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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交出捍衞我們私隱的爆料人 Edward Snowden

別交出捍衞我們私隱的爆料人 Edward Snowden

(圖片來自 Hong Wrong.com

據英國《衞報》報導,泄露美國國家安全總署(NSA)一個名為 PRISM 的全球互聯網用戶監控計劃的爆料人 Edward Snowden,現正匿藏香港。

由於美國司法部 (Department of Justice) 已要求就NSA泄密案進行刑事調查,相信香港政府很快會收到引渡罪犯的要求。Ed Snowden 之所以選擇香港為藏身地點,是因為香港社會「很重視言論自由和政治異見份子的權利」。他在五月20號抵港,入住一家酒店,下一步希望向冰島政府尋求政治庇護。

為了廣大互聯網用戶的私隱

曾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工作的Snowden泄露給《衞報》和《華盛頓郵報》的,是一份直接進入美國九大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中央伺報器搜集情報的手冊及一些相關文件。該九大公司包括香港人經常使用的 Microsoft、Yahoo、Google、Facebook、PalTalk、AOL、Skype、Youtube 和 Apple。英國的國家安全局 (GCHQ)也使用了NSA 的程式去搜集情報,包括電郵和聊天內容、上載到網上的檔案內容,甚至搜尋記錄。

換言之,美國和英國政府的 PRISM 程式也在侵犯我們的私隱!

英國《衞報》按 Snowden要求,昨天公開了他的真實身份。29歲的Snowden在逃到香港前,於一家NSA服務供應商Booz Allen Hamilton工作。訪問中他強調自己唯一目的是告訴公眾,「政府以保護他們之名去做一些傷害他們的事情」。

Snowden本來過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與女友於夏威夷定居。他向《衞報》記者說:「我願意犧牲這一切,因為我不能放棄我的良知去容許美國政府透過如此龐大的監控機器,破壞全世界人的私隱和個人自由,以及互聯網這片自由的天地。」

第一份泄密文件附有一張簡條,裡面說:「我明白我將為我的行為付出代價,但若能揭露這些統治世界的秘密法例、不平等的待遇和難以抵禦的行政權力,哪怕只是彰顯一瞬間,我都樂意接受。」

愛國者到爆料者

Snowden2003年加入美軍,希望到伊拉克參戰,但因為訓練時弄斷雙腳,之後在NSA附屬機構做守衞,之後轉到CIA做資訊科技保安工作。2007年,CIA派他到日內瓦做電腦網絡安全工作,接觸到一些機密檔案。2008年奧巴馬上台後,他希望新政府能改變在911襲擊後,由前總統布殊頒佈的「總統監控計劃」President's Surveillance Program,該計劃授權NSA在沒有搜查令下監控國內外電話和互聯網的活動。然而,奧巴馬上台後,美國國會通過了「海外情報監控法令(2008)修訂條例」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of 1978 Amendments Act of 2008 ,為反恐時期開始的一些監控操施提供了法理依據。

Snowden2009年離開了 CIA,在一家為 NSA提供服務的私人企業工作。過去三年,他了解到NSA計劃掌握全世界所有人的對話和行為,威脅了民主價值。Snowden的爆料,揭露了美國政府對民主、人權、自由的偽善。

香港可以不交人嗎?

很多人認為Snowden選錯了逃亡路線,因為香港並不是主權國家。

目前香港政府跟美國簽訂的「引渡協議」,容許香港作最終決定,但過去香港一直對英美政府表現合作。縱使香港社會尊重異見份子,香港政府卻經常拒絕他們入境。

Snowden人已在香港。他為了捍衞全球互聯網用戶的權利而放棄了一切,我們呼籲特區政府,別交出捍衞我們私隱的爆料人 Edward Snow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