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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菽: 7.1後論民陣

一、 前言

之前在〈基大電子報〉寫了文章,大意說7.1不屬民陣,而屬於所有發聲的市民,由誰行頭不應成為我們不去的藉口。但話說回頭,如果大隊由支持私營化的民主派帶頭,我敢說基層團體不會杯葛嗎?大會雖通過「反官商勾結」,但昨天行在民主黨廣播車旁的10分鐘,聽到只有爭取普選口號,「反官商勾結」半句也聽不到。(但不敢斷定其它時間它有沒有提到)

但即使如此,我不會感到愕然。宣傳車只代表民主黨自己(我想),並不代表大會。大會也沒有請民主黨帶頭。我覺得認清這點是很重要的。但由同志團體帶頭及印刷彩虹旗則是另一回事。

二、由97.7.1到03.7.1

7.1遊行不始於03年反23,它早在97年7月1日就由一些民間小團體發起,眾聲喧嘩,各自表述對回歸的看法。當時地點是立法會外(或遮打?),人不過幾百,沒能吸引政黨及政治明星。搞了多少次我不知道,但03年反23卻是完全不同的7.1。

03年7.1誰也沒預計那麼多人走出來,當時泛民主派議員及法律界確實出力不少,所以7.1站臺全是政黨及明星級人物。當時大會司儀毛孟靜不斷吹噓多虧臺上專業人士帶領。至今仍為不少人垢病。

03年7.1提出反23,之後便帶出雙普選議題。反23及雙普選是民意所歸,作為04年元旦遊行口號自然不是問題,但民間組織(尤其是基層團體)則希望大會同時加入民生口號。

三、由03.7.1到04.7.1

03年7.1五十萬人上街,翌日報章、民調、學者均強調「中產出來了」、「中產憤怒了」、「中產是香港基石」,半點兒沒提及普羅市民的參與,加上當時政府帶頭吹噓說基層「享受」太多社會福利,中產成為夾心階層云云,令基層團體感到不是兒味。

04年元旦遊行,基層團體(包括勞工、社區、婦女組織)走在一起,打起多幅「基層有話要說」橫額,聯合印刷傳單、旗仔、口號,顯示力量。

到04年7.1,大會口號已非獨沽一味談政制,而是民主民生並重,而明星級人馬,則一律飛入尋常百姓家,走在大隊中間。

四、今年.7.1

今年7.1,可視為97.7.1與03.7.1的結合,前者不設共同訴求、只重多元表述,但自困為邊緣,於主流社會無甚影響;後者旗幟鮮明,萬眾一心,但不脫支聯會式精英帶領。今年7.1「兩制」合流,打造出香港社運的新形式,意義深遠。

無論是2萬人或好,4萬人也好,大會有明訴求,政府或輿論都不能視而不見,或誣衊為少數人聲音;但另一方面,在求同前提下,鼓勵不同社群參與。這點在起步前大會邀請團體代表上臺發言時可見一斑。發言內容是「大纜都扯唔埋」,有些掌聲熱鬧,有些臺下一點反應也不見;但都有發言權,都受到尊重。又像遊行,既有同志團體高調帶頭,也有教會打著反同性戀旗織參與,相安無事。

五、「網絡動員」神話不再

03年7.1,學者發明了「網絡動員論」來解釋50萬人上街。現代社會如香港,透過手機短訊及互聯網動員上街的效用,自然不應忽略,但「網絡動員論」卻質疑團體組織工作的重要性,急於此宣佈「舊式」社會運動終結,歡呼一種新社會運動模式的降臨。

我想「網絡動員論」在解釋十萬計上街例子中比較容易「過關」,即容易自我欺騙,因大型上街肯定不會是香港蚊型社運團體(甚至如民主黨、工盟這些大小小的組織)所能發動,但「網絡動員論」高估了這種「易來易散」的持續力,也低估了所謂「傳統」組織的基要性。

如果以學者數字為准準,04.7.1是廿多萬人,今年是兩萬多人,即是只有去年十分一。但以我所知,許多基層團體出席人數並沒有下降至十分之一,一般是下降至三分一或四分一,有的動員出來的甚至比去年還要多。

走在人群中,我便有個感覺:今年橫額特別多,都是團體橫額。以我位置為例,前後一千人內便有:勞工、學生、宗教組織十多、廿個,其中只有一半是我們約在一起的。這些都是社運基石。在五十萬人中你不易發覺它們,到只有二萬人時,你會發現前後左右可能每四、五個人中,便有一個。我不是貶低民眾自發的作用,但自發前後,有許多組織工作必需做。

六、小心鬼上身!

網上看到朋友論戰,主要都是撐同志團體行頭及印刷彩虹旗的。我的感覺是理不直氣不壯。譬如彩虹旗,辯者力撐彩虹旗不代表同志運動。這是事實。彩虹旗對不同人也可以有不同含義,作為弱勢社群大聯盟符號也非今日才發明。但問題是當初提出印彩虹旗,確是有撐同志運動的動機,不認這點,便是不誠實,有搬弄文字之嫌。

我覺得許多朋友心中有鬼(「明光社」這隻「鬼」),與任何人辯論時均當對方是明光社,忽略了抱猶疑的朋友的憂慮,假定了反對印彩虹旗及讓同志行頭便是反對同志運動。對話便不能展開。

七、論「騎劫」

許多朋友聽到別人說:同志團體在「騎劫」民陣,便甚為憤怒。我覺得同志團體事實上也在「騎劫」民陣,如覺難聽可用「影響」。就正如政黨明星03年「影響」民陣;04年元旦遊行基層團體「影響」民陣一樣。事實上,基層團體也想在04.7.1「影響」遊行,但力量不夠,一出維園便散了。民眾的力量確實偉大。

但「影響」有不同方式,最文明的是「游說」。基層團體提出「反官商勾結」,民陣未必人人認同,但社會已存在呼聲,且民主民生並舉足蘊醞了一年多,成為民陣「共識」反彈不大。但同志團體行頭及彩虹旗則不同。以我所知,不少團體對此決定甚為納悶,因反對又不是,接受又不服氣。

為何不反對呢?因為他們並不反對同志運動,在認識上對明光社等言論也甚為不滿。不服是因為既經長時間蘊釀出「反官商勾結」,沒有進一步落實便擱在一邊,橫肚又殺出了新議題。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兜兜轉轉也有其理由,民主派不想與中央在普選問題上卡著,淡出民陣,基層議題才能輕易上位;同樣,基層團體沒能力或不願參民陣小組工作,另一批團體上位,提出同志議題。况且,反歧視法是否立法,大戰在即,保守教會來勢洶洶,同志團體(或同志運動同盟)此時不發難還待何時?

八、結語

我不認為任何人必須高舉「反官商勾結」而不是其它(如同志權益)才算進步,怎麼是最重要,站在不同位置的人會得出不同答案,但未必不能求同存異。但也不能凡事和稀泥,也不會貿然同意多元就一定越好的看法。每個團體/人都有他的底線,越過它,就只好分道揚鏢。

作為代表香港民間社會的運動模式,民陣應捍衛一切弱勢社群或小眾的參與權利,而作為大會網領,則需口服心服的共識。操之過急,只會令民陣分裂,到時,弱勢社群或小眾群體將失去這個保護傘。

轉載自基層大學第193期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