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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國民教育的五大理由──課程學的分析

文:戚本盛

整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必須全面撤回,這不但是獨立成科的問題,而是整個課程的方向、理念、內容、推行和基本專業態度上,都出現重大差錯。該課程中關於政治灌輸的問題,社會議論已多,本文要指出這個課程設計的基本缺陷,說明這個課程應全面回收的原因。

首先是「科目」和「課程」不分。本課程既名為「科」,也說要安排課時,但遇到批評「獨立成科」時,教育局的官員時而顧左右而言他,針對「獨立」反駁說本課程和其他科目互有關連,時而說本課程可滲透於其他學科和學校常規活動之中,究其原因,要非課程設計者連科目和課程也混淆不清,就是刻意製造混亂,可讓其遇到批評時左閃右避,含糊混亂。一個夠水準的課程,是決不會這樣混帳的。

其次是與整體教育的方向矛盾。由個人修身到關懷世界的體系,其實是一向實行的公民教育的體系,「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的基礎概念不同,不在於名詞上的差異,而在於學生身份認同的理解。公民教育定位在公民社會成員,向來有「公民社會──市場──國家政權」三分的理論架構支撐,但若定位為國民,則以國家和國民的關係為主軸,只屬於公民概念的一個部份。以國民之小,不能代替公民之大,而這也和香港教育經常強調的邁向知識社會、地球村的說法有所矛盾。

即使培育國民的身份認同,本課程也是不及格的。最大問題在於,課程內容缺少了三個重要的前提:(1) 國家和政權如何區分?(2) 國家和政權應要怎樣才值得人民認同?和(3) 國家和政權應和國民個人、家庭和公民社會構成怎樣的關係?沒有處理好這些前提,卻直接去教授認識「現政權」,甚至要培育對「現政權」的認同,是為現政權服務,鞏固了現政權的認受性,從教育專業的角度來看,這是極不可取的。

整個課程的政策過程, 採取了的是一種「蒙混過關」(Muddling Through)的策略。去年諮詢時,遇到批評就以尚在諮詢期須聆聽為由拒絕回應,被人一再指出偷換概念等低級錯誤只乾脆抹掉卻連解釋也欠奉,例如去年文件的情意目標評估架構犯錯累累,甚至有沒有參考原著也成疑問,諸種問題被揭發後,今年的正式文件就由洋洋灑灑的三頁刪剩只得一句,如此可見整個課程設計馬虎了事,敷衍塞責,這是當代課程設計決不能接受的。

近期的發展說明,到課程推行時,教育局的支援和監督能否達到應有的專業水平,也值得懷疑。舉例說,教育局設計給中小學的「情意及社交表現評估」(APASO),原來囫圇吞棗的楔進了國際教育成就評價協會(IEA)的公民價值觀問卷,這樣一來便犯了兩個很基本的學術錯誤,第一,IEA的問卷說明是只適用於14歲或以上的學生;第二,截取部份題目肯定會影響問卷的分析,這些做法已到了違反學術誠信的地步,也從而令人對教育局的信心大打折扣。

綜觀上述五點,整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是必須全面撤回的,這不但是獨立成科的問題,而是整個課程的方向、理念、內容、推行和基本專業態度上,都出現重大差錯。這個案例,勢將成為課程學的一個反面教材;如果教育局硬不撤回,勢將在香港學校教育史裡留下污名。(201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