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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獨立媒體 - 不是寵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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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hant</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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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良心主人宣誓大會</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312829</link>
 <description>&lt;p&gt;良心主人宣誓大會&lt;/p&gt;
&lt;p&gt;確認寵物來源地‧終身愛牠不離棄&lt;/p&gt;
&lt;p&gt; &lt;/p&gt;
&lt;p&gt;日期：3月30日&lt;/p&gt;
&lt;p&gt;時間：下午2時&lt;/p&gt;
&lt;p&gt;地點：港大黃克兢平台&lt;/p&gt;
&lt;p&gt;內容：獸醫分享照顧動物心得、人與動物深情故事分享、分組遊戲、良心主人宣誓儀式&lt;/p&gt;
&lt;p&gt;報名：67465804&lt;/p&gt;
&lt;p&gt;網站：&lt;a href=&quot;http://myblog.yahoo.com/hk/petfriendsu&quot;&gt;http://myblog.yahoo.com/hk/petfriendsu&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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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7 Mar 2008 04:06:03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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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貼：團體「貓朋狗友」反對陳偉業及部分寵物業人士立場書</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93218</link>
 <description>&lt;p&gt;
&lt;/p&gt;&lt;p&gt; 各位愛護動物的人士： &lt;/p&gt;
&lt;p&gt;現時本港寵物店常有出售已生病的寵物，損害寵物及消費者的利益。面對上述情況，港府近期終於提出規管所有寵物店出售的狗隻必須可追查來源，我們認為是根治上述問題的第一步。但令我們氣憤的是，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與寵物商會連成一線，將公眾視線轉移及拉扯至反對港府規管私人繁殖者出售動物，阻礙政府推出措施保障寵物及消費者。我們完全不同意陳偉業與寵物商會的意見，我們堅決支持港府加強規管寵物店出售動物，以保障動物權益。 &lt;/p&gt;
&lt;p&gt;我們認為政府提出的措施，可有效追查生病動物的根源，有效減少寵物主人買入生病動物；並同時打擊日益嚴重的內地走私犬、無牌繁殖場等問題。 &lt;/p&gt;
&lt;p&gt;對於陳偉業及動物商界不滿新例實施後，私人繁殖者未必能夠出售動物，我們對此深感驚訝：既然私人繁殖者自稱為動物主人，就更應盡力保護寵物，更應帶頭支持出售寵物要先領牌；反觀目前動物售賣商條例要求不算嚴苛！私人繁殖者卻竟然連領牌都不願，如何令人相信他們是愛護動物的一群，不是將動物當作搖錢樹的一群？ &lt;/p&gt;
&lt;p&gt;同時，為避免香港出現大量的寵物近親交配及過份繁殖，令到繁殖出來的下一代性格及健康有問題，港府必須確保每一個繁殖者都具有專業的知識。 &lt;/p&gt;
&lt;p&gt;我們重申，堅決支持港府監管每一隻出售動物的來源；並要求港府盡快推出措施確保每一個寵物繁殖者都具有專業的知識，讓香港的寵物能在健康及合適的環境生活。 &lt;/p&gt;
&lt;p&gt;我們強烈要求港府 &lt;/p&gt;
&lt;p&gt;１．             盡快立法規管寵物店出售狗隻的來源；&lt;/p&gt;
&lt;p&gt;２．             將措施引伸至寵物店出售的所有動物；&lt;/p&gt;
&lt;p&gt;３．             設立六個月至九個月的寬限期，讓商販在過渡期內出售寵物，減低無良繁殖商在新例實施後遺棄動物的情況；&lt;/p&gt;
&lt;p&gt;４．             在新例正式執行後，必須嚴懲遺棄動物之人士（目前遺棄動物已是違法行為）。 &lt;/p&gt;
&lt;p&gt;「貓朋狗友」列舉陳偉業及寵物業人士提出的謬誤，並逐點反駁，詳見附表。 &lt;/p&gt;
&lt;p&gt;1.陳偉業及部分寵物業反對立法謬論&lt;/p&gt;
&lt;p&gt;--狗隻寵物屬於私人財產，主人有權出售寵物或其下一代&lt;/p&gt;
&lt;p&gt;--新例通過寵物店貨源大減，售價會上漲不少本地生產的狗隻質素媲美外國，價錢比動輒數千至過萬元的外國進口狗便宜一半&lt;/p&gt;
&lt;p&gt;--私人繁殖者會因不能出售狗隻而將牠們遺棄街頭，動物會更慘&lt;/p&gt;
&lt;p&gt; 2.動物組織「貓朋狗友」反駁論據&lt;/p&gt;
&lt;p&gt; --狗隻寵物是一條生命，是有感覺、有感受的，作為主人應盡力保護寵物，出售寵物要先領牌合情合理。 &lt;/p&gt;
&lt;p&gt; --價格平宜，但寵物來源及健康毫無保障，買到患病寵物，醫療費是寵物價格的數倍以上！市民可以領養寵物，費用全免！&lt;/p&gt;
&lt;p&gt;-- 實情是我們碰過不少個案，對繁殖毫無認識，誤以為可以賺錢而在家進行繁殖，造成不少動物悲劇。 不少私人繁殖者根本無視動物生命及健康，只將之視為搖錢樹，行為可恥。立法才能杜絕無良商販。再者，遺棄動物是違法行為，漁護署應加強檢控。狗主若無力飼養新生動物，根本就不應繁殖動物！ &lt;/p&gt;
&lt;p&gt;若想收看陳偉業於立法會上發言，可登入以下網址，陳偉業的發言時間為１:12:07－1:19:10&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www.rthk.org.hk/special/legcolive/media/20080116_v9.asx&quot;&gt;http://www.rthk.org.hk/special/legcolive/media/20080116_v9.asx&lt;/a&gt;&lt;/p&gt;
&lt;p&gt;&lt;a href=&quot;http://hk.myblog.yahoo.com/hap_animal&quot;&gt;http://hk.myblog.yahoo.com/hap_animal&lt;/a&gt;&lt;/p&gt;
&lt;p&gt;齊來說 不! 網上簽名行動&lt;a href=&quot;http://www.petitiononline.com/NoCWYpta/petition.html&quot;&gt;http://www.petitiononline.com/NoCWYpta/petition.html&lt;/a&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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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5 Jan 2008 07:37:29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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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複製虛榮</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89756</link>
 <description>&lt;p&gt;當全球每天都浪費數以億萬噸計的肉食時，准許出售複製動物作肉食，到底有甚麼意思﹖&lt;/p&gt;
&lt;p&gt;去年《讀者文摘》訪問靚仔廚神 Jamie Oliver，他正在英國學校推行一項飲食計劃，原則是「吃得精」，同等價錢，情願用來買點有機蔬果，好過用來買大量廉價肉食。之前，Oliver到過意大利、法國等美食國旅行，看見當地的小村落，家家戶戶自己種菜，然後與鄰居交换，又或者拿到同區市集出售；由於居民互相認識，大家都知道蔬果的來源；肉，一週吃兩三次，都是新鮮的，自養的，沒有基因，也不必雪藏；由於不是常吃，每次都很愉快地吃個精光。回到英國，他發現學童每天在學校飯堂只是當一隻食(廉價霉凍)肉獸，既不健康，也從不知道何謂美食。&lt;/p&gt;
&lt;p&gt;注重健康，享受美食，Oliver所說的，好像十分中產。但猶記得阿媽常說，她們那一代，只有過年過節才劏雞殺鴨。食一隻，就劏一隻。以往，沒肉吃是因為窮。現在，不吃肉、少吃肉或揀肉來吃，是一種選擇。想食得好，根本用不著複製動物，用同様的成本，改善養殖場的環境，減少不必要的繁殖與浪費，已經吃得滋味，因為每次吃，你都感恩。&lt;/p&gt;
&lt;p&gt;複製食物成本比真正肉食昂貴許多，安全問題成疑，算來算去都划不來。唯一滿足到的，大概不是肚皮，而是人自以為掌管一切的虛榮。&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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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Jan 2008 05:37:20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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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動物有生育權嗎﹖</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74758</link>
 <description>&lt;p&gt;近日漁護署建議修訂有關寵物繁殖的條例，規定所有繁殖者均需領牌。此舉惹來部分人士不滿，說是「違反了狗的生育權」，「違反狗主的人權」。到底甚麼是狗的「生育權」呢﹖&lt;/p&gt;
&lt;p&gt;凡有常識的人都明白：動物生育，與人類生育，不盡相同。人類有各種方法避孕，也可以拒絕與異性發生性行為；因此，人類的「生育權」，同時也是「不生育權」。但動物呢﹖動物發情是本能，到時到候，牠就會被本能驅使，覓偶交配。動物不懂得避孕，也不會憑意志拒絕性行為。既然沒有「不生育的權利」，那又談何「生育權」呢﹖&lt;/p&gt;
&lt;p&gt;如果大家都同意以上說法，那麼，下一個問題是：人類應否干預動物的本能運作﹖沒有人會想到要為森林中的鹿或天空的飛鳥繁殖或絕育，因為這些動物活在屬於牠們的世界中，弱肉強食，生生不息；除了瀕危動物外，人類實在沒必要擾亂動物的生存節奏。可是，當動物不再活在自然的世界，而被帶進人類社會時，情況就不同了。動物脫離自然世界的生活，其中一個原因是被人類飼養，由「動物」變成「寵物」(另一個原因是城市發展佔領動物的領域，也就是街頭流浪動物)。我們無法得知動物是否自願跟著人類過活；但人類既將動物帶進自己的社會，變成自己的所有，也就有責任給牠最好的照顧。&lt;/p&gt;
&lt;p&gt;因此，私人繁殖者的所謂「動物生育權」是不成立的說法；人類有的，不是「狗主的人權」，而是「狗主的義務」，就是讓動物得到最合乎牠們利益的生活。買賣動物，往往造成動物利益與人類利益的衝突，根本就不值得鼓勵；即使不能禁絕，至少也應嚴格監管繁殖者與寵物店的營運，規定領取牌照，保障繁殖場中的動物有良好的生活條件。這一點，已是愛護動物人士的最大讓步了。&lt;/p&gt;
&lt;p&gt; text/html&lt;/p&g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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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Nov 2007 16:06:09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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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想知道……</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63604</link>
 <description>&lt;p&gt;—漁護署憑甚麼標準批准港燈是次行動﹖&lt;br /&gt;—為甚麼觀鳥會的建議不被接納﹖&lt;br /&gt;—是否一定、絕對、完全沒有既顧及電力供應安全又保護海雕家園的方法﹖&lt;/p&gt;
&lt;p&gt;是日明報：海鵰夫婦無巢可歸‧港燈「閃電」拆巢加網狀屏障&lt;/p&gt;
&lt;p&gt;【明報專訊】近日在香港仔田灣海旁電塔築巢的一對罕見猛禽白腹海鵰，昨日已無巢可歸。港燈前日獲漁護署批准拆走鳥巢後，昨「閃電行動」，一早派員將大鳥巢移除，一對海鵰下午覓食後返回，只能在附近山頭遙望電塔。為了跟進海鵰夫婦的去向，綠色力量今周會派員追蹤牠們的下落。&lt;/p&gt;
&lt;p&gt;覓食返回 遙望電塔&lt;br /&gt;昨早9時許，3名港燈職員縛上安全繩、身穿保護衣及戴上手套，爬上田灣海旁電塔上，其中一名職員先將雀巢噴上消毒劑，再伸手把鳥巢的樹枝逐條拔走，至10時半，終於把整個雀巢移除。&lt;/p&gt;
&lt;p&gt;港燈表示，已在雀巢位置加上網狀屏障，令雀鳥不能再落腳築巢，該屏障會放置一段時間看看成效如何，再作打算，暫不會考慮觀鳥會提出在電塔旁加建平台讓雀鳥築巢的建議。&lt;/p&gt;
&lt;p&gt;一名一直關注白腹海鵰夫婦命運的華富街坊坦言，一對海鵰夫婦被逼遷感到可惜，他昨午下班後，即趕到電塔察看，奈何雀巢已消失。他說，見到海鵰夫婦在附近山頭停留，遙遙望向電塔。&lt;/p&gt;
&lt;p&gt;綠色力量派員追蹤&lt;br /&gt;「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說，現時正值白腹海鵰的繁殖季節，一對海鵰的雀巢雖被移走，估計牠們仍會在該區逗留一段時間，故本星期開始會派3名成員到香港仔，用2至3個星期時間，追蹤海鵰的去向。&lt;/p&gt;
&lt;p&gt;他呼籲市民，若留意到白腹海鵰的最新動態，可致電該組織2314 2662，以助跟進。&lt;/p&gt;
&lt;p&gt;過去全港只發現過10至12對白腹海鵰。港燈恐怕海鵰在電塔築巢威脅供電系統及海鵰的安全，向漁護署申請移除鳥巢，前日獲批准。&lt;/p&g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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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Nov 2007 05:08:52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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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們要改變的，不只是阿柑的命運</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55889</link>
 <description>&lt;p&gt;金毛尋回犬阿柑咬傷主人被判無期徒刑，引來社會人士關注；傳媒連日報道，市民發起網上簽名運動，呼籲漁護署「放狗」，電台節目主持人也加入討論。然而，阿柑嚴重傷人是不爭的事實。釋放阿柑的理據，主要是考慮到牠和主人的親厚關係。然而，救了一隻阿柑，是否代表香港的動物福利得到長足改善﹖&lt;/p&gt;
&lt;p&gt; 翻查記錄，漁護署06年「人道毀滅」的貓狗共15266隻，其中又以狗隻佔多，有10506隻，亦即平均每日約有29隻狗死於漁護署狗房中。這些被殺的狗，難道全都咬人傷人嗎﹖牠們到底犯了甚麼錯，在甚麼理據支持下，一隻又一隻被行刑﹖說到底，不過是因為「在街上生活」而已﹗但事實是，流浪動物和阿柑，甚至和人一樣，都只得一條命，會痛苦、會驚慌，也知道甚麼是悲哀。難道所謂「尊重生命」，只限於有主人求情的「寵物」，其餘的就只配被丟進毒氣房﹖&lt;/p&gt;
&lt;p&gt; 我十分敬佩阿柑主人梁小姐一家對阿柑不捨不棄，也感到傳媒、市民對動物的關懷愈見深刻。可是，我們要改變的，不只是阿柑的命運，而是整個漁農自然「護理」署幾乎是「即捕即殺」的手法；是人類「唯我獨尊」的心態。 &lt;/p&g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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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31 Aug 2007 08:38:32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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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他只是想像不到</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53919</link>
 <description>&lt;p&gt;日前無意看到一個中學的網上論壇，十分有趣，可以一談。&lt;/p&gt;
&lt;p&gt;這間中學的網站設有討論區，同學可以在上面發表意見，校長也會回應。其中一個話題是「流浪貓」，大意就是學校出現了流浪貓，有些同學希望校長能讓流浪貓在學校生活，校長卻因為衞生問題，打電話到漁護署借捕貓籠。於是又有些同學舉出愛協的「社區貓隻護理」計劃與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的TNR(流浪狗絕育計劃)，要求校長考慮。然後校長又指出資源有限，無法兼顧動物需要；又指問題是有人遺棄動物，之後一切所做的，都只是不完全的補救措施。留言的人愈來愈多，也有些義工參與了，舉出許多理由說明「絕育放回」的理由和可行性。校長指持反對意見者「要理性些」，最後鎖POST收場。(有關網站：&lt;a href=&quot;http://www.hebron.edu.hk&quot;&gt;http://www.hebron.edu.hk&lt;/a&gt;，左上方的「論壇」，內進「意見區」。)&lt;/p&gt;
&lt;p&gt;熟悉的場面，熟悉的對話，熟悉的收場，是嗎﹖&lt;/p&gt;
&lt;p&gt;這位校長其實不太賴。至少他會讓同學在討論區上自由發言，也親自回覆，而且次數不少。就像高官願意出席市民的公開論壇，由頭到尾保持微笑，儘管被視為公關秀，姿態上總也算是比以往開明。&lt;/p&gt;
&lt;p&gt;問題不是高官或校長開明與否。我相信他們真的嘗試在最大能力範圍內去開放自己。我相信問題是出於想像力。&lt;/p&gt;
&lt;p&gt;曾經，女人外出工作是天方夜譚。女孩子讀書也是不可能的。女子自由選擇婚戀對象就是淫蕩。為甚麼呢﹖現在回想起來，倒也不是因為甚麼講得通的、具體的理據，而是因為「讓女人自立」超出世人的想像；就像有些人，永不光顧未去過的餐廳，也不會點未吃過的菜——雖然，如果你問他是否很滿意一向去開那間，他又未必答「是」。&lt;/p&gt;
&lt;p&gt;他只是想像不到。&lt;/p&gt;
&lt;p&gt;或許這不是錯。每個年代的人都有他的限制，這是事實。不過，沒有想像力，有時會讓對話陷入僵局，例如在對方提出自己無法反駁的理由時，叫對方「理性些」——因為對方的理由打破了他一直所賴之以生存的秩序，而他又無法想像另一種秩序，便索性把這個「另一種秩序」當成「非秩序」、「非理性」。&lt;/p&gt;
&lt;p&gt;城市規劃也好，社區動物也好，不也是對理想家園的想像嗎﹖並沒有甚麼可怕。&lt;/p&g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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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4:46:04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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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禽之別，是祝福還是詛咒﹖</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50007</link>
 <description>&lt;p&gt;李耀全牧師在2007年7月8日《時代論壇》的「全心信箱」中回答來信者的問題時提到：「人是動物管家，故此我們要愛護動物。但動物便是動物，我們不能牠看作人(有靈魂)一樣。神創造每類活動都是各從其類的。&lt;/p&gt;
&lt;p&gt;在我家裡亦養有寵物，牠們都跟 “人性”一樣，是非常可愛，但牠與我卻不能心靈相通，因為牠們對不是有靈的活人﹗我們絕不可把人的神學應用在動物身上。」&lt;/p&gt;
&lt;p&gt;《聖經》中記載神造人的過程，的確與造動物有分別。李牧師的回答，也只是回應來信者「動物是否可以上天堂」這個神學問題，而非在探討生態、動物福利等問題。那麼，就讓我狗尾續貂，把話從另一個角度再說得深入些。&lt;/p&gt;
&lt;p&gt;人不是「非動物」，而本來就是動物的一種。不過，基督教，以致許多其他宗教、文化，都認為——而事實上亦確實如此——人比其他「非人類動物」擁有更多的智慧。用《聖經》的說法，人比其他「非人類動物」多了一點東西，就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有靈魂」。孟子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稀矣﹗」，與《聖經》的話大抵也一致。正是這「少許」的差異，讓人成為地球的管家，而非人類動物就成為被管治的一員。這一點想來不會惹人爭議。&lt;/p&gt;
&lt;p&gt;可是，所謂「管理」、「管家」等概念，到底是讓人驕傲的「權力」，還是讓基督徒時刻感到戰兢的「責任」﹖&lt;/p&gt;
&lt;p&gt;環境與生態危機逼在眉睫；自然資源被超速消耗、物種消失、全球暖化……面對這些問題，沒有人能獨善其身。同樣地，人類以外的生物，包括各種動植物，其實也是與人類坐在同一條船上。在北極熊因浮冰減少而淹死在北冰洋中的同時，歐洲也一年比一年熱，美國亦不住受暴風吹襲，數以萬計的人身受其苦。環境保育問題，已不再是科學問題，而是道德問題了。&lt;/p&gt;
&lt;p&gt;「動物」這個概念，亦因應動物本身與人類的接觸，而產生演變。被人類食用的是“ｐｏｒｋ”、“ｂｅｅｆ”，而不是“ｐｉｇ”、“ｃｏｗ”；被人類蓄養作工具用的，是「家畜」、「家禽」；被人類養作「消閒」的，是「寵物」。然而，不論pork也好，家畜家禽也好，寵物也好，牠們的本質就是動物。只是人類因應自己的需要，才以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動物」罷了。然而，神造動物(以及其他一切生物)，到底純粹是為了為人類提供資源，還是萬物本是祂創造工程的一部分﹖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lt;/p&gt;
&lt;p&gt;神造的世界，本來多姿多采；可是由於人類管理不善，誤以為「資源」是可以用之不盡的，導致今日的惡果。事實上，每一種物種滅絕，就意味著人類的居住環境進一步惡化；也代表人類的生活方式少了一種可能。相信沒有基督徒，包括我，會反對「只有人是根據神的形像被造」。但是，高舉「人禽之別」，是祝福還是詛咒﹖我們應該因為「人禽之別」而沾沾自喜，還是更加明白自己原來任重道遠﹖&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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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1 Jul 2007 09:55:30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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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記於回歸十週年「七‧一」前夕，匆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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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讀書的時候，我幾乎不參加課外活動。所以，對著這幅四米乘十二米的布幅，我實在不知道該怎樣把它變成請願用的橫額。&lt;/p&gt;
&lt;p&gt; 九點半，我和彭先到。雨正下得天昏地暗，我們躲在咖啡室內，把A4紙裁成正方形，再在上面畫個九宮格，稍後要在布上畫字時，用作比例參考。不知何故，總有人覺得讀中文的人中文字也會好，而事實並非如此。我一口氣寫了「動」「物」兩個字，自己都不甚滿意。彭說：「你去買杯咖啡，我來。」彭小時候有書寫困難症。咖啡買回來，我發現他竟在看報紙，不由得拍了他一下：「你不是說你寫字的嗎﹖」他指著桌面：「為甚麼打我﹖早寫好了。」果然，是一個工工整整的「罪」字。之後，他寫了「無」字，又把之前我寫得不好的都重寫了。&lt;/p&gt;
&lt;p&gt; 十點，程也來了。他事前已把字體的呎吋量好。天雨，沒有場地，我們只能躲在建築物的後面，攤開報紙，把紅布摺成橫向的四份，按比例用粉筆在布上畫四個大方格。程本來打算先把方格分成三十六個小格——比九宮格還多——再在上面劃字；當我們發現畫第一個大方格也花掉接近兩個小時的時候，就決定分成四格好了。某些時候，妥協並不羞恥。 彭和程商議好做法，有事先走了，然後程的女友盈到了。她拿起木呎，在紅布上逐少逐少地點出一行又一行的直線，比我們都細心。另一端，植和我劃的「直」線分別向內外兩邊傾斜。盈說：「你不是以上一條直線做標準嗎﹖」植說：「上一條也不見得準確……以整幅布闊四米來說，誤差在十公分之內也可以接受吧。」我們都笑了。盈說：「你開始把事情合理化了。」&lt;/p&gt;
&lt;p&gt; 畫了第一個，之後的三個就愈來愈快完成。盈說：「畫完第三個我要去吃下午茶。」之後，她又說：「乾脆畫完第四個才去吧﹗」方格每邊長兩米，我們當然沒有那麼長的呎。盈索性躺在布上：「我是一米六零。在我的腳底加四十公分好了。」盈帶了一瓶西瓜汁來，有滋有味地喝著，程只在旁邊垂涎，因為他在咳嗽。她另外拿出一個保暖杯：「喝這個吧，我媽媽煲的。」 &lt;/p&gt;
&lt;p&gt;我在旁邊看著他們，微笑不語。盈很適合讀哲學的程。&lt;/p&gt;
&lt;p&gt; 下午三時半，大家都不得不休息了。程和盈往食堂點補點補，我說我留下來看守物資。實情是我累得站不起；實情是，我在生氣。我莫名其妙地在生氣。&lt;/p&gt;
&lt;p&gt; 我伏在長桌上。雨雲經過的時候，陽光就會忽明忽暗地，在幾步之遙的空地上閃動；在我的視線範圍內，一切變得陰睛不定。我索性閉起眼睛，任由紛亂的感覺往上翻騰，像這個夏天的暑氣，像這年多以來自以為是、疲倦與失望。&lt;/p&gt;
&lt;p&gt; 彭回來了。我沒有作聲，依舊伏在那兒。他說了幾句我沒有回應的話後，靜默了一會，然後問：「為甚麼你讓我覺得你不忿呢﹖為動物發聲不是你的使命嗎﹖」我無言以對。&lt;/p&gt;
&lt;p&gt; 人齊了，我們又繼續。原先的方案是用磁漆把字油上去。彭聽了，想了一會，說：「似乎有點不妥。」於是他坐下來打電話給做裝修的朋友。我一邊工作，一邊聽到他對著電話的另一端打哈哈，寒喧，在適當的時候表示驚奇與佩服……於我，這些功夫的難度不下於向後翻騰兩周半與湯馬斯旋轉，也不禁想到自己有時不屑(其實是不懂)圓滑；到了迫不得已時，就把責任推到另一些人身上，再裝出一個清高的樣子。彭掛上電話：「磁油至少要十個小時才乾，而且布不夠厚，可能會被天拿水蝕成小洞洞。」 &lt;/p&gt;
&lt;p&gt;我的腦袋已不太懂得運作。。彭又說：「可以用牆紙貼紙裁成一條條長條，當成筆劃砌上去。」見我們站在當地發呆，他動手收拾殘局：「走吧，到油麻地一帶問問。」沿途彭還是不斷打電話和打哈哈，終於趕在文具店關門前買到需要的物料。&lt;/p&gt;
&lt;p&gt; 花了一整天時間，我們就只畫了四個正方形，已經全身痠痛。橫額必須在七月一日前完工，明天工作必須繼續，我覺得必須慰勞自己。結果，晚飯時分，我花了四百多元，買了一條牛仔褲與一對紅鞋。鞋店的售貨員是個溫柔的男士，我本來試穿一對黑色的，他看看，說：「腳掌好像窄了一點，我換另一個碼給你。」然而三十九號的只有紅色了。曾幾何時，我喜歡紅鞋，紅色毛衣，紅色的一切；然後，又有一段頗長的時間，我沒穿紅。這一剎，我把紅鞋穿上，因為這一點點關於紅的回憶，因為售貨員的體貼與細心，三十秒內我買了這雙紅鞋子。&lt;/p&gt;
&lt;p&gt; 後來彭跟我說：「你難道不知道那只是表面功夫嗎﹖」我明白他的意思。然而那一刻我只是個膚淺的消費者。 &lt;/p&gt;
&lt;p&gt;第二天，我獨自拿著大包小包的工具，等候升降機。又是另一個雨天。外面是校園的平台，一個陌生的男人蹲在有蓋的地方，一邊避雨，一邊看報紙。我一直知道自己不是搞社運的人才。我怕人，怕集體活動，容易沮喪。可是我也知道，許多流浪貓狗想要的，也就是一個避雨的空間而已。可惜的是，在這個社會中，牠們並沒有靜靜地蹲著的權利。我本想為牠們吶喊，結果卻發現自身的軟弱。原來真正的堅強是無聲的，無所謂驕恣，像一頭靜靜地站在街角的貓，誰也不等待。 &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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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0 Jun 2007 12:35:46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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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別那麼冷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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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別 那 麼 冷 血 ！&lt;br /&gt;
原作者：鍾偉民&lt;br /&gt;
---------------------------------------------------------------------&lt;br /&gt;
有禽流鳥，就有禽流人，禽流人一個一個死了，死了這麼多禽流人，才死一隻德國禽流貓，根本不是什麼新聞，不值得對貓有什麼忌憚。我們養貓的，習慣把貓當家一員；事實上，跟貓相處久了，自會發現：貓，比人，往往還有人性。&lt;/p&gt;
&lt;p&gt;一個雞場，有一隻雞染了禽流感，整座雞場，以至整條村，整個縣的雞，都得「銷毀」。為什麼一個小孩染病了，不把他的家人，他的鄉里，他那一座城的人，照樣「銷毀」？因為那是人啊，是有靈性的啊，是跟其他人住在屋子的啊。你聽到德國有小孩染了禽流感，你不會把家小孩送到毒氣室人道毀滅，當然，也不會因為一隻德國禽流貓而亂了陣腳。&lt;/p&gt;
&lt;p&gt;傳媒，遇事習慣找「專家」問意見，這些「專家」，多食屎屙飯，像一個當醫生的，麥克風伸過去，他就張嘴放屁：「不要餵野貓，因為家鴉會和野貓爭食，交叉感染，增加貓感染禽流感的機會。」食屎醫生說。不餵野貓，野貓豈不會餓死？貓不想餓死，會不會去逮鳥？貓沒人餵飼，去捕鳥，去吃死鳥，就不會增加染病的機會？鳥，大概包括家鴉，最怕貓，貓見了鳥，天生會去攫獵，除了這種食屎醫生，誰見過貓和鳥一起進餐？&lt;/p&gt;
&lt;p&gt;拉出「專業意見」，要人不要跟貓同睡，也多餘，而且脫離現實。居住環境夠乾淨，吃乾糧的家貓，比人還乾淨；貓，不喜外遊，絕不會騙了綜援，十個月去九次旅行；一隻天天窩在家，吃罐頭魚的貓，屋主不感染他，他拿什麼去感染這個同床的屋主？&lt;/p&gt;
&lt;p&gt;這幾天，天氣變冷，大白燦上了床，還會自己蓋被。我絕不會因為德國有一隻野貓，因為沒人餵養，吃了死鳥，就去聽這種食屎醫生「忠告」，趕這隻自閉貓下床。不過，我會讓這隻仍在享福的貓明白，他的同類，在未來的日子，將會活得越來越悲慘，他們會不斷被遺棄，被虐待，被「銷毀」；然而，這只是一個開始，沒多久，狗就會有同樣的命運，豬牛羊．．．大概也會有同樣的命運。&lt;/p&gt;
&lt;p&gt;別那麼冷血，讓貓有一個避難所，有一盤貓糧，他們就不會去吃死鳥；家鴉這種東西，送給「專家」們去吃吧。&lt;/p&gt;
&lt;p&gt;鍾偉民&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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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Jun 2007 21:12:53 +0000</pubDate>
 <dc:creator>Trunks</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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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對「狗會、狗展」虛榮殘害狗狗的控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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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小時候住農村，祖母畜養的貓貓狗狗可多，同時間曾有七隻貓兩隻狗之盛，&lt;br /&gt;好不熱鬧。久而久之，歸老的歸老，出走的出走，有因誤闖鄰家農田而被毒&lt;br /&gt;餌杜死的，也有一隻不幸被宰用來祭尊肚的（嗚呼，當年咱們哪曉得有愛護&lt;br /&gt;動物這種情操？嗟夫，回想起來，實在懊悔不已）！於是一隻一隻沒有了，&lt;br /&gt;也沒想到要再畜養新的牲口或寵物。&lt;br /&gt;事隔廿多載後的２００３年１月，家中赫然多了一名成員：一頭兩個月大的&lt;br /&gt;黑白雄性小雪橇犬！大概因為環境陌生，整夜哼哼唧唧，為本來寧靜的甜睡&lt;br /&gt;帶來一段段惱人的插曲。幸好只是哼哼數夜，便習慣了新環境。只是哼哼不&lt;br /&gt;再，卻逐漸變為咬咬。只要主人們一個也不在家，則一切在牠尊齒觸及範圍&lt;br /&gt;的物件要逃離被牠咬得稀爛之厄運的，幾希，罕如鳳毛麟角矣。就連沙發也&lt;br /&gt;有數張慘遭蹂躪狗牙之下，哀哉！任憑如何聲色俱厲罵牠，甚至動用厚厚的&lt;br /&gt;雜誌痛扁其尊臀，牠至多瑟縮一角，擺出一副可憐兮兮，「我下次不敢喇」&lt;br /&gt;的模樣。翌日如果又獨自留牠閣下在家，準會像失憶一樣，保證又會回復牠&lt;br /&gt;原來的那副德性。今回連沙發的鐵腳也可能成為肢解的對象。嗟夫，奈何！&lt;br /&gt;上述只是養狗煩惱的部分。還有諸如每天須清理牠「狗有三急」後的產物，&lt;br /&gt;按時餵食，補充食水，每年帶往獸醫處打防疫針．．．等等，全是沒有實質&lt;br /&gt;回報的付出，全出於對牠無條件的愛。&lt;br /&gt;養狗絕不為看門（以雪橇犬為例，牠們以友善見稱，即使有小偷來訪：俺無&lt;br /&gt;任歡迎也），而是為了弄犬作樂。養狗就是要把狗看為家庭成員，甚至看為&lt;br /&gt;膝下的兒女一般照顧、愛護，直到終老。這是一個有責任心的狗主人對他的&lt;br /&gt;狗兒最基本的承諾。既然視為膝下，就當像對兒女一樣，不但照顧、愛護牠&lt;br /&gt;們，也應該尊重牠們。&lt;br /&gt;很不幸，有不少狗友卻人心不足．．．不，是虛榮心悶得發癢才對。他們最&lt;br /&gt;愛拿自己的狗兒在眾狗友前炫耀一番，得意洋洋，儼然他閣下的尊犬才是真&lt;br /&gt;正的狗一般，那種態度實在令人倒盡胃口。因而衍生出來的，就有「狗會」&lt;br /&gt;這件玩藝。英國有之，美國有之，德國有之，法國有之，澳洲有之，香港有&lt;br /&gt;之，就連澳門可能也有之，雖未有，不久之將來想必有矣。眾狗會對純種狗&lt;br /&gt;趨之若鶩，無純種狗不歡，對混種狗卻極盡歧視之能事。狗會所表現出來的&lt;br /&gt;種種虛榮，實在教人不堪噁心。&lt;br /&gt;這也還未算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問題在於他們一個一個儼如造物主上帝，單&lt;br /&gt;方面對每個品種的狗兒定立一大堆人為的標準，狗兒若不符合這些便不及格&lt;br /&gt;云云。於是，嗚呼．．．狗耳天生「過長」的，被裁去；狗尾天生「過大」&lt;br /&gt;的，被剪掉，完全不尊重狗兒對自己身體的主權及意願，也沒有尊重狗兒作&lt;br /&gt;為一頭狗的尊嚴。為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好讓牠們參加狗展，贏得獎項來&lt;br /&gt;替自己揚名，還有是為啥！&lt;br /&gt;唉，為了滿足攻心的名慾，竟把親手飼養的寵物當成樹枝一樣，任意修剪，&lt;br /&gt;令其受不必要之苦，這算啥照顧，算啥愛護，算啥尊重？小弟愛自己的狗，&lt;br /&gt;不因牠什麼品種，也不因牠的身體達到什麼標準，更從不問牠是否頑皮搗蛋&lt;br /&gt;（唉，今早起床赫然發現牠趁俺還未睡醒時，偷吃了俺一小盒化痰止咳用的&lt;br /&gt;「八仙果」，嗟夫）。小弟愛牠，全因為牠就是牠原原本本的自己，從小便&lt;br /&gt;有份養大的狗狗。&lt;/p&gt;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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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Jun 2007 19:11:5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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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殺殺殺殺殺殺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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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禽流感於１９９７年初次在香港出現，當局大驚，下令全面屠殺香港境內的&lt;br /&gt;一切雞、鴨、鵝。數以十萬計活禽慘遭殲滅。為此，小弟初次感到震驚。&lt;br /&gt;其後，禽流感疑雲一波又一波籠罩香港，港府為了釋疑，照辦煮碗一波又一&lt;br /&gt;波來大屠殺，數萬復數萬好端端的活禽又白白冤枉賠命喇。為此，小弟照樣&lt;br /&gt;感到一波接一波的震驚。&lt;br /&gt;病毒大老爺單純得可愛，從不歧視人，永無國界之分。原來南亞多國也湊湊&lt;br /&gt;熱鬧，泰國、越南等地方也來鬧鬧禽流感。當地的政府同樣是「殺無赦」，&lt;br /&gt;被牽連的，往往是數以百萬條生命。嗚呼！為此，小弟再三感到震驚。&lt;br /&gt;２００３年，香港爆發非典型肺炎（即ＳＡＲＳ，俗稱「沙士」），全城頓&lt;br /&gt;成「口罩之都」。除像俺這類篤信大安主義之徒外，人人也風聲鶴唳，草木&lt;br /&gt;皆兵。「有報告」指沙士的元兇乃中國廣東省之果子貍也，遂總動員大舉搜&lt;br /&gt;捕全境內的果子貍，集體困而殺之。新聞報章上看見那些圖片，一隻隻被困&lt;br /&gt;在籠中的果子貍，眼神充滿無助、恐懼、絕望。我的天啊，實在慘不忍睹！&lt;br /&gt;近年來更屢次聽聞中國大陸不少人因為滿足全球皮草之渴求，大做其生意。&lt;br /&gt;要做皮草生意，必先取得貂皮。為取貂皮，群貂慘矣：一個個先被亂棍打得&lt;br /&gt;半死，再活生生剝其皮，並揚言只有此法取得之貂皮其品質才最上乘云云。&lt;br /&gt;悲夫，難怪！一個對待人尚且和對待螻蟻也不如的國度，又哪可能奢求它會&lt;br /&gt;如何如何善待動物乎哉？&lt;br /&gt;哀哉，保暖何需皮草？不過為了炫耀一番，便令無數生命無辜慘死。俺從來&lt;br /&gt;也瞧不起這些愛虛榮愛得叫人倒盡胃口之徒。&lt;br /&gt;難以相信人的自私心，竟洶湧澎湃到如此喪心病狂的地步；人的安全感又是&lt;br /&gt;那麼薄弱，要做出這類泯滅天良的事以換取剎那之安心，嗟夫。&lt;br /&gt;誰說「那只是動物，有什麼大不了？」動物和人一樣有生命，有靈性。不懂&lt;br /&gt;得尊重動物，就是不懂得尊重生命。俺身為華人一份子，單在這件事上已深&lt;br /&gt;覺愧對全球曉得尊重生命的人，也深深替那些為了滿足人類私心而慘烈犧牲&lt;br /&gt;的無辜小生命感到悲憤莫名。&lt;br /&gt;凡是對動物殘忍的，不論是國家、政府、團體或個別人士，則這個國家、這&lt;br /&gt;個政府、這個團體或這個人，絕對有對人類也同樣殘忍的潛伏性，遲早矣。&lt;br /&gt;要鑒定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以至一個文化的「偉大」程度，看看它們的人&lt;br /&gt;一般怎樣對待動物，便立即可見端倪。&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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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Jun 2007 18:40:42 +0000</pubDate>
 <dc:creator>Trunks</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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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禽流感」神經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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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p&gt;甫踏入２００６年，禽流感的虛驚三番四次籠罩香港，幾乎天天新聞傳媒皆&lt;br /&gt;爭相報導有關（或看似有關）禽流感的消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的大眾遂&lt;br /&gt;成為驚弓之鳥。平日發現鳥類屍體，本來就是最平常不過的一樁事，今每逢&lt;br /&gt;發現了一具鳥屍，便例行敲鑼響鈸，榮升頭條新聞之列，儼然如臨大敵，連&lt;br /&gt;世界末日也得讓路矣。好一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庸人自擾之德性！&lt;br /&gt;對於這類消息，俺早已看得不耐煩，早已聽得打從心底討厭出來。&lt;/p&gt;
&lt;p&gt;先前一波又一波的大規模殺雞風波，驚魂未定，竟又有一撮好事之徒嚷嚷要&lt;br /&gt;沒收私人飼養禽類，目的是要防止疫病爆發云云。政府也竟然一改作風來個&lt;br /&gt;順應「民情」，相信這種穿鑿附會之說，倉猝草草修例，連一隻家禽也禁止&lt;br /&gt;私人飼養，還要大動員（連警方也要驚動）挨家逐戶強制沒收，慘無人道。&lt;/p&gt;
&lt;p&gt;政府是次魯莽之措施，實在犯下眾怒，惹來排山倒海的反對聲音。&lt;/p&gt;
&lt;p&gt;其一，反映政府的無知。這種做法既對於加強衛生的常識一無所知，也對於&lt;br /&gt;防範疫病的成效百無一用。試問家庭飼養的禽鳥何以無緣無故受外界病毒的&lt;br /&gt;感染？全面禁止飼養家禽，試問對外間病毒的如何盛行，又有啥幫助？可笑&lt;br /&gt;的是至今所謂病毒猖獗，仍屬虛驚一場也。勞民傷財，小題大作，失敗！&lt;/p&gt;
&lt;p&gt;其二，對無辜生命的不尊重，已達到天怒人怨的地步。這種惡例一開，日後&lt;br /&gt;出現什麼狗流感、貓流感，難道也要貓狗大屠殺，也要沒收全香港境內一切&lt;br /&gt;包括有人飼養的貓貓狗狗不成乎？若出現人流感，那豈非血流成河，甚至要&lt;br /&gt;沒收家家戶戶裏面所有的人喔！凡此種種，簡直逆天而行。&lt;/p&gt;
&lt;p&gt;其三，嚴重扼殺人畜（禽）之間的真摰關係。任何一個進步而文明的國家，&lt;br /&gt;人們對家中飼養的動物皆視為家庭成員，甚至看為是自己收養的子女一樣。&lt;br /&gt;家人和寵物之間的關係既簡單又真摰，就如最好的朋友一樣。強制沒收家禽&lt;br /&gt;這種勾當，實際和拆散家庭沒有兩樣，同樣殘暴不仁。&lt;/p&gt;
&lt;p&gt;其四，粗暴侵犯個人私有產權。家禽乃飼主的私產，政府竟然不徵求主人的&lt;br /&gt;同意而強行沒收，分文也不賠償。這到底和霸權有什麼分別？又究竟和強盜&lt;br /&gt;有啥不同？嗚呼！香港人生活在這竟敢把「強搶」合法化的政府管治之下，&lt;br /&gt;能不心寒乎？幾希矣。&lt;/p&gt;
&lt;p&gt;其五，玩弄法治，把法律由保障百姓扭曲成為剝削百姓的工具。法治精神，&lt;br /&gt;除了保障法律底下人人一律平等，也一律受到監察之外，也同時保障百姓和&lt;br /&gt;政府一樣平等。政府同樣受到法律的監察，保障百姓不會因政府濫權而成為&lt;br /&gt;受害者。這就是法治的可貴。君不見，政府這次急急修例，明顯地有意歪曲&lt;br /&gt;法律，利用它成為控制百姓、侵擾百姓的工具。你說是不是多加三分心寒？&lt;/p&gt;
&lt;p&gt;凡以上種種惡行，徒加深受害禽主們對當局日益強烈的不滿以至仇怨。這種&lt;br /&gt;仇怨，好比奪子殺子之仇，也就是「不共戴天」之仇。即使作出多大賠償也&lt;br /&gt;完全無助於化解這種怨恨。&lt;/p&gt;
&lt;p&gt;嗟夫，上天有好生之德！&lt;br /&gt;且看舊約聖經中的《約拿書》第四章最後兩節曰：&lt;/p&gt;
&lt;p&gt;第１０節&lt;br /&gt;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lt;br /&gt;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lt;/p&gt;
&lt;p&gt;第１１節&lt;br /&gt;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lt;br /&gt;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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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Jun 2007 18:23:37 +0000</pubDate>
 <dc:creator>Trunks</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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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府總部決策局重組安排意見書——從流浪動物談起 </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22169</link>
 <description>&lt;p&gt;特首近日提出政府架構重整，其中增設「發展局」。在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有關「發展局」的描述是：「承諾整合推展公共工程的架構，以加快推動大型工程和基建項目，提升規劃及執行的效率。……亦會負責與發展有關的文物保育的工作，以確保發展和文物保育兩者在政策上有緊密配合。」
&lt;/p&gt;&lt;p&gt;香港從來都是以「發展」為最高綱領，至於「文物保育」，則是近年的熱門話題，當中包括古蹟、海、舊區重建等議題。但所謂「發展」，除了涉及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育外，更包括我們每日怎樣過生活。表面上，經濟好轉，豪宅增加，大家放假就湧到商場購物，似乎就是生活質素改善的象徵。但如果發展違反了現有的生活方式，只會引起市民的擔憂與反感。讓我從一個較冷門的角度談城市規劃：流浪動物。&lt;/p&gt;
&lt;p&gt;在大嶼山，因耕地荒廢而被遺棄的牛隻，牠們世代住在那裡，本來還算有一個棲息的地方。但係九十年代的東涌，與及如今的拾塱，因為地產發展商看中了那兒的土地，牛隻就被吊臂機吊起，猶如垃圾一樣被「夾」走，過程死傷無數。從這個例子看來，所謂「發展」，其實是犧牲了許多生物，換來一種十九區都一樣的，被程序化了的生活；上班下班，放假，我們都去同一類商場、同一款博物館、做同樣幾件事。當一個社區的原有特色、原居民都得不到尊重時，談何「生活質素」呢﹖社區使用的權利，到底是在社區使用者手中，還是在決策者手中呢﹖&lt;/p&gt;
&lt;p&gt;在推土機後面的沙土中，埋葬了幾多生命和生活方式﹖多少老人家、小商戶、流浪動物，在「發展」的巨輪下被趕盡殺絕﹖社會物種也好，生物物種也好，每一種物種的消失，都意味著我們有一種生活方式消失了。在這個連風吹向哪兒都沒自由的城市中，到底政府在大興土木之際，有沒有想「社區使用者」——包括人、動物、植物——的意願呢﹖&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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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May 2007 08:12:26 +0000</pubDate>
 <dc:creator>張婉雯</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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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動物地球就政府架構重組作出的聲明</title>
 <link>http://www.inmediahk.net/node/221352</link>
 <description>&lt;p&gt;動物地球就政府架構重組作出的聲明&lt;/p&gt;
&lt;p&gt;        特首近日提出政府架構重組。建議中，現時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將改為「食物及衞生局」；另又設立「環境局」，專門負責環境問題。一直處理本地非人類動物事宜的漁農自然護理處，在建議的新架構中仍歸入「食物及衞生局」。&lt;/p&gt;
&lt;p&gt;        動物地球認為，將非人類動物政策議題歸入「食物與衞生」議題之下，是非常落伍的思維；在今天的香港，除了部份非人類動物因根深柢固的人類文化與習慣而仍然被視為食物、貨物、原材料和工具外，有更多動物是城市的使用者與家庭成員；非人類動物與人類、環境、生態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並享有天賦的生存權利和生命尊嚴，在可持續發展中亦擔當不可或缺的角色。而政府的架構和分工，亦反映政府領導層對這現代基本概念的認知與實踐，對香港邁向國際化過程中是否能均衝發展，起深遠的影響。&lt;/p&gt;
&lt;p&gt;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成立專責非人類動物福利的單位，並把有關部門歸入「環境局」，從生態、保育角度，提升與維護非人類動物的權益。具體意見如下：&lt;/p&gt;
&lt;p&gt;    1.   現時收養非人類動物風氣日盛，但寵物店運作、買賣卻缺乏有效監管。動物地球要求有關部門應積極監管非食用動物出入口、繁殖與買賣，以免不負責的商人與主人令無辜生命受苦；&lt;/p&gt;
&lt;p&gt;    2.   現時執法人員未能有效打擊虐畜問題，遇事只推委卸責，未能保障生命權益。動物地球要求有關部門成立「非人類動物糾察隊」，專責處理動物權益問題；&lt;/p&gt;
&lt;p&gt;    3.   現時飼養動物發牌制度混亂，市民周旋於不同部門之間，費時失事，期間動物的權益常被漠視與犧牲。動物地球要求政府將飼養動物牌照手續併入一個部門，以體現「非人類動物是家庭成員、或社區使用者」的概念；&lt;/p&gt;
&lt;p&gt;    4.   現時漁護署的動物福利諮詢小組（Animal Welfare Advisory Group, AWAG）成立經年，卻毫無建樹，只選擇性地聽取委員意見，態度敷衍，形同虛設。動物地球要求有關部門成立獨立諮詢架構，以開放態度，與民間人士和團體充分合作，謙心採納市民意見；&lt;/p&gt;
&lt;p&gt;    5.   加強教育，提升政府內部人員與大眾對非人類動物的認識，讓他們明白「非人類動物是有感覺的生物」，與「人類對自然界負有責任」的事實；&lt;/p&gt;
&lt;p&gt;    6.   如有非人類動物課題牽涉不同政府機關，有關部門應擔當主要協調角色，以平衝所有城市使用者 (人類及非人類動物) 的權益，免致弱勢社群和物種因沒有宣示的能力而被人類剝削天賦權利。 &lt;/p&gt;
&lt;p&gt;        動物地球捉請政府部門在處理非人類動物事宜時，除衞生角度外，亦必須考慮生態、可持續發展、空間規劃、人文、文化等因素。唯有做到這一點，香港的共融文化方可望改善，社會的人文質素才有提升的希望。而在政策及執行上要達至以上目標，政府必須把以上提及的專責單位和職能，納入「環境局」而非「食物及衞生局」。 &lt;/p&gt;
&lt;p&gt;    本人 XX XX XX 亦讚同以上立場和訴求，請政府慎重考慮和採納以上建議。&lt;/p&gt;
&lt;p&gt;     &lt;/p&gt;
&lt;p&gt;    此致 立法會 &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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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May 2007 05:26:47 +0000</pubDate>
 <dc:creator>小西</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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