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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的同性戀日

明天是同性戀日(正式名稱:反恐同日)。作為旁觀者,也來湊興寫一寫。

相對起美加等地的嘉年華(正式名稱:同性自豪日),香港是遠較沈寂。

估計二十年後,情況會變成點?

首先,是本地保守基督徒的取態。若然他們不吭聲,一巴掌拍不起來,這個日子,可能永遠如此沈寂。

其次,是傳媒的炒作。同性戀現在是熱門的『另類』題材。若二十年後,也有這個節日,把同性戀與異性戀分開,是好事還是壞事?

第三,是商家的取態。若香港的同性戀遊也變了美加的嘉年華,我相信整個活動會變質。正如聖誔,復活,中秋等等,會變成一個商品化的節日。或者會螁變成繼華倫泰日,元宵節之後的第三個情人節!

總結來說,有三個可能:繼續是個平凡的遊行,消先了的日子,或第三個情人節。

話說回來,為甚麼不把同性戀日定在二月十四日?如果把整個遊行定性為愛侣大遊行,以快樂的柔性曲調取代悲情的對抗情緒,會否更好一點?

或者,以上只是個「恐同者」的胡說。

註:我開始懷疑有「恐恐同者」存在,這種人老是以為週圍的人是「恐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