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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師兄,梁國雄

最近,為了拼那個文憑試,忙得不可開交。但足球和新聞,幾忙都要睇。我相信作為一個社會公民,關心社會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情。

兩天前,電視新聞說,梁國雄被判囚兩個月。

我是一個中學生,不論是身邊的大人、同學,他們對梁國雄這個人的印象都不太好。大家都說,梁國雄,長毛,很激進。

事實上是,不少中學生都對民主、抗爭等等的事情都不太了解。許多人,少少事都說激進。

其實抗爭,就很難免激進。

那為甚麼要抗爭?

溫書溫到了通識,書本說香港的社會是不公義,貧富懸殊嚴重,醫療、教育、房屋,沒有一件事情是正常的。為甚麼香港的社會不公義?就是因為香港沒有一個民主、公平的政治制度。

雖然世界人權宣言說民主自由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但很可惜在香港我們始終都未能享有這個權利,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更一直萎縮。

所以,有人出來抗爭,爭取一些本身屬於我們的東西。梁國雄,就是其中之一。

他做的事情對嗎?

他衝擊遞補機制論壇會場,可能真的是嚇怕了會場的一些人,也許是做錯了。但政府當時推出的遞補機制,又是正確的事情嗎?政府做的事情是不是一定正確?

通識書說,法治的第二個層次是有法必依。解釋很詳細,又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若政府訂立了侵犯人權的惡法,政府依法作出檢控雖然合法,卻不一定合理。(原文擇自朗文新高中通識教育 法治和社會政治單元 第26頁)

有時,做對的事總會被人說是錯的。但,總要做。你不做,我又不做,就沒有人做了。

還有,我又看過一篇文章,他為焚化爐問題、西藏問題、核電問題抗爭,沒有傳媒報導、不在其新界東選區,做這些事情,選票上沒有直接得益,也沒有出風頭的機會。

至少,他是一個關心少數利益的人。

有時,我都不太同意他過度激進的手段,但我真的很欣賞他為公義、為人民發聲的精神。

梁國雄,就是一個這樣的人。可是在這個不公義的社會中,他就被標籤為一個反中亂港的人。

其實不只的。

我讀那間中學,位於港島一個叫炮台山的地方。

金文泰中學,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官立中文中學。

有人會想到,連續四十多年奪得學界羽毛球冠軍。也有人會想起,小思老師、葉青霖、盧覓雪......

其實,還有梁國雄。

可是,學校從來都不會提起,梁國雄是金文泰中學的校友。

傑出校友,也許是很有地位,也許是很成功的商人。

也許,受罰,是因為做錯了事,或做了很對的事。

我們說,傑出校友,也包括那位做了很對的事情的民選議員。

他叫做梁國雄。

今日我以金中為榮,他日金中以我為榮。

我希望有一天,金文泰,會以梁國雄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