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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亥:莫名其妙的勸喻

香港電台在去年七月的《鏗鏘集》,播放了一集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探討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問題。該節目引起了一些市民的不滿,其中維護家庭聯盟及性文化學會更高調地批評《鏗鏘集》偏袒同志運動。

這件事本來只是茶杯裡的風波。可是,廣播事務管理局卻在日前以該節目鼓吹同性婚姻,因而不適合在合家歡時段播放為理由,向香港電台發出了強烈勸喻。事件引起了社會人仕的關注:畢竟一直以來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一直是城中關注的熱點,如今一個半官方的機構向港台發出如此強烈的警告,難免會觸動市民大眾的敏感神經。

誠然,港台的編輯自主並不應視為一免死金牌。可是,新聞自由乃是香港市民所珍惜的核心價值,是以廣管局在發出勸喻前,必須審視其理據是否充分,免得惹上瓜田李下之嫌疑。

是次廣管局發出勸喻的理由,是該《鏗鏘集》節目內容偏頗、鼓吹同性婚姻。可是這些理由成立嗎?首先,我們需要反思何謂公正的報導。倘若公正的報道,是指每一集《鏗鏘集》均需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作出報道,那是不切實際的。要在一個不足半小時的節目內,將一件複雜事件的來龍去脈完全呈現,縱是可行,亦會對報道的深度造成負面的影響。

傳媒的責任,是盡可能地去報道事實的真相,而不是去為遷就節目時間的限制而簡化真相。在一些複雜的討論中,傳媒若肯多花一些時間深入探討一些少為人知的想法,是可以的、更是應該的。〈同志‧戀人〉當視為討論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而其中同性戀者的想法,對於大部分市民來說都是陌生的。而關於同性戀的討論,亦是一個眾說紛云的的複雜爭議。〈同志‧戀人〉用近半小時深入探討同性戀者的想法,是可以接受的。

深入探討,不等於偏頗、更不是鼓吹受訪者的想法。一個中肯的深入討論,只會讓受訪者親自呈現自己的想法,傳媒本身則不會作出修飾及評論。在重溫〈同志‧戀人〉這節目後,筆者認為港台只是呈現真相,而沒有鼓吹任何的私人意見。觀眾可以批評受訪者的言論離經叛道,可是那並不是港台的錯。

公平報道之要義,在於盡量呈現各面向的真相,而不是拘泥於「各打五十大板」的報道方式。而對某些聲音作深入探討,乃是在公平報道一些複雜事件時所難以避免的。事實上,在這次事件中高調投訴的維護家庭聯盟及性文化學會,其言論常被視為偏頗,他們往往以言論自由作辯護理由。是的,他們有發表小眾意見的權利,而傳媒以深入探討的方式讓這些意見曝光,也是公平報道的一部分。且看他們這次會否為言論自由仗義執言,還是會為了封殺同志而支持廣管局砸自己的腳?

作者網址:http://homoissu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