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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酒店:《明報》揭買家身份 反映城規會制度缺憾

山頂酒店:《明報》揭買家身份 反映城規會制度缺憾

美港聯盟一直跟進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擬建建酒店一事。《明報》在昨日1月27日A3版大篇幅報導,指經調查後發現擬將盧吉道27號大宅改建為酒店的真正業主,為香港紡織商人陳天生。陳天生乃透過BVI離岸公司持有大宅,由邱騰達處理大宅申改建的事宜。該報導又引述邱騰達指,發展商新近向運輸署建議以高球車取代小型汽車行駛盧吉道接送旅客。美港聯盟回應如下:

事件反映城規會制度缺陷

《明報》深入調查後,才揭發該大宅的真正業主身份,業主一直透過代理人處理改建為酒店的事宜。聯盟一直強調,盧吉道屬港島徑重要部份,獲 Lonely Planet 列為全球十佳及亞洲第一城市行山徑,全香港市民均可以自由使用。聯盟自去年十月開始,在盧吉道持續收集簽名反對改建為酒店,至今已收到近70,000個簽名,簽名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本地也有不少知名人士如行政會議成員林煥光、馬時亨、影星梁朝偉、鍾楚紅等等。業主透過離岸公司隱藏身份,逃避向公眾交代的責任,反映城規會制度根本未能有效平衡業主/發展商利益與公眾利益。

運輸署決定嚴重出錯

發展商向城規會提交項目申請時,運輸署同意酒店使用小型電動車接送旅客。該酒店距離山頂廣場達900米,假如沒有交通接駁的話根本難以改建為酒店。運輸署認可發展商的行車建議,變相令城規會支持改建。

圖:今年一月份一部工程車使用盧吉道的情況

然而,正如聯盟一直以來指出,該處道路根本不適合行車,最闊路段僅1.8米至1.9米,批出行車許可證只會趕絕遊人,除危害行人安全外,亦將改變整段行山徑的氣氛,結果是把港島徑第一段消滅。運輸署在處理發展商的申請時,一直以馬虎的態度應對,包括在城規會審議前完全沒有進行路試。

發展局及運輸署也知道決定錯誤,早在去年11月,山頂區議員陳浩濂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會面,議員引述陳茂波指會考慮禁止盧吉道行車。到今日《明報》又引述邱騰達指正與運輸署商討改用高球車。

聯盟必須指出的是,發展局及運輸署今日才意識到批准行車的錯誤,屬嚴重行政失當,錯誤引導城規會通過項目。聯盟重申,盧吉道屬港島徑重要一部份,路面狹窄,聯盟認為不論酒店使用何種車輛,包括電動車或高球車行走,該路均未能應付酒店車流。何況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高爾夫球車屬鄉村車輛的一種,不能於一般道路行駛。盧吉道屬公眾道路,不同全段道路屬私人道路的愉景灣,運輸署不應為此開先例。署方自己在去年9月6日城規會審議此項目時,在回應一委員的查詢時也提到署方不會特別為此發出許可證(英文會議紀錄會議錄音由20:00開始)。前住客姚吉甫醫生亦向聯盟透露,他曾於1999年向運輸署查詢申請高球車行駛准許證,署方明言不會批准。他亦曾以多年駕車經過盧吉道的經驗,向運輸署及城規會提交反對改建為酒店的意見,可惜不獲當局正視。

聯盟將就各政府部門的行政失當,向申訴專員公署及立法會申訴部投訴。

美港聯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