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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 食品安全 警鐘敲響

人民日報海外版   石洪萍
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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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警鐘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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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1號、金龍魚冒用“國家免檢”標識、孔雀石綠、雀巢奶粉碘超標、光明回爐奶……近期接連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讓不少中國人得出了這樣的結論:“食品安全人命關天,不可小視。”

政府執法不能缺位

新華社記者在四川資陽市採訪豬鏈球菌病首批感染者吳代勳家人發現,當地村民多年宰殺、食用病死豬,工商、衛生、檢疫部門卻能“視而不見”?是無法可依嗎?

我國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擅自屠宰生豬的,“沒收非法屠宰的生豬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併處違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既有法律沒有得到很好執行,這暴露了我國相關執法部門食品安全執法的缺位。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沈建忠說,這幾年我國加快了立法進程,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已初步形成,併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規。據瞭解,我國目前有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以及近3000個具體的食品質量標準。從“十五”開始,國家加大了對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技投入,加快制定了一些產品標準和檢測檢驗標準,逐步建立一批認證體系,併加快推廣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有機農產品、“QS”制度即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

但從接連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來看,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併沒有得到有效執行。

企業不能用誠信玩火

“肯德基發現蘇丹紅,金龍魚冒用免檢標識,光明回爐變質奶。小牌子的東西我信不過,大牌子也不讓我信了,你說我還相信誰?”面對一些知名品牌接連曝出的食品安全問題,北京海澱區的郭女士失望地說。

承諾為社會提供質量安全、可靠的食品,理應是企業的基本標準,尤其是對於一些知名度高的企業,他們更不應該讓自己的誠信打漂。

“誠信是經營者對消費者的一種擔保,他擔保的是我的產品或者我的服務,在質量、價格、安全、衛生、劑量、環保、節能等諸多方面絕不有半點馬虎,肯定不出問題,如果出問題我保證及時給你解決,這是誠信。”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曾這樣說及企業的誠信。

遺憾的是,一些知名品牌在被曝出食品安全問題後,不是去主動挽回自己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受損形象,而是動用所謂的“危機公關”。或是保持沉默,或是發表一些語焉不詳的“聲明”,千方百計地推諉責任。雀巢即是一個典型案例。從最初的隱瞞問題,到承認奶粉碘含量超標卻不道歉、只道歉不退貨,再到可憑購物小票到購買地點換貨但不退貨、可予以辦理退貨,雀巢公司在中國大玩了一次“變臉術”。

這種“戳一下動一下”擠牙膏式“承認”錯誤的方式,無疑讓知名品牌的信譽度大打折扣,也讓企業付出了沉痛代價。雀巢公司技術總監顧德等高層公開亮相說,出現對標準的偏離,“讓我們花了非常昂貴的代價”。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呂林說:“知名企業不可忽視對品牌美譽度的維護,而維護的關鍵就是,無論發展到哪一個階段,都要把誠信經營、對消費者負責的原則放在第一位。” 輿論監督不能捕風捉影

7月5日,一篇題為《啤酒業早該禁用甲醛》的假新聞出現在國內某媒體上。此後,國內許多媒體上出現“國產啤酒95%甲醛超標”、“甲醛是一種毒品”、“明知致癌卻使用”等駭人聽聞的字眼。一時間,眾多消費者開始質疑國產啤酒的安全性。韓國和日本的衛生部門也因此發起對中國啤酒的調查。直到7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公佈抽查結果,宣佈國產啤酒安全後,這場危及國產啤酒的假新聞風才被剎住。

“媒體具有‘守望意識’,總體說來是一種社會進步”,但“媒體要向公眾傳達更多、更全面、更科學的信息,尤其是對於涉及食品安全的問題,在傳達警示信息的同時,格外要進一步增強科學素養”,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喻國明教授說。

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關乎公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進行及時追蹤報道是對的。一些知名品牌後來撕破臉皮同意產品退換,都離不開媒體的輿論監督。但媒體的所有報道都必須建立在公正、客觀、科學的基礎上,捕風捉影絕不是輿論監督。可笑的是,在這次的“國產啤酒甲醛風波”中,一些媒體連基本的科學素養都沒有,竟然錯把甲醛當甲醇,寫道“95%的啤酒含甲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