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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反對的自由

沒有不反對的自由

1951年,北大開始討論「胡適思想問題」,中文、哲學、史學、圖書館四系聯合舉行控訴胡適大會。

那些自稱與胡適多年送情的朋友被動員帶頭控訴。

胡適說:「我一百分同情這些可憐的人,可憐他們沒有不說話的自由,我一點不怪他們。」

沒有不說話的自由,我看到這句話首先會想起湯家驊,但我不是想說他。

我想說的,是現在政府對候選人的政治審查,即是所謂DQ。起初,他們是剝奪講港獨的人參選權;然後,就是提議民主自決的人。根本選舉主任沒有權對候選人作政治主張審查,就算退一萬步,他們審查也沒明確準則,都是唯心主觀的莫須有。

最近的新莫須有,是「隱晦支持港獨」,即是不單不能支持港獨,現在連沒有反對港獨也上綱上線到變成「隱晦支持」。

這種不反對就是支持的邏輯,其實就中共當政之後,要求人人過關的邏輯。你不但沒有反對的權利,甚至連不說話表態也不准。你不表態反對,就被劃為支持,便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個習近平思想社會主義新時代,中共獨裁專橫本質,其實跟胡適那年代沒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