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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子”和杨佳生殖器“被打” 造谣案

“纸包子”和杨佳生殖器“被打” 造谣案

提示:
上海公检法方面不要重演北京纸包子制造者訾北佳的争议剧,让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

昝爱宗

各位如果还对“纸包子”有深刻印象的话,不会忘记一个叫訾北佳的北京电视台记者,因编造“纸包子”虚假新闻,获一年徒刑,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刑法第221条。

还有,在八个月前,我们熟知的“纸老虎”事件,周正龙被抓,只是以涉嫌造假诈骗为名,还没有得到他被批准逮捕的消息。可有意思的是,周正龙自称“不是为了1钱”,而且以一个农民无权无势的身份能让省林业厅、县政府等政府部门围着转,似乎没看到明确的证据是他一个人为“主犯”,所以我只能说目前尚不知他涉嫌什么具体的罪名,而且他的案子只抓他一个人肯定争议很大。

“纸包子”发生一年之后,上海发生的杨佳袭警案,顺带牵出一个郏啸寅网上造谣案。对于这个案子,我马上想到了“纸包子”制造者訾北佳案,触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如果訾北佳损害了商品声誉,这个商品就是包子,但不具体指中外闻名的狗不理或不理狗包子;那么,郏啸寅若是造谣,所谓涉嫌诽谤罪,那么他诽谤的对象应该是警察,但他具体指是张警察还是蒋警察呢?即使他造谣说是张警察或蒋警察殴打了杨佳的生殖器导致杨佳今后不育了,那么也应该有张警察或蒋警察来自诉郏啸寅,而不是近水楼台的上海公安局作为被诽谤的受害人来对郏啸寅进行立案。法律不容更多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现象,法律应该公正,而不是谁权大谁就保障公平正义。

我认为,如果充分了解“纸包子”、“纸老虎”和杨佳生殖器“被警察打”的诽谤案内情,进行分析,肯定有很多相似之处。就目前我们已知的情况进行分析,訾北佳编造纸包子事件并播出(估计现在訾北佳一年刑期已满,期待他能看到网上对他案件的评析),损害商品声誉罪,我们翻开刑法第221条仔细看,构成这个罪名的性质是:捏造并散步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这里面有个“他人”的概念,商品通用名称“包子”也不是他人,可訾北佳的“纸包子”案并没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他人”就根本不存在,所以我认为訾北佳是冤枉的,北京司法对这个案子来说,其表现并非公正。如此重大案件,却是如此的不依法审理,比如程序方面,抓他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公诉的是北京检察院二分院,审理的是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这些中级的公检法,对付一个小小犯罪嫌疑人訾北佳,最后办的案子还有争议,还不如当初当一个区县级的公检法去办案,即使有争议也能在基层解决,可现在不得不由北京市级的公检法来饱受争议了。

再说上海的郏啸寅案,和訾北佳案有相同的地方,是由本应回避的上海市公安局侦办,可该局没有回避,更为相似的是,除了公安一方,检察院、法院也是市级的,分别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捕,并将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他们有可能将这个案子政治化了,就像奥运会之前纸包子事件被政治化一样。

分析郏啸寅这个案子的近来走势,应该参考訾北佳的纸包子案。我们应该翻开《刑法》,在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有人起诉的,指民不告官不究)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看到北京律师刘晓原分析的很有道理,他说,按照该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和“纸包子”訾北佳案有区别的是,前者受损害的是商品,不是他人,而后者受损害的是他人,就是上海警察,但没有具体人,顶多是郏啸寅猜想是上海闸北分局的某警察打了杨佳的生殖器导致不育,但他也不清楚到底真假,到底有没有具体办案警察,这个办案警察叫什么名字。

执法和司法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罪名,应该严谨,并切实保障人权,保障法律的权威。即使郏啸寅有涉嫌诽谤行为,也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并导致他人权利受损。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也没有具体人的人起诉他的权利受到损害,也就可以理解为没有或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看其行为,顶多按治安处罚法追究,顶多拘留而不是成为犯罪嫌疑人,不会进监狱。

所以,我担心郏啸寅案会不会成为纸包子制造者訾北佳的翻版。看新华社上海7月14日记 刘丹电讯稿称,当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对编造、散布谣言的郏啸寅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郏啸寅,男,1986年6月17日生。杨佳袭警第二天,即2008年7月2日下午,郏啸寅编造了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文章,虚构杨佳因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袭警等内容,在网上多次发布、张贴,并被其他网站大量转载。上海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的涉嫌诽谤罪。

我看到刑法的规定,知道这个罪名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此前“纸包子”制造者訾北佳的罪名是两年一下,最后訾北佳获刑一年,现在涉嫌造谣“上海警察打杨佳生殖器”所谓诽谤警察的郏啸寅也不会轻判,有可能获刑,或许至少一年,如果上海公检法认为其“情节严重”,最高可以三年,我期待有对杨佳案热心的律师关注郏啸寅案,能为他辩护,使他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程序上获得公正的审理,获得公平的宣判。我也期待上海公检法方面不要重演北京纸包子制造者訾北佳的争议剧,让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