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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樂施系列七:第一封聯署信

昨天收到團體聯署投訴樂施會信件的最新版本, 當中揭露了更多問題, 本來最近極之忙, 但看過信件後, 決定把手頭的事情擱下, 要繼續地問問樂施。

本來希望在訪問樂施會負責人後才進入撥款系列的報導, 但因為樂施會的幹事和相關負責人分別放假和入醫院, 訪問約了幾個星期還未安排好, 眼見禽流感又快要襲港, 訪問遙遙無期, 只好先把第一封聯署信和樂施會的回答拿來併貼一下。

第一封聯署信

第一封聯署信聯署信於去年2004年開始草擬, 由香港婦女勞工協會、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紫藤、清潔工人職工會和全球聯陣發起, 並於2005年初交給樂施會。

因為團體希望透過善意的對話和溝通, 使樂施會檢討其與伙伴團體的關係和撥款的審批制度, 聯署信並沒有對外公開。而樂施會亦於2005年3月作出回覆。

對話圍繞著四個方面:

1.    對香港項目應增強支持力度

團體: 指出樂施會香港項目的支持金額總數約為每年五百萬元左右,相對每年近億元的項目開支,那明顯屬於偏低。

樂施會: 指出01-06年度, 香港項目佔總開支5%, 06年將檢討, 屆時會考慮各團體意見。

2.    增加審批和評核申請的透明度和進步性

團體: 舉出兩例指出樂施會在運用撥款作社會介入時,應該有一個令大家信服的標準和說法。

a.    在紫藤過往的經驗中,項目主管便以個人的道德取向作為審批的考慮,而非以樂施會“自助助人、重視發展權利”的目標為準則。
b.    全球聯陣向香港項目申請一個有關年底的世貿部長級會議的倡議項目。香港項目負責人以先後兩次資助過全球化議題為由,認為似乎沒有必要再資助世貿議題的項目; 他又質疑世貿協議同香港的貧窮化沒有任何關係, 並認為「反對世貿進一步就貿易和投資自由化達成協議」的立場是不對和太激進。(但此乃國際樂施會的立場。)

樂施會指出過去在香港項目上曾支持過紫藤, 今天在中國項目也有支持紫藤, 樂施會亦不會以道德取向去評審紫藤的項目建議。

In-media背景資料提供: 紫藤在香港的工作主要是組織姐姐仔, 關注她們的人權和工作權; 而在大陸的工作, 亦圍繞著愛滋病的宣傳。批後者而不批前者當中究竟有何取向, 大家自作定斷。

樂施會香港項目負責人指出, 樂施會過去資助有關全球化及世貿的議題成效不算理想。事實上, 香港項目仍然希望集中資助對草根基層生活有直接效益的項目。聯盟的申請時間稍長的原因是因為成員中有樂施會的成員, 故此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避免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

In-media消息: 在八月份, 樂施會香港項目負責人曾主動約基督徒團體, 叫他們申請錢搞有關全球化及世貿的議題, 理由是: 香港的基督徒不大關心全球化, 所以想加以鼓勵; 而全球聯陣(勞工基層大聯盟)中人則告訴 in-media, 樂施會有關負責人質疑撥款的其中一個理由正好是: 香港的基層不大關心全球化, 估計成效不大。其實, 基督徒團體在民間團體之中是比較有資源的, 即使樂施會不撥款, 他們還是可以動用本身的資源搞工作坊, 所以樂施會主動邀請, 使他們感到意外。

3.    進行合理的評核而非僵硬的數字化…

團體: 近年來,團體與樂施會合作也有不好的經驗,香港項目申請往往會提出一些不合實際的標準,對於撥款金額也往往採取不切實際的計算方式。

樂施會: 訂立指標是希望能夠與夥伴團體達到具體的共識, 而不是機械的交待, 撥款及夥伴團體雙方需要對最終成效有共同的理解及清晰的目標。

4.    審批過程應尊重團體組織手法

團體: 以老人權益中心放棄撥款申請和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申請被拖延為例指樂施會負責撥款的職員不尊重團體組織手法和淡化伙伴團體角色。

樂施會: 與老人權益中心了解事件, 對方澄清不認為樂施會職員有任何不尊重行為。另向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致歉。

In-media 消息: 團體引述老人權益中心方面說並未來向樂施會作出澄清, 依舊認為樂施會職員不尊重中心的老人。

其實從聯署信中的對話, 難以看到問題的核心。一般來說, 撥款機構因為掌握著公眾資源的權力, 為了避免過份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或操控, 撥款機構會強調與團體是夥伴的關係: 我(撥款機構)出錢, 你(小團體)出力, 大家去改善這個社會的不平等狀況; 而負責撥款的職員, 要用心理解團體所面對的困難, 在互相尊重和互相信任的基礎下, 結成夥伙。

過去幾年, 很多團體都指出, 樂施會在撥款的過程中, 破壞了與團體的互相尊重和信任, 當中有撥款和審批機制的不透明問題, 亦有職員態度問題, 而問題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

有一些團體正在草擬第二封聯署信, 他們亦邀請 inmedia把申請和徹回撥款的過程紀錄在案。所以下一篇系列文章會詳細寫出整個過程, 以更細緻地探討撥款機構與團體的權力關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