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由花園到北河,排檔一髮動全身

自旺角花園街大火後,旺角排檔商販幾乎每日都受著食環當局嚴肅「處理」及發告票。而最新情況都開始蔓延其他排檔區域。2011-12-10 晚上深水埗,北河街就有食環當局到場執法。

其實筆者到達事發現場時,已經有商販與食環職員理論。初時有兩名警員控制場面,其後因部分商販堅拒食環作票控登記,令現場有其他檔口商販和市民加入理論。最後警方需要增加人手處理場面。

今晚場面是該區中比較激烈,因為自花園街大火翌日食環職員已經在深水埗「巡區」,但當時商販沒有太大反抗,而且亦順應當局提出的改善措施,如收回檔口添加的簷篷、收回放置馬路的貨品、減少存貨等。在筆者每日觀察中短短一個星期內,基本所有深水埗商販都自律改善。


(排檔少有整齊排成一線)

但在今晚食環「巡區」情形來看,過程顯然出現反彈。

筆者問過其中部分表現較激烈的商販。他們表示自當局積極巡區開始,他們都保持合作,但食環職員太過頻密地巡查票控,而每次都帶著不同要求,以致他們無所適從,「點做都唔啱」。

以北河街為例,於前晚食環到來,經即場一輪的票控和「指導」後,向商販表達「俾時間你,星期一執清D貨,唔準留嘢……」(商販覆述),有女商販表示「我廿歲係度擺檔,到依家接手。奶奶留底落尼架擺貨車,我尋日都已經攞咗去賣」,至於留貨問題其實過往當局都會容許留下貨物,只要收好就不會出聲,現在要他們搬清就明顯有困難,不過都希望星期一前處理到。


(女商販最前因檢控而被迫變賣擺貨車,而今晚後連存貨鐵箱亦要搬走)

可是未到星期一食環再次到來,要求即晚要搬清存貨。商販們根本沒有時間和地方處理貨物,所以便與職員理論,商販向筆者投訴「要我地即時搬,攞去推填區掉都要時間啦!」當晚有8至9名商販受票控,罰款由600至1500元不等。


(不少排檔檔主是年老一輩。要即時搬走貨物,他們有何能力?)


(食環執法期間大約8點左右,街道熱鬧。但不少檔主意興闌珊,提早收檔)

在筆者與商販的對話中,他們多次特別點名提過兩位人士,曾蔭權、涂謹申。「曾蔭權好大責任,火燭(花園街大火)係治安差問題,關我地咩事」、「唔可以攞人地做例尼搞我地嘛!」而其中提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副主席 涂謹申議員兼油尖旺區區議員他們比較氣憤,「佢提朝行晚拆架!一提之後連我地都搞埋」,而叫涂謹申「正仆街」、「捉佢打靶」之聲亦在現場此起彼落。(筆者如實記錄)

其實對於部分排檔擺賣越矩問題,為保障行人及行車,政府依法處理實無可厚非。但按過往經驗,大部分商販都一直是按照當局規定下營運。當然當中必然涉及到所謂當局的「隻眼開,隻眼閉」使致排檔商販在法例灰色下營運。但整體而言,商販過往一直沒有嚴重違規,而社會上都對排檔沒有反感。按官場常用術語中,這一直確實是「行之有效」。

而現在衝突出現,花園街大火明顯是導火線,致令政府和政客對香港普遍掛檔重視及收緊。但問題在於旺角火災在於有人縱火(有傳言是收樓公司或陀地藉聖誕節收保護費)。

按邏輯首先應全力緝凶及檢討該區治安,(旺角不是因漒水事件而加強警力駐區及設天眼嗎?是不是警方範圍只覆蓋西洋菜街,相接的花園街就不在覆蓋之列,所以不需警員巡邏?)其次是加強大廈消防意識。絕不應針對為縱火的排檔,更枉論是遠在深水埗的排檔。
若政府和政客針對排檔邏輯合理,若日後有強姦案發生,我們又是否要對女士的性感衣著加強規管並實行女士宵禁令呢?

另外,所謂「朝行晚拆」應是個別政客與政府之共識,籍大火發生而借機推行而已。不過是否或如何實行「朝行晚拆」,理應給予時間讓社會及區議會進行商討。現在「朝行晚拆」的具體內容是如何,大眾都還未了解。同時身為民意代表的政客,在提出一切措施、意見之前理應走入群眾,了解實況。在意外發生後向商販抽水,主動為當局提供彈藥。第一無助解決問題,第二對商販有欠公允,實在低劣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