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立足香港，走向國際。能力較次的：學科能力不俗，語文能力中規中矩。相對於國際化，如何培育他們成為本土人才，或者是來得更實際的方向。&lt;/p&gt;
&lt;p&gt;更進一步論及至文化層面，英語作為「國際語言」乃是一種文化霸權。自文藝復興到工業革命的世紀，西方文明和東方文明的發展出現明顯的分殊。歐洲，以及後起的美加，掌握了論述的權力。由於他們著作豐厚，壟斷了學術及知識的立法性。著書立說彷彿都要經過英語國家的印證，才能算是「實學」或「正統」。這種由語言引伸出來的文化層階性，一直牽絆著亞洲社會。亞洲學子無不趨鶩於英美的高等學府，家庭及社會也灌輸一種「會英文是高級」的訊息。無可置疑，以今天的世界運作邏輯，暫時沒有其他語言在知識場域上能與英語教量。然而，我們是不是因此就棄守自己的母語呢？一個多元並制的世界，又怎可能讓一把聲音獨大？雖然走這條路的人不多，甚至可能同路的人，越走越少，也不代表這是沒價值的事。&lt;/p&gt;
&lt;p&gt;作為大學的一分子，我們能當走在社會之前，而非投誠於社會的種種荒謬。只要我們凝聚更志同道合多的人，堅持中文、堅持粵語。即使這把聲音做不了主流，但最少我們為這世界貢獻多了一個選擇。先賢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曉以我們推己及人，從內到外的工夫。若我們不懂得擁抱本土的美好，光是口號式的喊著「國際化」，如此架床疊屋，學問和人生又怎能站得住腳？&lt;/p&gt;
&lt;p&gt;(註: 本文於同步發表到個人部落格上, 參考連結為:http://movingfromhere2there.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19.html)&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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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 domain="http://www.inmediahk.net/taxonomy/term/503026">浸會大學</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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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8 Jan 2012 16:15:07 +0000</pubDate>
 <dc:creator>吉暝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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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夜遊花園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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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p&gt;一場大火，令花園街一夜成名。排檔頓時成為鬧市中的菜園村，被指是城市化發展的絆腳石，是社會悲劇的作俑者。&lt;/p&gt;
&lt;p&gt;我很喜歡逛花園街，因為這裡的衣飾款式又多，價錢又相宜。大火沒多久，我有去過。那時半條街還是封鎖區，我在藍白線前拍下一條冷冷清清的花園街。新聞片段中看到熊熊烈火，在現實中似乎沒有反映出來。我心忖，火災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嚴重。&lt;/p&gt;
&lt;p&gt;事隔多日，我再來到花園街。事前住在附近的友人已告知，那裡的排檔少了很多，跟我前一次逛的印象很不一樣。我抱著半信半疑的心態來到花園街，從弼街天橋下來，往右望，嚇了一跳。來往的人流依舊，街心的排檔都在拆！水果檔前一如往常的人多，可是他們都不是顧客，而是看熱鬧的路人甲。今天的花園街感覺跟從前太不一樣了，到處掛著標語，控訴政府要求他們改變運作模式為「朝行晚拆」，而水果店正在上演警民對峙的戲碼。&lt;/p&gt;
&lt;p&gt;走在花園街，我目標明確，是為過節而置裝，可是我不能自已的感傷起來。重建中的樓宇和排檔，街上一堆堆的瓦礫和玻璃碎。旁邊是那燒至全黑的大廈，窗花全都沒有了，更不用說玻璃。黑夜之下，寒風之中，更有兇宅陰森的感覺。腳底下那種凹凹凸凸的感覺，以為自己到了福島，忘記了人在香港的事實。整條街都很多警察，比漒水狂徒肆虐的西洋菜南街還要多，仿佛這裡有個甚麼秘密，需要高度保護一樣。&lt;/p&gt;
&lt;p&gt;街的一邊，燈火通明，霓虹光管繼續夜夜笙歌；另一邊卻是陰陽之間國度。我從沒到親眼目睹過香港這麼破落的一面，也從沒感受到我城其實可以如此荒蕪。我憶起一次我帶著來自荷蘭的友人逛花園街，那時候他拍下了很多排檔的風光，恐怕我要告訴他，下一次來它們已經不在……&lt;/p&gt;
&lt;p&gt;(註: 本文於同步發表到個人部落格上, 參考連結為:&lt;a href=&quot;http://movingfromhere2there.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6.html&quot;&gt;http://movingfromhere2there.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6.html&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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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Dec 2011 08:55:04 +0000</pubDate>
 <dc:creator>吉暝水</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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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美孚戰鼓：有關美孚居民對禁制令一案之回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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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inmediahk.net/files/column_images/383618_211407068942377_100002192575494_477429_1713723936_n.jpg?1324538348&quot; /&gt;&lt;/p&gt;
&lt;p&gt;有關星期一&lt;a href=&quot;http://www.google.com/url?q=http://www.inmediahk.net/%25E8%2587%25AA%25E7%2594%25B1%25E6%25A8%2599%25E7%25B1%25A4/%25E5%2585%25A8%25E6%25B0%2591%25E9%2580%2580%25E4%25BF%259D&amp;amp;sa=U&amp;amp;ei=AUfzTsX0JsiimQWOiMiNAg&amp;amp;ved=0CAQQFjAA&amp;amp;client=internal-uds-cse&amp;amp;usg=AFQjCNE0iF1MTsLgek3kfHZJhHFifN1D3Q&quot;&gt;美孚&lt;/a&gt;屏風樓案，對於多份親中親資（本）報張，以「美孚六抗爭者同意和解」或「美孚居民接受禁制令」為題作報導，這實在有誤導之嫌。作為美孚居民，也是其中的抗爭者，必須在這裡作出澄清，以正視聽。&lt;/p&gt;
&lt;p&gt;案中首六名被告，在星期一的審訊中選擇缺席聆訊，他們並非與發展商講和、接受禁制令，是基於策略考慮，絕對不是放棄爭取。在聽取我方律師的意見後，六位被告決定以不出庭答辯作為回應的策略，只是不再奉陪這種以本傷人的燒銀紙遊戲。要知道這民事案的審訊期長短，其實也取決於被告數目的多寡，萬一我方輸了，我們必需負擔起發展商的律師費，這實是無底深潭。再者，為免正中對方下懷，六名被告在可預見的衝突場面中已自覺保持低調，這並非對強權屈服，而是為免對其「提供」指控證據。因此，報導指美孚居民同意和解、接受禁制令，實在是委過於實，居民們只是避免作不必要的消耗而矣。 &lt;/p&gt;
&lt;p&gt;至於案中的另一焦點，有關發展商以第七被告之身意圖阻止所有參與抗爭的朋友，報導中也甚少提及。第七被告─也就是那無名無姓、可包括任何人的「萬能被告」。在昨日的審訊中，發展商的代表律師不斷指出自今年三年工程車深夜到訪後庭上被告及過往千人瞓街、檔車的參與者均是這次禁制令的「被禁對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法庭上曾言，這種一網打盡控告「所有人」的做法，在香港可謂史無前例。「第七被告」的設立，不但反映了發展商的霸道，亦關係到香港人的表達自由，因為發展商把示威抗議也納入「阻擋工程」之列，而曾參與這些活動的市民則自動成為「第七被告」。一但發展商能成功立案, 這不但剝奪手無寸鐵的市民以最簡單、直接的方式阻止不公義的發生, 彷彿法庭也為發展商預早開綠燈, 在明年司法覆核案仍未開審前已默許發展商開工建樓。&lt;/p&gt;
&lt;p&gt;各位關心美孚與香港表達自由的朋友，請繼續密切關注事情的發展。&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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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Dec 2011 07:21:1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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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未明的曙光：記蒂森電梯技工罷工第一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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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img src=&quot;http://www.inmediahk.net/files/column_images/strike%20field.jpg?1317079665&quot; /&gt;&lt;br /&gt;
（2011年九月廿六日罷工現場。相片借用自Dorothy Hui）&lt;/p&gt;
&lt;p&gt;如果說，有一份職業需要技術，要多年訓練，要長時間連續工作，而且任務攸關性命，我們會想起甚麼？也許是公立醫院醫生。但若再加上「月薪約七千」這個條件，就得回到我們每天進進出出上上落落的住宅與商廈，尋找蒂森克虜伯公司的電梯師傅。&lt;/p&gt;
&lt;p&gt;蒂森刻薄成家，並非今日之事。早在2008年十月，它在行內臭名遠播的低工資、長工時、輕視工業安全已經激發電梯技工罷工。罷工成果不壞，工友們煞停了不受歡迎的轉制（注一），也順勢組織了自己的工會。可惜資方死性不改，對諸多痼疾蒙混敷衍，事隔三年勞動待遇仍然差劣。今年六月底，另一間電梯公司富士達的工人罷工三日，成功爭取加薪，對蒂森工友亦不無鼓舞。商議良久，大家終於決定昨日罷工，全公司逾三分之二工友出席，僅留下小部份駐守各區應付緊急維修事故。他們提出三大訴求：一，增加維修技工的的薪金至合理水平；二，增加人手，實踐三年前承諾，確保二人工作；三，在不影響薪酬的情況下，保障工人的休息時間，工人連續工作不多於廿四小時。&lt;/p&gt;
&lt;p&gt;對於工友的訴求，資方推搪說公司董事總經理麥廣權不在香港無法決定，遲遲不肯回覆。對於工友的罷工，資方倒下旨快如斬立決，立場堅決毫不猶豫：即時解散罷工，「履行僱員合約返回各自工作崗位」。&lt;/p&gt;
&lt;p&gt;工友當然不滿意如此答覆。如果資方到今日傍晚仍然未有合理回應，他們將會把行動升級，緊急維修服務也一併中止。&lt;/p&gt;
&lt;p&gt;&lt;strong&gt;資方拖字訣  工人薪水缺&lt;/strong&gt;&lt;/p&gt;
&lt;p&gt;昨日九點正，工友們準時抵達位於紅磡崇平街的蒂森香港公司總部開始罷工。聲明早寫好了，採訪通知前一天就發出了，資方亦無疑已經知道這場工業行動，知道工友的訴求，知道他們希望談判。然而辦公室高層卻慢條斯理，十時說再等十五分鐘就到，十一時說在車走到紅隧途中半小時之後來到，十二時依舊音訊杳然，待勞工處代表到場了才傳話說下午二時再與工友見面。遲到五個小時，叫這種高層跑到前線維修電梯的話肯定是災難。&lt;/p&gt;
&lt;p&gt;遲到不是欠效缺率，而且存心拖延。拖字訣似乎是蒂森慣用伎倆，縮減工時的要求，停止派工人單獨工作的要求，都喊了超過一千個日與夜，資方聽而不聞。加薪呢，過去兩年才分別加了0.5%和3%，不但遠遠追不上通脹，而且資方每每以「一定要等到公司新年度一月一日才可更動薪酬」為由迴避——這不見得有多可信，三年前蒂森既想搞外判削職位又想削減加班費，如此大刀闊斧的決定也從未等待過新年。&lt;/p&gt;
&lt;p&gt;無論如何，既然高層遲到，工友先到附近的餐館午膳。同檯的陳師傅入行廿年，最初十年在其他公司逐步升職，底薪由4,500元倍增至9,500元；2000年轉職至蒂森，至今只加到月薪11,000元。男人四十，家裡還有個唸中二的小孩，以這份薪金養家委實捉襟見肘。&lt;/p&gt;
&lt;p&gt;陳師傅職級較高，在公司裡已算不上待遇最差的一群。助理技工的底薪在蒂森只有7,100元，可以入職八年紋風不動，壓價至谷底。資方說，這個價錢符合最低工資規定，沒犯法。&lt;/p&gt;
&lt;p&gt;沒犯法不代表合理。電梯業內助理技工的底薪公價約為8,500元，比蒂森給的幾乎高出兩成。出價低是不是因為公司沒錢？假的。根據蒂森總公司（注二）2010-11年度的中期業績報告，光是首三季毛利已逾52億歐羅，折合成港幣足足有550億，也夠全港大學生免學費廿五年了。香港分公司的生意也不錯，最近才接了高鐵工程八十一部電梯的合約。更直接的證據是蒂森現時以行內公價8,500元聘請新入職助理技工，因為他們害怕出價太低沒人應徵！同工不同酬，與賺蝕無關，不過是擺明欺負舊人不敢反抗。&lt;/p&gt;
&lt;p&gt;此舉立即惹來不滿。全公司上下原本約有110位電梯師傅，這個月就有20位離職不幹。人手短缺，留下來工友工作更形繁重。「冇乜新人入行。以前就有工業學院出身嘅入行，依家都無開呢啲科喇。」陳師傅說：「一係就學師出身，先做四年學徒。但係蒂森唔請學徒，其他公司都仲有請。」蒂森不願聘用學徒，只肯請技工，一則為節省培訓成本，二則它的工作環境太惡劣，疑難雜症太多，經驗尚淺的學徒應付不來。&lt;/p&gt;
&lt;p&gt;&lt;strong&gt;「有時連頂兩晚，咁就五十幾個鐘」&lt;/strong&gt;&lt;/p&gt;
&lt;p&gt;工作環境有多惡劣？正常來說，電梯師傅理應早上八時半上班傍晚五時半下班，一天工作九小時，但這個「理應」和現實有極大落差。由於要輪班工作，夜班也得有人當值，人手不足之下連踩三更（兩個日更一個夜更）可謂家常便飯，連續工作卅三小時。「有時連頂兩晚，咁就五十幾個鐘。」陳師傅自己每星期工時過百，屈指一算，每天平均工時近十七小時（注三），別人打兩份工也未必透支到這個地步。&lt;/p&gt;
&lt;p&gt;折壽式加班並非偶然，更不是甚麼「獅子山下精神」所致，長工時其實是低工資的產物。蒂森給予不足餬口的微薄底薪，正正逼使工友必須為餬口拼命加班，尤其加班費比平常時薪要高一半。&lt;/p&gt;
&lt;p&gt;可是人手實在太少，瘋狂加班仍不足以彌補，於是蒂森乾脆不管機電工程署訂明須兩位技工一同工作的指示，叫師傅到電梯槽單刀赴會。沒有同事接應之下獨自進行高危的電梯維修工作，難免險象環生。「喺[車立]頂、井底出咗事都冇人知。試過有人開工開到夾傷隻手，仲要自己打九九九。」再者，機電署口裡是說得動聽，實際巡查時卻經常看見師傅獨自開工亦視若無睹。商家不管，政府不理，工友惟有自求多福。&lt;/p&gt;
&lt;p&gt;尚未發生嚴重工業意外乃不幸中之大幸，但未發生不代表不會發生。去年八月，大埔大元邨才有一位獨自倒樓的清潔工失足掉進垃圾槽，從十九樓飛墮而下卻無人得知，遺體翌日被垃圾車運往堆填區（注四）。誰敢保證同類慘劇不會在[車立]槽重演？&lt;/p&gt;
&lt;p&gt;&lt;strong&gt;割價．甩轆．電梯墮&lt;/strong&gt;&lt;/p&gt;
&lt;p&gt;說起公共屋邨，一次重創蒂森聲譽的電梯事故恰巧也在大埔其中一個公共屋邨發生。三年前富善邨的電梯由蒂森負責保養，公司卻沒發現電梯多條鋼纜斷裂，電梯直墜十四層樓，僥倖其時無人在內（注五）。雖說事發時正值蒂森剛剛接管該電梯的保養，上一手的電梯保養承辦商該為疏失負上相當責任，但蒂森接生意的手法不無可議之處。「呢間公司，咩牌子都接！」陳師傅表示蒂森經常接不是它原廠生產的電梯的保養生意，麻煩就來了。「例如部[車立]要換過個轆，你公司無零件，去問生產商俾個轆你，就要一兩個月後至俾到。」如此一來保養工程就耽誤了一兩個月，期間發生意外的機會也更大。&lt;/p&gt;
&lt;p&gt;行內一直有傳言指蒂森偏好低價投標搶生意，用比原廠保養更低的價錢接手他人保養工程正是一例。出價既低，又要賺錢，服務質素必然成為被開刀的對象。陳師傅負責的觀塘區有十八位技工，區內有三百部電梯歸蒂森保養，每部一至兩星期檢查一次的話，每次就只可以花一個多小時。他苦笑：「保養得個零鐘，又機房又[車立]頂又井底，邊睇得晒咁多嘢？」&lt;/p&gt;
&lt;p&gt;蒂森唯利是圖的行徑不僅損害工友權益，也危害公眾安全。不過一旦出事，揹黑鑊的不是坐地分紅的高層，而是做到氣咳的前線工友。沒錯公司內部是發出通告呼籲工友向上司通報各種違規事宜，諸如叫師傅單獨開工。問題是，分配人手的就是上司本人，向他通報了又如何？況且公司一天吝於增聘人手，就一天不夠技工處理各項工作，注定有人要單獨開工。&lt;/p&gt;
&lt;p&gt;雪上加霜的是，有消息指政府在連串電梯事故後即將立例收緊相關安全監督，但新例把本來由公司承擔的法律責任轉嫁至前線技工身上。前路茫茫，還須互相守望。&lt;/p&gt;
&lt;p&gt;&lt;strong&gt;世世代代、街頭巷尾的勞動者&lt;/strong&gt;&lt;/p&gt;
&lt;p&gt;前路，誰的前路？像陳師傅，日捱夜捱，老來可能積勞成疾。工資那麼低，能夠有足夠積蓄應付晚年開銷嗎？他的孩子再過幾年能找到堪可養家的工作嗎？還是說，會成為另一個連續開工五十多小時的陳師傅，代代勞苦？&lt;/p&gt;
&lt;p&gt;但陳師傅不算身在谷底。翻開政府統計處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在電梯技工所屬的「機台及機器操作員及裝配員」這個類別裡，2000年第二季到2011年第一季的月薪中位數僅僅由10,000元增至10,500元，升幅比陳師傅更不如。我們不得不問，明明有大廈落成就有電梯，怎麼樓市升到上火星，地產商賺到盤滿缽滿，電梯技工竟然連餅碎也分不到？環顧街頭巷尾，香港各行各業裡面還有幾多間蒂森？還有幾多個陳師傅？&lt;/p&gt;
&lt;p&gt;太多問題，太少答案，這一刻我們甚至連蒂森會怎樣回覆工友、何時回覆工友也不知道。只是，起碼有一件事可以確定，就是罷工有用。三年前的罷工，讓工友擊退了不懷好意的轉制，爭取到歷年最多的加薪。三年後的今日，蒂森管理層要工友即時解散罷工，正洩露了他們對罷工的恐懼。有說老闆不賺錢打工仔就沒糧出，那是本末倒置的講法——工人不工作，資本家利潤何來！&lt;/p&gt;
&lt;p&gt;支持蒂森工友罷工，是為了他們，也是為了我們。世世代代的我們，街頭巷尾的我們，同為勞動者的我們，是時候學習團結自強了。&lt;/p&gt;
&lt;p&gt;&lt;strong&gt;注釋：&lt;/strong&gt;&lt;br /&gt;
一.	2008年蒂森企圖轉制，把夜班工作外判，同時削減加班費三分之一。&lt;br /&gt;
二.	蒂森克虜伯的香港分公司應該並未上市，沒有在網上公開帳目。&lt;br /&gt;
三.	以每週一日法定勞工假、平均工作六日計算。&lt;br /&gt;
四.	〈工人垃圾槽墮斃屍運堆填區〉，《東方日報》，二零一零年八月廿九日。&lt;br /&gt;
五.	〈富善邨墮電梯 保養商被控〉，《文匯報》，二零零九年四月廿九日。&lt;/p&gt;
&lt;p&gt;&lt;strong&gt;延伸閱讀&lt;/strong&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www.facebook.com/notes/thomas-cham/%E4%B8%8D%E6%98%AF%E5%B7%A5%E5%8F%8B%E7%AD%89%E5%BE%85%E8%91%97%E6%88%91%E5%80%91%E6%98%AF%E6%88%91%E5%80%91%E7%AD%89%E5%BE%85%E8%91%97%E5%B7%A5%E5%8F%8B/10150329245719866&quot;&gt;覃俊基：〈不是工友等待著我們，是我們等待著工友〉&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E8%92%82%E6%A3%AE%E5%B7%A5%E6%BD%AE%E7%BD%B7%E5%B7%A5%E5%A0%B1%E5%B0%8E%E4%B9%8B%E4%B8%80-0&quot;&gt;謝凱健：〈蒂森工潮罷工報導之一〉&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www.youtube.com/watch?v=rL45QndDPqA&quot;&gt;〈連做四十八個鐘 人工低到冇陰功！無線仲要插多刀？－－蒂森工友罷工第一天〉&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leftistreloaded.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html&quot;&gt;中大左翼學會：〈為甚麼要支持罷工－－中大左翼學會對於蒂森電梯職工會罷工之聲明〉&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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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Sep 2011 23:36: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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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抗議李克強到訪港大記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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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div class=&quot;field field-type-filefield field-field-image&quot;&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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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img  class=&quot;imagefield imagefield-field_image&quot; width=&quot;500&quot; height=&quot;380&quot; alt=&quot;&quot; src=&quot;http://www.inmediahk.net/files/column_images/288054_10150265885627911_543572910_7692129_5345284_o.jpg?1313667256&quot; /&gt;        &lt;/div&gt;
        &lt;/div&gt;
&lt;/div&gt;
&lt;p&gt;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挑起政府與市民之間的矛盾。繼日前有市民因為穿著平反六四的T恤而被拘捕，引起社會對政府大肆洗太平地，打擊自由的關注；是日李克強到訪香港大學，出席港大成立百周年慶典，亦遇到不同團體抗議。一批香港大學校友藉此機會，反對李克強到訪港大，卻引起了警察對市民人身安全自由更強力的打壓。筆者跟隨抗議行列，近距離記錄是日行程。&lt;/p&gt;
&lt;p&gt;事緣港大校方在百周年慶典上，只邀請了少數人士，包括近日訪港的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嘉賓。一眾校友、師生、職工、以及公眾人士的缺席，令人深感港大校方視百周年慶典為一個圍內派對；而百周年慶典日子完全無關建校紀念日，反而與李克強 – 一個與港大百年發展素無交集的大陸官員 - 訪港日子扣合，亦令人懷疑校方是否向大陸官員作政治獻媚。&lt;/p&gt;
&lt;p&gt;而近日市民穿著宣示政治口號衣服的自由被侵奪，更與大學保障自由的意義背道而馳。故此一行十數人的港大校友齊集太古樓地下，希望沿漆上毋忘六四字句的太古橋示威。而諷刺的是大學校園內的抗議行動竟遇上更明目張膽的打壓。&lt;/p&gt;
&lt;p&gt;筆者一行數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同學，擬定參加在港大的抗議，並要求大陸當局保障言論自由『開放網絡、解除報禁』。由於並不寄望李克強會主動聆聽不同聲音，故此夥伴一行人等分工在不同地方準備，增加突出訴求的機會，並擬定最後在太古樓與港大校友隊伍匯合。筆者是日上午跟隨校友隊伍出發，並與身處不同方位的朋位聯絡。&lt;/p&gt;
&lt;p&gt;就清晨到達香港大學時所見，單在本部大樓四周便佈滿大批警察，港大校園內亦開始有便衣巡視。直至八點左右，經過大學出入口時，見到警方竟在一向對公眾開放的大學校園，要求出入大學人士及車輛出示邀請函、學生證或職員證等證明文件，其他人士一律不獲准進入校園。警方監控出入口的舉動，明顯是又一次洗太平地的行動。&lt;/p&gt;
&lt;p&gt;筆者隨後企圖從梁銶琚樓步行前往太古樓集合時，亦遇上警方重重佈防，多條可供出入的通道均被封鎖。最後與一名港大校友從後樓梯抵達集合地點，發現十多名抗議者經已被警方及鐵馬攔阻，離慶典地點有長達一百米的距離。而抗議隊伍表示希望能夠稍前移動，在地面漆上平反六四語句，具歷史意義的太古橋行人路上抗議；而警方與校方代表回應表示可從量安排。&lt;/p&gt;
&lt;p&gt;由八點一直守候到九點，由李克強未曾抵達到李克強經已到埗，校方代表，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卻與警方交涉無果。警方表示，使用大聲公會影響遠在一百米外的陸佑堂進行典禮，故此要求示威者在向前移動後放棄使用大聲公。負責交涉的校友表示難以聽從警方的決定，抗議者的申訴聲音當然就是希望李克強能夠聽見，而且若果一早安排得當，理應可在典禮前讓官員聽到申訴，而無礙典禮進行。&lt;/p&gt;
&lt;p&gt;警方強硬的態度，使得校友們亦停止等待警方無故拖長時間，在得悉無法抵達慶典地點陸佑堂後，企圖轉向校長遞交請願信，卻又遇到警察築成人牆。另一方面，校方代表也一直無法主導校園的空間管理，不能與警方達成顧及校友需要的決定；校友們指出，學生和校友理應可以一如往常，沒有限制往來校園的不同地點，大學的自主管理權更不應拱手由校方相讓予警方，並且要求警方撤出港大。結果遊行隊伍始終毫無寸進，而警方則變本加厲佈置第二道鐵馬，並且攜帶宣示非法集結的展示橫額，向抗議隊伍強加無形壓力。&lt;/p&gt;
&lt;p&gt;正當雙方持續對峙，筆者收到消息身處其他地方的同行者將前來匯合。未頃，抗議隊伍突然聽到相隔兩重鐵馬開外，梁銶琚樓方向（亦即稍早前筆者抵達集合地點的出口）有衝突的聲音，警方亦轉向該處佈防。筆者亦辨認出同行友人的聲線，遂向抗議隊伍指出該處為港大學生及友校同學，當時從太古樓未能得悉梁銶琚樓的狀況，故此我們要求警察交待同學的情形，警方卻無任何表示。直至記者朋友說出該處的同學被警方推倒，並被強行推入大樓內的後樓梯，警方隨即關上消防門阻擋採訪，並將抗議的同學封鎖在樓梯口中，我們才得悉事情大概。（有關片段參看：&lt;a href=&quot;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5846&quot;&gt;有線&lt;/a&gt;）&lt;/p&gt;
&lt;p&gt;對於警方推倒同學，筆者與抗議隊伍轉向天橋旁的罅位，希望擺脫警方的無理約束前往校長府，同時迫問有關同學的下落。由於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表示被推倒的同學被安置在保安室，再加上警方十問九唔應的不合作態度，抗議隊伍遂轉移要求保安公司交待該批同學的詳細情形，周偉立博士後來表示我們能夠在向徐立之遞信途中與該批同學會合。&lt;/p&gt;
&lt;p&gt;前往向徐立之遞信及對話途中，抗議隊伍又先後兩次被阻截，相信是確保抗議對象李克強經已揚長遠去。抗議隊伍最後在折騰個多小時後，才得以與被禁閉的同學會合。一行人等最後在中山廣場與徐立之會面，除了提出反對港大政治獻媚、校方將自主管理權拱手相讓警方、以及差人粗暴對待，更提出校政不民主化，以及相信是各大院校共同面對受資源競逐逼迫，等等令大學日漸變質的問題。然而，徐立之除了反覆說出『我們聽到你們的意見』外，沒有任何實質回應。&lt;/p&gt;
&lt;p&gt;當大學本身缺乏尊重包容，又或趨財附勢，種種因素扣合便形成有權勢者能在校園空間上橫行無忌，無權勢者卻備受規限，一如是日李克強到訪港大，侵奪學生和市民的空間，這豈不違背求學批判自主卓然獨立的本質？當大學生在原本開放的校園內不能自由通行，抗議者被差人粗暴推倒，傳媒被強行阻擋蒙蔽無法得知真相，保安職員又成為公權力的攔頭卒與及磨心，試問這間百年老校，它的同學百年來關心國事，一直為香港乃至中國推動社會前進之中堅，到了此情此景又是否一如徐立之所講：『香港大學，很開放、很包容、很多元』？香港第一間大學成立百年以後，今時今日香港各大院校在明德親民的道路上，又究竟要為下個百年，留下甚麼？&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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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8 Aug 2011 11:36:32 +0000</pubDate>
 <dc:creator>CHENG SZE LUT</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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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代發：人口普查員喪失私隱？政府電話卡監控行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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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民間記者：鄭司律、李成康、蕭健滔&lt;/p&gt;
&lt;p&gt;人口普查的訪問工作經已接近尾聲。政府統計處招請大批大專及預科學生負責訪談工作，被很多批學生視為短期筍工；然而，在所謂筍工的背後，工作人員卻面對種種風險，繼日前有人口普查員墮山坡受傷、被狗追咬、涉嫌被非禮等情況後，近日有工作人員表示在工作期間期間，需要配備一張政府提供的手機SIM卡，作為政府追蹤工作人員行蹤的工具，有威脅人身安全之嫌。&lt;/p&gt;
&lt;p&gt;事前無通知 事後頻密監控&lt;/p&gt;
&lt;p&gt;阿欣（化名）是一位參與今年人口普查的大專生，投訴在本年度人口普查中，工作人員的行蹤在未經同意下被政府全盤掌握。在人口普查工作開始第一日，人口普查分組組長向阿欣及其他組員派發由政府提供的SIM卡，並要求將SIM插入手機，方便政府監察工作人員行蹤之用。阿欣表示，政府在事前並沒有通知工作人員的行蹤將被監控，簽署普查工作人員合同時，亦沒有見到有任何合同條款註明工作人員的行蹤會被政府知悉。&lt;/p&gt;
&lt;p&gt;小組組長會每半小時隨機挑選一位組員作監察行蹤的對象，但按照阿欣的實際工作經驗，卻顯示監控情況更為頻密。在其中一日出勤過後，阿欣發現每個組員每半個小時的行蹤都被記錄，頻密程度遠較聲稱為高，組長同時口頭詢問組員的行蹤，以作比對。由於阿欣向組長匯報的地點與組長記錄不符，便阿欣便組長訓斥疏忽職守。阿欣表示自己的而且確身處指定地點，並懷疑系統出錯，導致記錄與匯報地點有異，但組長最後仍歸咎阿欣，並沒有考慮系統出錯的可能。&lt;/p&gt;
&lt;p&gt;測試有誤差  普查員食死貓&lt;/p&gt;
&lt;p&gt;然而，這種按SIM卡測試地點的技術，的而且確如阿欣所言存有誤差。簡單而言，手機號碼追蹤位置的原理是利用電訊商在基站傳送及接收手機訊號，電訊商可透過基站座標及訊號往來強弱，推算手機與基站的距離，偏差可以達數百米甚至過千米。而在早前傳媒報導手機追蹤位置報導之中，記者親身測試的誤差亦最高達到二百米之遠。在這種安排下，阿欣擔心其他同工因此而被怪罪，甚至有被解僱的風險，組員往往面對無妄之災。&lt;/p&gt;
&lt;p&gt;侵犯私隱行蹤 公權無限擴大&lt;/p&gt;
&lt;p&gt;與此同時，當中的私隱問題亦備受關注。雖則目前的法律集中保障識別個人身份的資料，個人行蹤本身並不是辨認個人身份的因素，不受保障，而需要配合其他個人資料才能作辨別身份之用。然而，早前IPHONE及ANDRIOD等智能手機在未得用戶允許下，記錄及傳送用戶位置，惹起歐美消費者權益官員對於上述產品的憂慮，擔心用戶權益受到損害。而在現時情況下，取得個人行蹤的機關是擁有公權力的政府，干預個人生活遠較私人公司為深入；政府對僱員的掌控亦可能成為私人機構所仿效，亦可由個別短期工種擴展至全體公務員；而且取得個人資料的過程，事前並無通知員工，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沒有保障行蹤的權利。&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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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1 Jul 2011 16:01:04 +0000</pubDate>
 <dc:creator>樹人尼利倫</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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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你外判，我捐款：記浸大聯福樓欠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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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p&gt;（圖為工友被逼簽署的不平等條約，變相放棄追討遣散費和假日補薪）&lt;/p&gt;
&lt;p&gt;假如你走進百佳買生果，甫進門劈頭就看見大大個籌款宣傳：為解決百佳員工的欠薪問題，李嘉誠邀請你慷慨捐輸代支欠薪，好讓他發揚「香港仁愛香港」的精神——你會有甚麼反應？&lt;/p&gt;
&lt;p&gt;「黐線，你唔出糧我點解要代你出糧？仲要我出完錢你拎去扮慈善？」一般人應該都覺得荒謬，不過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似乎不在一般人之列。昨日（七月十一日）早上，他向全校師生廣發電郵，要求眾人為剛結業的大學外判酒樓聯福樓支付八十萬元欠薪，「發揚浸大的關愛傳統」云云。&lt;/p&gt;
&lt;p&gt;令有責變無責，卸責變關愛的神奇咒語，叫外判。&lt;/p&gt;
&lt;p&gt;&lt;strong&gt;財務長：「我覺得同工會見面無價值喎」&lt;/strong&gt;&lt;/p&gt;
&lt;p&gt;浸大聯福樓外判予潤時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潤時）營運，已經有十多年。直至今年六月下旬，不獲續約的潤時將聯福樓結束營業，同時拖欠近二十位員工逾八十萬元遣散費、假日補薪和強積金供款。對於這個沒有履行合約承諾以至法律責任的外判承辦商，浸大校方不聞不問，把監督義務置諸腦後，甚至在潤時明顯違反合約之後仍將半數按金回贈。&lt;/p&gt;
&lt;p&gt;相比潤時受到的寬容厚待，受害工友面對校方只能嚐到一次又一次閉門羹。要求會面，校方不睬；要求公開帳目，校方不理。這不是個別事件，而是慣例，去年大家樂扣飯鐘錢的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全港所有大專院校都願意與工會商討外判飯堂的工人待遇，惟獨浸大門關緊閉，處理校園外判合約事宜的財務長孫百千甚至放言「我覺得同工會見面無價值喎」。&lt;/p&gt;
&lt;p&gt;七月七日，工友前往浸大財務處要求與校方會面，孫百千一收到消息旋即從後門逃離現場，並派出大批保安員阻止工友進入。助理財務長林炳華採取拖字訣，一時說要等待上司批准核數，一時說潤時老闆尚未回港，總之就是拒絕給予一個與工友會面談判的實際日子。&lt;/p&gt;
&lt;p&gt;距離聯福樓六月廿八日結業，至今已相隔兩個星期，對手停口停的工友而言是一段難熬的漫長日子。然而浸大是不是窮得沒錢解決工友燃眉之急？也不見得，校方高層私自扣起了剩下的一半按金，聲稱用來支付潤時未償清的水電雜費——由於帳目從不公開，孰真孰假見仁見智——所以一毛錢也不會交給工友。校方賴死不付帳，於是就向師生校友的荷包開刀了。&lt;/p&gt;
&lt;p&gt;&lt;strong&gt;助理財務長：「盤數好健康！」&lt;/strong&gt;&lt;/p&gt;
&lt;p&gt;浸大也有它不付帳的「理由」。校長陳新滋在公開信裡宣稱「大學的所有資金，無論是公帑或非公帑，都應用於教學、研究和學生服務方面；所以，如果大學使用本身資金補貼外判商，必會影響大學的教研和服務，對教職員和同學都不公平」。&lt;/p&gt;
&lt;p&gt;這種所謂的「理由」耐人尋味。難道校園膳食不算學生服務？難道要教職員和同學捐錢代外判商支付欠薪就叫公平？更核心的問題是，浸大對外判商的過失有沒有責任？若有責任的話，浸大為欠薪付錢不僅不是浪費公帑，而是必須承擔的義務。在這一點上面，至少浸大不敢不承認它身負監管外判商的責任，林炳華就曾對工友堅稱「學校一直都有監管聯福盤數，盤數好健康！」&lt;/p&gt;
&lt;p&gt;很好，你坦承校方有監管的責任就行了。只是「盤數好健康」卻不啻天方夜譚——要是那麼健康，為何欠薪八十萬？要是那麼健康，陳新滋為何現在又說潤時欠下大筆水電雜費？林君你把你上司說話當放屁麼？&lt;/p&gt;
&lt;p&gt;校方高層前言不對後語，足證他們平素對外判商的監管有多兒戲。看在工友眼中，高層根本大有刻意對潤時放軟手腳的嫌疑。點心部的鍾師傅說，每次手握外判監督最高決策權的財務長孫百千到聯福樓吃香喝辣，潤時老闆例必露骨巴結，「孫百千落親嚟都好似皇帝出巡咁，食乜都又要靚又要多！仲要走埋入嚟廚房嗌『呢籠蝦餃係孫財長架！要執靚架！』」&lt;/p&gt;
&lt;p&gt;若要珍惜公帑，打從一開始不要監管失職釀成欠薪破局，又或者，乾脆開除尸位素餐的失職高層。&lt;/p&gt;
&lt;p&gt;&lt;strong&gt;強積金失蹤，警察不執法&lt;/strong&gt;&lt;/p&gt;
&lt;p&gt;浸大高層有沒有收受外判商利益，有沒有故意鬆懈監察，姑且存而不論，然而潤時無法無天的程度可謂盲的也瞧得見。聯福樓財政不穩向來如是，鍾師傅指酒樓拖欠食材供應商的帳單可長達八個月，為了賺錢應急，點心價格上落刺激過坐過山車，像灌湯餃的價錢就在短期內由6.8元加至23元，馬拉糕則由3.8元加至16元，倘若茶客一時適應不來，不知就裡即淪為羊牯任由宰割。&lt;/p&gt;
&lt;p&gt;取巧歸取巧，到此為止的技倆還是合法的。多位資深聯福樓工友均指老闆一直要求他們以薪代假，把每月四日的法定勞工假改為三日，剩下的一日以工資補償。這種做法違反了《僱傭條例》，竟然行之有年暢通無阻，浸大從未理會。更明顯的犯法是剋扣強積金供款，何先生入職九個月，查核自己的強積金戶口紀錄，發現去年十二月，以及今年三、四、五月都沒有存入僱主供款，換言之工作期間幾乎有一半應得供款都被潤時騙走了。&lt;/p&gt;
&lt;p&gt;騙局的壓軸高潮當然在結業時降臨。根據另一位點心師傅榮哥觀察，平日待在聯福樓悠閑翻報紙的老闆張國良在結業前半個月突然不見影蹤，到了六月廿八日，聯福樓比合約所訂的自行提前一天結業（原訂六月廿九日結業），藉此剋扣了員工一天薪金。更絕的是在場招呼工友的不是老闆，而是老闆的親信和他們找來的三名陌生彪形大漢。在三名筋肉人的吆喝下，工友被要求簽名同意一份標明「惟遣散費與假日薪金需時核實，本公司已與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聯絡，此兩項目將於兩星期內與勞工處共同相（按：別字，應作『商』）討解決方案」——翻譯成人類聽得懂的語言，就是老子現在不會給你遣散費和假日補薪，你要吵就找勞工處吵，兩星期後有沒有著落各安天命，跟老子無關。不簽？行，你連六月薪金也拿不到！&lt;/p&gt;
&lt;p&gt;各位看倌閱讀這段文字已是事發兩星期之後，事實證明欠薪仍然是欠薪。無論如何，工友們絲毫不笨，即場看穿那是沒有承諾的承諾，儘管三名筋肉人威嚇曰「爭幾多錢啫！夠你買到樓咩？！」，工友們還是拒不簽字，報警去也。可是警察到場後非但幫不了工友，反倒以「私人意見」游說他們低頭簽署，因為老闆既已失蹤，當下不簽字有機會白白由得老闆把他們的六月薪金一併夾帶私逃，屆時要追數亦不容易。連國家機器也不提供協助，工友只得無奈屈服。&lt;/p&gt;
&lt;p&gt;&lt;strong&gt;夾帶私逃的奸商，諉過自肥的官僚&lt;/strong&gt;&lt;/p&gt;
&lt;p&gt;既然夾帶私逃，那麼聯福樓是否經營艱困蝕到入肉，可憐地做不下去才出此下策？自從最低工資出爐，這成了眾多無良僱主的遁辭，《蘋果日報》甚至炮製名為「最低工資惹的禍」專輯，三不五時把一切店舖倒閉都怪罪到工資提升身上。不過，將這套想像投射在聯福樓卻是大錯特錯。大學外判飯堂通常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大學收取的舖租遠比市價便宜，加上校方時有提供裝修補貼，經營的風險遠比外間飲食業為低。聯福樓也不例外，加上浸大位於市區，除了校內生意外還有不少外人光顧，利潤就更有保障。&lt;/p&gt;
&lt;p&gt;以上不是憑空臆測，潤時有主動向浸大投標續約這個行動本身，已證明它的老闆並不懷疑聯福樓有利可圖。再者，縱使潤時既欠工友薪金又欠浸大雜費，它至今仍然沒有半點申請破產的意欲。比較合乎事實的推理，應該是潤時收到不中標的消息之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趁著結業大捲一票揚長而去。它不是付不起欠薪，只是不想付而已。&lt;/p&gt;
&lt;p&gt;至此，我們不得不問：浸大是不能監管外判商，抑或是不想監管？潤時惡辣至斯，十多年來在校方官僚眼中竟是無問題、很健康，但明明他們是最清楚亦最有權查問潤時行徑的。如果校方官僚未盡監管之責，那又是不是外判制本身即屬他們推卸責任的工具，好讓他們出事時大嚷「不關大學事，不應用大學資金補貼外判商」？&lt;/p&gt;
&lt;p&gt;以外判制在大學當中分割出裡和外，大學和非大學，師生和閑雜人等，本身正是對校園社群最大的撕裂。一旦這個撕裂成為校方官僚掠奪他人捐款一面貓哭老鼠一面事不關己穩袋人工的漏洞，他們本質上和飽食遠颺的外判商有何分別？&lt;/p&gt;
&lt;p&gt;外判工友不是校園二等公民。浸大官僚為自己積孽承受報應的時候到了，有過償過，欠薪還錢，不容推卸責任！&lt;/p&gt;
&lt;p&gt;（原文見&lt;a href=&quot;http://mindtologos.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html&quot;&gt;心湖淬筆&lt;/a&gt;）&lt;/p&gt;
&lt;p&gt;補記：&lt;/p&gt;
&lt;p&gt;&lt;strong&gt;浸大同學與校友已成立「浸大外判監察」，與工友共同關注校園外判事宜。就今次欠薪事件，工會和浸大外判監察即將推出&lt;a href=&quot;http://www.gopetition.com/petitions/renfrew.html&quot;&gt;網上聯署&lt;/a&gt;撐工友，連串行動和報導連續有來，敬請密切留意！&lt;/strong&gt;&lt;/p&gt;
&lt;p&gt;&lt;strong&gt;網上聯署：&lt;/strong&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www.gopetition.com/petitions/renfrew.html&quot;&gt;聲援聯福工友  促請浸大墊支補償&lt;/a&gt;&lt;/p&gt;
&lt;p&gt;各界聲援（7月13日更新）：&lt;br /&gt;
&lt;a href=&quot;http://www.facebook.com/pages/%E7%84%A1%E6%81%A5%E6%B5%B8%E5%A4%A7%E7%AE%A1%E7%90%86%E5%B1%A4-%E7%9B%A3%E7%9D%A3%E4%B8%8D%E5%8A%9B-%E8%81%AF%E7%A6%8F%E6%A8%93%E5%8F%8A%E8%81%AF%E7%A6%8F%E9%A4%90%E5%BB%B3%E5%93%A1%E5%B7%A5%E8%A2%AB%E6%AC%A0%E8%96%AA%E8%A6%96%E8%80%8C%E4%B8%8D%E8%A6%8B/220541711315681&quot;&gt;Facebook群組「無恥浸大管理層 監督不力 聯福樓及聯福餐廳員工被欠薪視而不見」&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eposting.hkbu.edu.hk/filepost/2011b/2011070714827_na.pdf&quot;&gt;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有關本校聯福樓結業拖欠員工的薪金一事&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leftistreloaded.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html&quot;&gt;中大左翼學會：浸大關愛神奇咒語－－外判外判責任走！&lt;/a&gt;&lt;br /&gt;
&lt;a href=&quot;http://chiegu.org.hk/wp-content/uploads/2011/07/20110713%E6%B5%B8%E5%A4%A7%E8%81%AF%E7%BD%B2%E5%96%AE%E5%BC%B5.pdf&quot;&gt;聯署單張下載&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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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間記者的體驗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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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img src=&quot;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55/5897300965_76c7f85521.jpg&quot; /&gt;&lt;/p&gt;
&lt;p&gt;我在過往的示威中是直接行動者，在去年反高鐵示威中我去了搶鐵馬、六四晚在北角與警員推撞。但這次七．一大遊行則化成另一個身份，正式成為一個民間記者。&lt;/p&gt;
&lt;p&gt;&lt;strong&gt;民間記者不能介入行動&lt;/strong&gt;&lt;/p&gt;
&lt;p&gt;記錄時不能介入、介入時不能記錄，身為民間記者只能在旁邊觀察，即是當自己不存在。看到有人拉鐵馬、或者有示威者和警員衝突，民間記者絕不能插手，否則就違反了自身的角色立場。&lt;/p&gt;
&lt;p&gt;而在每次衝突中，警方都要求記者帶上證件以資識別。記者證可以讓自己不被拘捕，但民間記者不能因此以為有免死金牌，事實上警方會全程拍攝示威過程，參與肢體衝突後想以記者證脫身應該是不可能。&lt;/p&gt;
&lt;p&gt;&lt;img src=&quot;http://farm6.static.flickr.com/5151/5897299707_d49ba5652e.jpg&quot; /&gt;&lt;/p&gt;
&lt;p&gt;&lt;strong&gt;民間記者不能參與行動者的討論&lt;/strong&gt;&lt;/p&gt;
&lt;p&gt;民間記者既然不能介入行動，也自然不能介入行動者之間的討論。例如在七．一遊行後的堵路行動中，行動者在長江中心外面花了近一小時討論。眼見警方增援愈來愈多，似乎已有能力可以清場，但民間記者不能發表意見，只能看著事態發展。&lt;/p&gt;
&lt;p&gt;其實我對此有點不習慣，因為我認識不少活躍社運人士，亦一直有參與直接行動，對七．一晚的事態感到焦急。但七．一晚我有另一項任務，就是協助獨媒將最新消息即時發報，所以我還是要保持沉默。&lt;/p&gt;
&lt;p&gt;&lt;strong&gt;民間記者須補完主流報導&lt;/strong&gt;&lt;/p&gt;
&lt;p&gt;我說了那麼多民間記者不能做些甚麼、說些甚麼，其實就是要帶出民間媒體必須要有公信力，才可以跟主流傳媒分庭抗禮，第一步就是由民間記者做起。&lt;/p&gt;
&lt;p&gt;七．一堵路行動，在主流媒體上看到一貫的視覺效果：讓觀眾看見示威者突然衝出路面、接著就是肢體衝突；主流傳媒都重點報告當晚拘捕了多少人，再接著到警方發言人聲稱為了社會恢復秩序，已有最恰當的武力清場。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劇本。&lt;/p&gt;
&lt;p&gt;主流媒體的報導遺漏了很多重要的東西，最明顯是為甚麼示威者要參與堵路？這不是一句「抗議政府遞補機制」甚至更簡單的「不滿林公公」就可以完滿解釋，社會大眾若果沒有得悉堵路背後的論述，他們也只會認為事件流於肢體衝突，也不可能期望他們加入社會運動行列。所以我認為民間媒體有責任揭示事件更多的細節及深化公眾討論，社會運動才可逐漸發展。&lt;/p&gt;
&lt;p&gt;民間媒體的資源當然不可能跟主流媒體相題並論，例如獨立媒體的民間記者也是自願參與，所以大家請支持獨立媒體的工作！&lt;/p&gt;
&lt;p&gt;&lt;img src=&quot;http://farm6.static.flickr.com/5311/5897866178_dfbba36265.jpg&quot; /&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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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3 Jul 2011 16:55: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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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場必殺技—六月四日晚上示威者遭受警方暴力事件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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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a href=&quot;http://www.flickr.com/photos/64041202@N08/5825057835/&quot; title=&quot;Flickr 上 kittyamour 的 5823202451_4f0e166297&quot;&gt;&lt;img src=&quot;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36/5825057835_351712cc95.jpg&quot; width=&quot;374&quot; height=&quot;431&quot; alt=&quot;5823202451_4f0e166297&quot; /&gt;&lt;/a&gt;&lt;br /&gt;
&lt;em&gt;示威者的腰部被警察按傷，照片中清楚見到手掌型的血痕。（六月五日凌晨攝於北角警署，照片由律師提供）&lt;/em&gt;&lt;/p&gt;
&lt;p&gt;六月四日晚上，26位於三月六日於德輔道中以「非法集結」罪被拘捕的堵路者，與近200名聲援人士於六四晚會完結後，於維園出發，沿英皇道前往北角警署進行&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E6%8B%92%E7%B5%95%E6%BF%AB%E6%8D%95%E4%B8%8D%E5%86%8D%E4%BF%9D%E9%87%8B%E2%80%94%E2%80%94%E4%B8%89%E6%9C%88%E5%85%AD%E6%97%A5%E8%A2%AB%E6%8D%95%E4%BA%BA%E5%A3%AB%E6%94%BE%E6%A3%84%E4%BF%9D%E9%87%8B%E8%A1%8C%E5%8B%95&quot;&gt;「政商崩壞　堅守街頭　抗議濫捕　坐爆48」的踢保行動&lt;/a&gt;。遊行隊伍於接近天后銀幕街巴士站時，曾遇上警方短暫的阻撓。可惜行至炮台山電廠街（即皇都戲院前的街口），警察出動重重人鏈包圍示威者，在拖延近兩小時後，警方將53名馬路及行人路上的示威者，再次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而是次的拘捕行動中，警方屢次使用暴力，誠如&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E7%AB%99%E5%87%BA%E4%BE%86%E5%8F%8D%E6%92%83%EF%BC%81%E6%8A%97%E8%AD%B0%E6%94%BF%E6%B2%BB%E6%8B%98%E6%8D%95%EF%BC%8E%E5%A0%85%E5%AE%88%E4%BA%BA%E6%B0%91%E5%B0%8A%E5%9A%B4%E2%80%94%E2%80%94%E4%B8%89%E6%9C%88%E5%85%AD%E6%97%A5%E5%8F%8A%E5%85%AD%E6%9C%88%E5%9B%9B%E6%97%A5%E8%A2%AB%E6%8D%95%E4%BA%BA%E5%A3%AB%E6%8B%92%E7%B5%95%E4%BF%9D%E9%87%8B%E8%A1%8C%E5%8B%95%E6%96%B0%E8%81%9E%E7%A8%BF&quot;&gt;行動後的新聞稿&lt;/a&gt;所言，當權者對異議者愈是暴力，就愈見心虛。&lt;/p&gt;
&lt;p&gt;行動過後，我們不斷收集示威者於當晚所遭受到的暴力對待，本文嘗試將之整理並分析警察何以於是次行動中尤甚暴力的原因。&lt;/p&gt;
&lt;p&gt;&lt;strong&gt;逐個擊破與暴力對待&lt;/strong&gt;&lt;br /&gt;
遊行隊伍行至英皇道時，警方惡意堵路，令示威者無法前行，示威者認為前往北角警署是踢保行動的重要目標，故部分示威者決定從北面（即面向新時代廣場方向）較弱的警方防線中突圍，嘗試繞過封鎖線繼續前行。&lt;/p&gt;
&lt;p&gt;當第一次突圍發生後，英皇道兩側的警察迅速將示威者包圍、分散，將原本近二百名示威者與突圍的行動者分散，除了在東行線上的示威者，其餘各十來人被兩個圓形的封鎖圈包圍，兩方警察以雙手推跌圈內示威者，示威者紛紛倒地，更出現人疊人的情況。據現場示威者所述，倒地後只見舉目都是警察的腳，更有警察趁亂狂踩示威者心口，在混亂的情況下，警方狂踩躺在「疊羅漢」最上層的示威者，不只令被踩者受傷，也極有可能傷及壓在底層的示威者。這種以瓦解示威者陣勢，使其分散再包圍的清場策略，顯示警方就是要將示威者打散，削弱內部的團結力量，歸根究底就是不欲示威者順利到達北角警署。&lt;/p&gt;
&lt;p&gt;除了在突圍後遭遇警方的暴力外，不少示威者在被抬走之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對待。清場之前，稍有被抬經驗的示威者都會提醒，遇上警察清場時的不抵抗原則──放軟身體，任由警察抬走。可是，警方表現極不克制，多名示威者在被抬的過程中遭到警方刻意擲在地上，甚至拖行以致受傷，更有示威者被多名警察箍頸險至窒息。上警車後，更有警員關燈恐嚇示威者，指「依家冇人影住你仲係咪咁惡！」要求即時搜示威者的隨身物品及褲袋。一般來說示威者有權要求進入警署後才進行搜身程序，然而警察毫不理會，意圖搶去示威者的財物。&lt;/p&gt;
&lt;p&gt;被箍頸的示威者劉璧嘉表示「當時女警箍住我的頸，將我的頭向右面擰，同時強行按下耳背的穴道。雖然擰頸和按穴道的動作不足以致命，但足以令人呼吸困難。傷痕一星期後仍覺得痛。」以上提到的暴力事件不過冰山一角，近半數被捕的示威者身上都帶有明顯的傷痕，在示威者要求驗傷之時，警察亦多次以程序繁複為理由，嘗試阻止。&lt;/p&gt;
&lt;p&gt;&lt;strong&gt;非禮女示威者作為羞辱的方法&lt;/strong&gt;&lt;br /&gt;
有指衝突之時雙方有向碰撞是在所難免，但令人真正憤怒的是，這次被捕過程中有至少有兩名女示威者遭到警察不同程度的非禮。其中包括一名女示威在保護另一名手持攝錄機的男示威者時，竟然有男警從後伸手到男女示威者中間，手臂在女示威者胸前上下移動！這種行為除了是非禮外，也是利用非禮作為羞辱女示威者的方法。&lt;/p&gt;
&lt;p&gt;在極少的情況下男示威者會遭到非禮，反而屢屢聽見女示威者被非禮的事件，是因為男警在面對女示威者時，不單只展現其法制上的權力不平等，也在顯示出性別上的權力不平等，男警看中女示威者面對在衝突場面對非禮案時驚惶失措的弱點，一方面對女示威者施行性暴力，另一方面意圖以性暴力作為阻嚇女性參與示威的權利。當國家機器結連性別權力不平等，暴力侵入了示威場境的每一個細節，國家機器毫不放過任何阻止異議聲音壯大的機會，然而，示威者非但不會懼於恐嚇與實際的暴力，更對之予以最強烈的譴責。&lt;/p&gt;
&lt;p&gt;&lt;strong&gt;小結：暴力機關的恐懼&lt;/strong&gt;&lt;br /&gt;
這次「踢保」行動本來就是非常簡單，26名示威者願意放棄48小時的自由，以「坐爆」的方式，要求警方落案控告或無條件釋放。三月六日的政治拘捕距今三月，「非法集結」這種簡單的罪名，要是有足夠的証據絕對可以馬上控告。然而，警方一方面無條件釋放踢保人士，另一方面以種種陰招阻止示威者順利到達北角警署，是因為若示威者成功踢保，便足以証明警方當日的拘捕行動並不如對外宣稱的「維護社會秩序」，而僅僅是一場政治拘捕。&lt;/p&gt;
&lt;p&gt;這次行動直接對抗警察作為維護政權的國家機器，最終激起警方種種的暴力行為，然而警方愈來暴力，不過是愈見他們懼於受到挑戰。&lt;/p&gt;
&lt;p&gt;&lt;strong&gt;其他遭受暴力對待例子：&lt;/strong&gt;&lt;/p&gt;
&lt;p&gt;1.	警方將示威者面朝地下抬走，其間惡意甩手，示威者膝蓋落地並被拖行擦傷。&lt;br /&gt;
2.	警察將示威者推向地上後，以拳毆打堅持站立的示威者，逼使他們倒地。&lt;br /&gt;
3.	抬走示威者將其手腕九十度向外屈。&lt;br /&gt;
4.	在準備抬走之時，警察用腳踢向示威者後腦。&lt;br /&gt;
5.	在警車上以搜身為由，強行搶走示威者物品，並由多名警員將示威者頭部緊壓在車窗上。&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www.flickr.com/photos/64041202@N08/5823209363/&quot; title=&quot;Flickr 上 kittyamour 的 IMG_0364&quot;&gt;&lt;img src=&quot;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367/5823209363_336f7c19f9.jpg&quot; width=&quot;374&quot; height=&quot;500&quot; alt=&quot;IMG_0364&quot; /&gt;&lt;/a&gt;&lt;br /&gt;
&lt;em&gt;示威者因被拖行導致膝蓋受傷。（六月五日凌晨攝於北角警署，照片由律師提供）&lt;/em&gt;&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E8%87%AA%E7%94%B1%E6%A8%99%E7%B1%A4/%E5%8C%97%E8%A7%92%E4%B9%8B%E5%9C%8D&quot;&gt;其餘相關的文章按此&lt;/a&gt;。&lt;/p&gt;
</description>
 <comments>http://www.inmediahk.net/%E6%B8%85%E5%A0%B4%E5%BF%85%E6%AE%BA%E6%8A%80%E2%80%94%E5%85%AD%E6%9C%88%E5%9B%9B%E6%97%A5%E6%99%9A%E4%B8%8A%E7%A4%BA%E5%A8%81%E8%80%85%E9%81%AD%E5%8F%97%E8%AD%A6%E6%96%B9%E6%9A%B4%E5%8A%9B%E4%BA%8B%E4%BB%B6#comments</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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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2 Jun 2011 06:47:41 +0000</pubDate>
 <dc:creator>洪曉嫻</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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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工運詩人鄧阿藍專訪：一定要有從事社會改革的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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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font color=&quot;red&quot;&gt;〔獨媒特約記者報導〕&lt;/font&gt;人稱「工運詩人」&lt;a href=&quot;http://www.hkskyhouse.com/index/main2/poetry/poetryahlamfolksong/poetryahlamfolksongw.htm&quot;&gt;鄧阿藍&lt;/a&gt;，低層出生，六歲曾在街上討飯，八歲被迫輟學，做報童、小販賺錢，到中年三十八歲，他在澳門大學兼修文史，半工讀完成了大學課程。九八年，呼吸詩社向藝術發展局申請資助，為他出版了名為《一首低沉的民歌》的詩集，他也有在獨立媒體網&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user/16969&quot;&gt;發表詩作&lt;/a&gt;：&lt;/p&gt;
&lt;p&gt;「一對對乾癟的&lt;br /&gt;
老手正在爭奪&lt;br /&gt;
老人同時揑着一份免費刊物&lt;br /&gt;
骨質疏鬆發炎的長痛&lt;br /&gt;
流遍整個港鐵站」&lt;/p&gt;
&lt;p&gt;——鄧阿藍，《拾荒老人在爭奪》&lt;/p&gt;
&lt;p&gt;鄧阿藍寫詩幾十年，打工也打了幾十年，卻在最低工資法例實施後遇到被裁的命運。藍叔曾任職巴士司機，最近四年在小巴站頭工作。他並不認為自己是最低工資的受害者，反之，他認為社會更加需要爭取規管工時。報紙大賣最低工資害人，商家為了利潤奇謀盡出。部份不理解的工人更認為被最低工資害了。藍叔認為，法例有漏洞就去填補，為了改善工人的福祉，他會繼續盡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改革社會。&lt;br /&gt;
&lt;strong&gt;&lt;br /&gt;
 最低工資立法：不是資本家的仁慈&lt;/strong&gt;&lt;/p&gt;
&lt;p&gt; 藍叔知道，最低工資是他失去小巴站頭工作的主因，但他認為最低工資還是有立法的必要。「最低工資成功立法，並不是資本家的仁慈。基本上工資偏低已經好長時間，我聽過有九元一小時的工。只是社會不得不改善。正如馬克思所言，資本家為了利潤不擇手段。要提升利潤就要透過壓榨工人的血汗。我有位清潔工的朋友對我說，他的盤由十人被減至七人。那七人自然工作量增加，原本負責四條街，而家要負責六條街。成本上其實賺了，因為省下來的工資比要加的人工還要多。所以，不是資本家利潤少了，反而是工人用更多血汗換回來。我們會用『賣血』來形容加班，因為我們是出賣健康來換取金錢的。法律有漏洞，我們應該想想如何可以修補。例如法國，就不能無理隨意縮減人手。」&lt;/p&gt;
&lt;p&gt;藍叔說，近日得到友人協助找到一份校對的工作，算是仍有收入。&lt;/p&gt;
&lt;p&gt;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是保障基層工友的工資不會過低，以改善就業貧窮等問題。大家不要忘記，法例通過時，是一班功能組別的議員否決修訂的建議。要工人改善生活，單就一條最低工資是不夠的。繼最低工資後，藍叔認為首要的就是規管工時八小時（三八制，意為將一日分為八個小時，八小時工作，八小時休閒，八小時睡覺）。&lt;/p&gt;
&lt;p&gt; &lt;strong&gt;在外國人眼中，會驚訝點解香港仲有人會返一星期六天十二小時。&lt;/strong&gt;&lt;/p&gt;
&lt;p&gt; 「我覺得最核心的意義就是八小時工作制，外國的藝術文化比香港有深度，都同工時規管有關。在外國人眼中，會驚訝點解香港仲有人會返一星期六天十二小時。香港的工運緩慢，就因為香港的行規結構性的保守運作，做成結構性的不公義。『呢一行都係做十二碼的』，當東家西家都一樣，工人有時為保飯碗都不敢得罪。當社會環境都咁艱辛，工時又長，即使有好的藍圖，都無時間精力去做。返完工，仲邊有時間去遊行示威之類，不如在家休息。加上工時長做成對家人的疏離，健康的影響，只是因為沒有新聞價值，無報，人們先以為唔重要。」訪問期間，藍叔提左好多次「三八制」，他認為人有多點工餘時間，才可以參與更多社會的事。在外國甚至內地都訂立標準工時之際，我們香港的確距離立法仍有一段長路。&lt;/p&gt;
&lt;p&gt; 今年六十有五的藍叔，曾先後任職巴士司機及小巴站頭，即使每日為糊口而奔波，他仍不忘他對文學藝術的熱愛。自修文憑，然後他在澳門大學考取了中國文史系學士，忍痛考試，最後得到 4A 的優異成績。他運用他的文字將工人的處境用詩表達出來。即使最終犧牲了健康及令家人對他產生誤解，他仍然堅持文學創作。對於知識分子，他也有獨特的見解。他認為，爭取權益，不能倚靠知識分子。&lt;br /&gt;
&lt;strong&gt;&lt;br /&gt;
要徹底的知識分子的精神&lt;/strong&gt;&lt;/p&gt;
&lt;p&gt;「有些學者、教授，只會躲進書房，或會因為大學的教席而有所顧忌，所以好諷刺，要爭取權益，就不能依靠知識分子。魯迅就說過大概的話，要革命就要革命到底。要徹底的知識分子的精神，對世界的關懷，從事社會改革的心一定要有。不然我只會叫那些人做投機分子，只會保障自己的社會資本而已。最終工人只能自求多福。」&lt;/p&gt;
&lt;p&gt;藍叔認為世界有很多不平的地方，「不平則鳴」，而且認為經濟不是唯一的選擇，他希望自己去做有意義的事，繼續去追求人必須要有的精神。&lt;/p&gt;
&lt;p&gt;&lt;strong&gt;後記&lt;/strong&gt;&lt;/p&gt;
&lt;p&gt;特記與藍叔傾談的時間雖短，仍然感受到藍叔那份知識分子的氣節，也感受到他對改革社會的熱情不亞於現今的八十後。訪問當日，也是最低工資落實的前夕，得悉工作地點旁的單幢大廈的保安由$6500加到$8800，保安叔叔一臉滿足的說以後算是可以吃好一點。大廈法團主席也說加了人工，職員的向心力都好一點。其實，工人付出勞動就希望得到足夠生活的工資，當我們仍為最低工資實施初期的陣痛而爭吵時，外國已在進行「生活工資」﹝living wage﹞的爭取。要改善工人的生活福祉，只要我們不停下腳步，一定會把社會推向更美好。&lt;/p&gt;
&lt;p&gt;特約記者：梁錫麟&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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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May 2011 10:48:05 +0000</pubDate>
 <dc:creator>梁錫麟</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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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紫田村系列：民間記者的困惑——紫田村採訪後記</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837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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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img  class=&quot;imagefield imagefield-field_image&quot; width=&quot;500&quot; height=&quot;375&quot; alt=&quot;&quot; src=&quot;http://www.inmediahk.net/files/column_images/5032774524_b3e88e1eb7_z.jpg?1285795611&quot; /&gt;        &lt;/div&gt;
        &lt;/div&gt;
&lt;/div&gt;
&lt;p&gt;&lt;em&gt;圖片及副題為編輯所加。&lt;/em&gt;&lt;/p&gt;
&lt;p&gt;&lt;font color=&quot;red&quot;&gt;〔獨媒特約記者報導〕&lt;/font&gt;地政總署於9月28日引用士地收回條例，&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8137&quot;&gt;收回紫田村非原居民的士地，興建公屋&lt;/a&gt;。當收至何家村時，地政人員破鐵絲網而入，並讓部分記者人員進入何家村後，便立即全面封鎖何家村，令到部分媒體不得進內。有學生報記者繞路內進拍攝，警方以安全為名，拉起人鏈阻止他接近主要的記者群。筆者以民間記者身份走上前了解，亦比警方推進人鏈。&lt;/p&gt;
&lt;p&gt;何家村是紫田村內的一處特別的地方，算是「村中村」，何家村是數個建築組成的一個建築群、小村落，鄰居都是有血綠關係，在紫田村住了四十多年，四代同堂。&lt;/p&gt;
&lt;p&gt;昨日，在地政總署剛開始收地時，何家村和幫助村民的民主黨議員陳樹英曾期望可以和地政署人員談判，令期限延遲一個星期，以便執拾細軟離開家園，當知悉其他村民談判失敗，地政人員要求他們立即遷出後，他們便緊張起來，由本來談笑風生，變為匆忙地打包傢俬。&lt;/p&gt;
&lt;p&gt;&lt;strong&gt; 封鎖記者&lt;/strong&gt;&lt;/p&gt;
&lt;p&gt;地政人員到達何家村,先作一輪「談判」及警告，然後剪破鐵絲網，再把大門的鎖剪掉。當鐵絲網被剪破，記者一擁而上，部分記者和地政人員進成了何家村時，警方竟立即封鎖何家村，不再放傳媒進內採訪。有一名嶺南大學的學生報記者，為了拍攝從其他路進入何家村，但被警方以人鏈阻止接近，同樣在場拍攝的我，上前查問警方為什麼不給他進入主記者群時，警方卻二話不說，把我也推到和學生報記者差不多的位置，再用人鏈把我兩人推開，我再質問警方為什麼要把我兩人和主記者區隔開，當時我們和主記者區只相差七八米。該位警員最初只說要我們退後，問了數次，警方改口說因為現場混亂，所以要把我們隔開。但當場有二十多名傳媒，二十多名地政人員和警方在包圍何小姐拍攝和談判，警方的混亂究竟意指何物?&lt;/p&gt;
&lt;p&gt;警方最初沒有說明已是內圈封鎖線，在多番追問下才回答：警方人鏈是警方的封鎖線。但很奇怪，為何何家村的村民可以自由進出封鎖線，封鎖線像只為封鎖我們而設。&lt;/p&gt;
&lt;p&gt;更吊詭的是當地政人員收了第一個屋時，警方強推我兩人退後，以便地政總署人員收第二間屋。但當我兩人比推後,竟可繞過正比收的房，穿過第一間屋和第二間屋中間的後巷回到主記者群中。&lt;/p&gt;
&lt;p&gt;有關受權警方封閉通道的&lt;strong&gt;公安條例245章17條&lt;/strong&gt;：&lt;br /&gt;
(1) 任何警務人員均可阻止舉行、或停止或解散下述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lt;br /&gt;
(a) 任何公眾集會，而該公眾集會在違反第7條規定下進行，或有人正在或曾經就該公眾集會違反第11條所指的任何規定或根據第11條所施加的任何條件；&lt;br /&gt;
(b) 任何公眾遊行，而該公眾遊行在違反第13條規定下進行，或有人正在或曾經就該公眾遊行違反第15條所指的任何規定或根據第15條所施加的任何條件。 (由1995年第77號第8條修訂)&lt;br /&gt;
(2) 任何督察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如合理地相信任何下述公眾聚集、集會、聚會或遊行，相當可能會導致或引致破壞社會安寧，可採取以下行動─&lt;br /&gt;
(a) 對於非純為宗教目的而舉行的任何公眾聚集，不論第7或13條是否對其適用，均可阻止該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該公眾聚集，或更改該公眾聚集的地點或所經路線；或&lt;br /&gt;
(b) 對於純為宗教目的而舉行的任何公眾聚集，或在非公眾地方的處所或地方召集或舉行的集會，或任何不論屬於何種性質或在何處舉行的聚集或遊行，均可予以停止或解散。&lt;br /&gt;
(3) 警務人員和督察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為分別地行使第(1)及(2)款所授予的權力，可作出或發出其認為是需要或適宜的命令；此等警務人員及任何其他警務人員亦可─&lt;br /&gt;
(a) 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以阻止舉行、停止或解散(視屬何情況而定)任何公眾集會、公眾遊行、公眾聚集或其他集會、聚集或遊行；及&lt;br /&gt;
(b) 進入正在進行集會或有人聚集的任何處所或地方。&lt;br /&gt;
(4) 任何督察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如有理由相信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相當可能會在違反第7或13條規定下於任何公眾地方進行或組成，可將通往該公眾地方及其鄰近的其他公眾地方的通道阻截和封閉一段其認為是必需的時間，以禁止公眾人士或任何人士或任何類別人士進入，藉以阻止該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的進行。&lt;br /&gt;
(5) 凡根據第(4)款將公眾地方封閉，須在通往該公眾地方的通道以張貼告示或豎設障礙物的方式，或在該公眾地方的附近以口頭公告的方式，或以上述警務人員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就該項封閉作出通知。&lt;br /&gt;
(6) 警務人員可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以阻止任何人進入或逗留在已根據本條封閉通道以禁止其進入的公眾地方。&lt;/p&gt;
&lt;p&gt;以上的條例根據我理解，是針對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警方如用以上條例為由，而設立封鎖線，便有些奇怪了。一個人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lt;/p&gt;
&lt;p&gt;假設警方阻止學生報記者接近主記者區時，有向學生報記者說明已是警方封鎖線，不是正說明了警方把民間的採訪行為當為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的一種嗎。&lt;/p&gt;
&lt;p&gt;&lt;strong&gt;結論：警方對傳媒的定義是……&lt;/strong&gt;&lt;/p&gt;
&lt;p&gt;&lt;strong&gt;「傳媒代表」&lt;/strong&gt;包括持有下列證件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 ─&lt;br /&gt;
(a) 報館、通訊社、電視台及電台所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lt;br /&gt;
(b) 香港記者協會會員證；及&lt;br /&gt;
(c)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lt;/p&gt;
&lt;p&gt;而民間記者去做採訪時，算是做大眾媒介吧。而傳媒的正式名稱是大眾傳媒，但當沒有什麼「文件」證明自己是記者的時候，變成警方眼中的偽記者時，民間記者可有自保的能力。&lt;/p&gt;
&lt;p&gt;警方封鎖線是阻止公眾接近一些地方的手段，但對於要在什麼條件下才可以設立封鎖線，警方一直都沒有公開。&lt;/p&gt;
&lt;p&gt;在今次事件中，警方把部分傳媒拒在封鎖線外，是用警權影響新聞自由的事件，但不是第一次，早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的政總清場事件中，也是用類似手法：&lt;a href=&quot;http://www.hkja.org.hk/SITE/PORTAL/Site.aspx?id=A1-730&amp;amp;lang=zh-TW&quot;&gt;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的政總清場事件。&lt;/a&gt;&lt;/p&gt;
&lt;p&gt;編輯：黃俊邦&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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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9 Sep 2010 21:34: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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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順寧道的一角放眼深水埗 —— 何生專訪（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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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lt;strong&gt;懷緬將來&lt;/strong&gt;&lt;/p&gt;
&lt;p&gt;&lt;font color=&quot;red&quot;&gt;〔獨媒特約記者報導〕&lt;/font&gt;順寧道重建關注組何生，但不是重建的受害者，頭髮灰帶黑，戴著眼鏡，像學者般，但不是學者，只因看不過眼，仗義出手。在深水埗土生土長，在街上見證各行繁榮與衰落，規舉的大廈，人情的唐樓，新舊的交替。&lt;/p&gt;
&lt;p&gt;說起深水埗可能會想起，逼滿人的黃金商場，尋寶聖地「鴨寮街」，殘舊的唐樓。如果是關心重建的人，可能會想起一大堆街道名字和某個受重建影響的街坊。&lt;/p&gt;
&lt;p&gt;地膽何生會細說深水埗怎樣變成今天的深水埗。&lt;/p&gt;
&lt;p&gt;&lt;strong&gt;街道故事&lt;/strong&gt;&lt;/p&gt;
&lt;p&gt;昔日何生住在天台屋，常常在天台放風箏，樓下便是街市，街上會放滿長椅，有人抄蜆，東風螺，就像廟街的大牌檔熱鬧非常，何生不忘地說:「我果陣時好鐘意落去食抄蜆。」有些人會在鬧市張開帆布床，床上放滿各式各樣的書，供人借閱算是最早期的租書店。現在成行成市的椰汁大王(最初叫九記椰汁)都是往日眾多小販的一員。何生一路回憶:「以前既生活如果你唔覺得悶，其實都幾多姿多彩。」&lt;/p&gt;
&lt;p&gt;深水埗收舊電器始於大陸初期的開放改革，內地生活用品缺乏，人開始富盛，開始可以買電器，「有就得架嘞，都好過無。」何生道出當時人們的心態。最初只有幾部車回收，由早期黑白電視，傳呼機到後期的手提電話，變到了現在的成行成市。&lt;/p&gt;
&lt;p&gt;何生突然拿出打火機說:「當時有人叫我，喂，不如攞啲貨(打火機)上大陸賣丫，上去賣可以賣10蚊個。」當時長沙灣生產的打火機只賣個幾銀錢。如果不停運回大陸賣時收入相當可觀，但最後沒有成事，而現在內地生產的打火機一元一個，香港三元一個，長沙灣也停止做打火機。&lt;/p&gt;
&lt;p&gt;&lt;strong&gt;出路&lt;/strong&gt;&lt;/p&gt;
&lt;p&gt;一些舊物具，在別人眼中只是垃圾，在有眼光的人眼中會是寶物。何生說起他聽過的故事，有人在舊貨埋中，找到一件醫院用來製造電解水的裝置，外形像鎖匙扣，用途是讓病人快點吸收藥物，原價二萬多元的裝置，只以百多元買回來，但賣了幾千元，所以眼光真是很重要。&lt;/p&gt;
&lt;p&gt;深水埗最體驗到資源再分配，一張床，一個衣櫃，最小要數千元，但因尺寸問題，往往搬到新居便用不了，當有心人願意回收，轉賣給基層市民時，便製造了商機，市民可以節省金錢，為環保出一分力。除了送往堆田區還可以送到需要的人手裡，何生語重心長地說:「其實咩去路都有。你行黎果陣會發覺好多野你未見過，但係依樣野係你唔識姐，第二個識架嘛，咁咪又係一個去路囉。」&lt;/p&gt;
&lt;p&gt;&lt;strong&gt;社區&lt;/strong&gt;&lt;/p&gt;
&lt;p&gt;舊社區比新社區擁有更多人情味，以住舊樓業主，不介意把樓梯租給別人做生意，沒有什麼租約，沒有所謂。他笑著說:「我以前住的天台，係點得返黎我都唔知，唔知我阿爸點得返黎，買左丫，租返黎丫，定霸返黎。」如果現在的人租樓梯給別人做生意，會定很多規則，明文規定，為避免衝突，但以前沒有這麼講究。&lt;/p&gt;
&lt;p&gt;舊的處事方式會跟著舊樓一起改變，新思維跟著新樓不停發展。何生感嘆地說：「人可以懷緬過去，但一定要展望將來，過去只能用來懷緬，地方舊左就必需要折，人始終都係會死。折左之後，起左啲新既出黎，幾十年之後，咁佢咪又係變左舊，但係你要不斷去循環佢。」現在說的保育，都只是拖延重建的時間。最終都是要折掉，但我們在處理新舊交替時是不是可以做好些？&lt;/p&gt;
&lt;p&gt;&lt;strong&gt;結語&lt;/strong&gt;&lt;/p&gt;
&lt;p&gt;何生，在街頭見過、聽過不小傳奇的故事，一個人可以打造一個街知巷聞的地標，一件普通人眼中是不值錢的物件，可以帶來無數的金錢，做造成一個行業。一些經驗，可以改變生活。&lt;/p&gt;
&lt;p&gt;特約記者：江仔、Teresa&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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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Jul 2010 18:28:1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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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七一遊行的幾個小想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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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七一遊行已成了香港的文化景觀，向世界示範中共治下的香港仍然有公開的言論、集會自由，人數構成了一重自由的保障，例如某年出席六四燭光晚會時似乎有不是本地人拿箸專業攝綠器材四處走，對正每位參與者的臉來拍，這當然不會是中共國電視台在尋找未來的偶像，更似是中共國的統戰部抽空免費為各位看看相，看中共國的風水適不適合各位北上發展/遊玩。從社運界過去一年的經驗，愈多人參與的社會運動，警民關係愈和諧，誤會就愈少。&lt;/p&gt;
&lt;p&gt;一個困繞主辦團體多年的問題是香港9成的傳媒對於此事，一是不作任何報導，二總是特別偏愛警方較少的遊行數字，又或者針對參與者並不明白什麼叫民主、普選，又或者對中共國有誤解﹐了解不足而被有心人仕利用作政治籌碼。所以我想到幾個有趣的主意，第一是主辦單位可放棄自己出事後的新聞稿，而完全採用民間記者的報導，因此會比各有預設立場傳媒的較中立、客觀;另外，我想一般市民都會十分有興趣知道傳媒是如何由採訪而匯編成新聞，一如我在2007年首次反基遊行就有東方/太陽記者來訪問我們當中有沒有同性戀者，明顯是為了在報導時把反明光社的無神論者打成同性戀和反同性戀者的政治鬥爭，故意忽略了我們的反基身份，為免間接協助中共最討厭的反基動員，所以我幽了她一默，說沒有為每位參與者檢驗性傾向，於是明天便沒有反基的新聞登在東方/太陽報上。當時由於街道兩旁都被鐵馬分隔，而首尾不能相接，沒有統一的發言稿，有時趕不及由一隊回到另一隊亦不知各反基人仕在記者前說了什麼及最後傳媒拿了哪一位的訪問去報導。因此想到，其實各團體除了應有統一發言稿外，亦應有民間記者專責監視各記者如何探訪各人，一來令將來自己發的新聞稿更完整，二來是防止他日有人斷章取義，演成羅生門事件，例如當回答是否泛民主派成員及是否贊成普選時，假如你前後都答是，報紙可能會寫成: 某人因為是泛民主派成員才支持普選; 又例如當回答是否討厭民建聯及反對中共一黨專政時，如果前者說是後者說否，可以被演繹成因為民建聯不是在香港實行一黨專政所以才討厭它，卻未必是如被訪問者心中所想的是因為覺民建聯太民族主義，而中共卻不夠民族主義所以才反對它一黨專政，中共國理應由民建聯一黨專政; 又例如問題是: 同不同情法輪功、是不是投票給泛民主派，可能被演繹為: 因為法輪功而投票給泛民主派，或者是投票給泛民主派所以才同情法輪功，甚至是李洪志指令法輪功修練者一定要投票給泛民主派，所以泛民主派被外國反華勢力利用，又或者是法輪功被泛民主派利用。三來更深一層的意思是彰顯七一精神，七一化被動為主動來改寫香港的政治發展，香港市民不再只是各派的政客棋子，既然香港市民不甘成為政客棋子，為什麼又甘願自己的行為成為各派傳媒來向中共繳功的棋子，隨便中共的御用文人把它解讀為自己的功勞，又或者成為傳媒向曾蔭權示威的工具，以便爭取傳媒的特權?&lt;/p&gt;
&lt;p&gt;所以當有記者訪問你時，停一停、想一想﹐再找朋友用手提電話錄下訪問的過程，不是傳媒在訪問你，而是你想透過指定的傳媒去發放自己想它報導的訊息，它是你的公共平台。&lt;/p&gt;
&lt;p&gt;另外是倒後行，以諷刺香港政府在民主發展及人權上倒行逆施。&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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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Jun 2009 11:51:15 +0000</pubDate>
 <dc:creator>尤拉</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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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母乳餵哺到由嬰兒主導戒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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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div&gt;
&lt;/div&gt;
&lt;blockquote&gt;&lt;p&gt; 「這天，十五個月大的新仔的胃口不錯。與爸爸一起吃的早餐，吃的是最愛的牛油果﹝夾在花生醬黑麥三文治裡)、小半隻香蕉和少許豆漿。&lt;/p&gt;
&lt;p&gt;下午的點心是忌廉芝士有機糙米餅，用飲管杯喝開水。&lt;/p&gt;
&lt;p&gt;像過去幾個月一樣，今天的晚餐也是和爸爸媽媽同桌吃飯。新仔用咖啡匙吃了兩口白飯後，便用手指快速地拾吃了一握量的小雞丁﹝喔，他很愛吃白肉哩)。雖然新仔剛滿一歲便懂得握叉和匙，但用手吃還是快得多。期間，還吃了兩小朵西蘭花和一塊紅蘿蔔。當他開始把玩高腳椅托盤上的餐具和食物時，媽媽趕快把它們拿走，並遞上一小碗魚湯，讓新仔拿著小湯匙自行餵飲。飯後的水果時間，新仔用小鋼叉吃了一小碗全脂乳酪橙粒‧‧‧‧‧‧&lt;/p&gt;
&lt;p&gt;雖然新仔食飯時經常弄髒頭髮和衣服，有時也會因為出牙、疲倦和生病等原因心情和胃口欠佳，可是爸媽對他自行進食的能力(包括自我決定進食的量和種類)很有信心。況且，在正餐和小食之間，新仔還繼續從媽媽身上得到最保障健康的母乳的補充，故此爸媽從不擔心他的營養。他們的理想，是盡量跟隨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自兒子六個月大後引進固體食物起，讓母乳餵哺可持續至最少兩歲。」&lt;/p&gt;&lt;/blockquote&gt;
&lt;p&gt;和很多父母一樣，當BB六個月大時，我們本來打算跟隨主流的做法，用匙羹餵BB吃糊狀食物。可是，花去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流了不少眼淚，無論匙上的是什麼﹝包括以母乳開稀的米糊、麥糊、果茸、菜茸等﹞，BB的反應不是緊閉雙唇，就是立即把入口的食物吐出。我們開始焦急了：是否應像很多家長一樣，早在BB三四個月大時就餵食，不理會敏感風險？BB會否永不接受固體食物？我們是否要像某位護士的建議，剛開始引入固體食物時便排在餵母奶前，不顧BB的需要，「迫」BB因肚餓而接受？&lt;/p&gt;
&lt;p&gt;可是，當我們夫婦倆吃飯時，當時這個已滿六個月大的BB，明顯地已不再滿足於只是坐在高腳椅上把玩玩具了，他要模仿我們把手上的食物放進口中！對我們來說，孩子已準備好接受固體食物了。參與成人世界多采多姿的生活，應該是一個愛探索的正常孩子的成長原動力吧。&lt;/p&gt;
&lt;p&gt;既然孩子已滿六個月大(我們的BB五個月時已能坐好)，他的消化系統和腎臟功能應該比四個月時的好，食物致敏的機會亦減少(除非有家族敏感史)，我們索性參考英國衛生署的最新指引，直接向BB提供手指食物(讓BB用牙肉咬嚼)，讓BB慢慢學習咀嚼食物和手部控制，並與我們同桌吃飯。起初是較軟的食物：牛油果、香蕉和蒸腍了的西蘭花朵、番薯和薯仔。經過四個月的練習，未到一歲，孩子已差不多和我們吃著同類的食物了(除了小部份對他可能致敏和有毒的食物如牛肉、牛奶、貝殼類、蛋白、酸果、蜜糖等)：各種水果(切開一片片或整個地提供 [開始出牙後]如蘋果)、剪碎了的綠葉菜葉(在白飯中拌勻)、各類瓜菜、蒸腍了的小粟米、小甘筍、肉類如魚肉和雞肉、蛋黃、豆腐、五穀類如白飯/粥(加入少許糙米)、加入全穀或黑麥粉的白麵方包、低鈉低糖餅乾、通心粉、剪短的意粉、乾穀和煮熟的燕麥片等。&lt;/p&gt;
&lt;p&gt;我們盡量希望每餐或每天的菜式中也能提供均衡的營養。為了孩子日後的口味和健康，烹飪時我們只用極少量的鹽和糖調味(從大人的菜餚中分取BB的部份後，才添加醬油到前者中)；購買包裝食物時(如作為早餐)，我們會細心檢查它們的成份標籤，確保沒有可能損害BB健康的添加劑和過多的鈉和糖。每星期一兩次的外出吃飯，除了只幫襯那些對BB安全的食肆環境，還不讓BB吃到味精、高鹽、炸油和反式脂肪 (有時只能自備食物)。&lt;/p&gt;
&lt;p&gt;為了安全起見，我們確保BB進食時坐直身子、不向他提供細硬(如果仁、果核)或細圓的食物(如每粒提子會先切開最少兩半)以免鯁喉；避開魚骨；不提供易粘住的全白麵包，並只薄塗果仁醬。最初我們把食物切成BB可用整個拳頭握著的塊狀讓他咬和嚼一點 (或吸吮肉塊的汁)，到BB能用手指拾起(pincer grasp)食物時才切粒，流質食物則在BB願意接受幫助時才提供預載食物的匙羹，讓BB自行拿著。進食時必把電視關掉以免BB分心 (其實我們從不讓他看電視)、不讓BB獨個兒或走動時進食；並且克制要填餵BB的衝動，以免不小心把食物送至BB口腔太後的部位(而BB又已無法透過作嘔反射保護自己)。&lt;/p&gt;
&lt;p&gt;在英國有超過20年保健視察員經驗的拉普利（Gill Rapley）把家長在引進固體食物時索性讓嬰兒自行餵食的做法(類似上述)歸納為「由嬰兒主導戒奶」(Baby-led Weaning)。根據拉普利的觀察，這個方法讓BB接觸和嘗試不同顏色、形狀、體積和質感的食物，與匙餵法比較起來，嬰兒對食物的興趣大增，更容易接受一些要咀嚼的食物、減少便秘和日後偏食的機會，並使BB發展手部控制能力。當BB進食更多固體食物時，要求的奶量便會自然減少，過程由BB主導(或頂多由BB和大人的共同主導)，慢慢完成整個引入固體食物的過渡期。&lt;/p&gt;
&lt;p&gt;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的方法適合自己的BB，除了因為他似乎天生是一個衝動的性情兒外，還可能因為母乳餵哺本身就與嬰兒被動的接受餵食不太相襯。嬰兒在母乳餵哺中，是主動地依據自己的需要吸吮母乳的(如透過控制吸吮的時間來平衡前乳和後乳的比例)。而母乳因母親的飲食產生不同味道，又令嬰兒日後容易接受不同的固體食物。可以說，由嬰兒主導減奶是母乳餵哺的合理發展，後者為前者提供穩固的基礎。&lt;/p&gt;
&lt;p&gt;現在BB已經十五個月大(十個月起已開始走路)，已進入人稱「嘴刁」階段的幼兒期了。讓嬰兒主導減奶的思想再次提醒我們，不以食物作為賞罰或逗哄的手段，尊重和信任BB自我進食的需要、意願和能力(大人的責任是提供健康和多樣化的食物和示範正確的用餐規矩)，可能是保持進食作為一種饒有趣味的家庭/社交活動、避免進食時間淪為父母和孩子的角力場的有效方法。&lt;/p&gt;
&lt;p&gt;(圖片：新仔八個月大首次吃木瓜時的感動。攝影：筆者)&lt;/p&gt;
&lt;p&gt;相關文章：&lt;a href=&quot;http://www.inmediahk.net/node/321718&quot;&gt;期望香港，對母乳餵哺友善 ──寫在2008年母親節前夕&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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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May 2009 20:29: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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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牛博的建行戶口終於解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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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牛博在建設銀行的戶口曾遭成都公安凍結，慶幸的是，經常多番轉折，終於今日（21/5/2008）下午三時，戶口解凍。&lt;/p&gt;
&lt;p&gt;據悉，較早前遭凍結的原因，是由於成都公安懷疑有人利用該戶口進行詐騙，公安曾要求他們把捐款交給政府或政府認可的慈善團體，但遭牛博拒絕。後來，經牛博朋友多番爭取，公安多次調查，公安終於相信牛博等人真的是為了救災，不存在欺騙成份。公安亦補充，像牛博運用私人戶口籌款，本是於法不合，但在非常時期，公安同意讓他們獨立繼續籌款。&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www.chonghead.net/2008/05/15/earthquake/&quot;&gt;牛博的捐款資料&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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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May 2008 09:07:19 +0000</pubDate>
 <dc:creator>葉蔭聰</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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