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官商鄉黑」爭議與新界發展的歷史淵源

要了解所謂「新界土地發展」議題,乃至分析近日成為熱門討論議題的「官商鄉黑」之由來,以歷史角度作切入絕對是首要的一步。

雖曾分屬番禺縣、寶安縣、廣州府、新安縣等不同行政區管轄,自古以來,香港北部接連廣東的以務農維生的村落,一直奉來自北方的歷朝政府為正朔。然而,如同古代中國所有鄉郊區域一樣,縣府雖為王法的代理人,但由於幅員廣大,地方官吏根本鞭長莫及,而地方管治的大權,自然流落民間士紳階級之手。

那些地方士紳的主要組成部分往往是地區有財有勢之人,或家族中輩份較高之長老,也許當中有部分曾讀聖賢書、懂律法,但總體而言也不過是以維繫傳統習俗和道德風尚為原則。值得留意的是,為了維持地區治安,士紳習慣自組鄉勇、團練以補政府武裝部隊之不足,而電影《讓子彈飛》中的碉樓及《危城》中的護院正是上佳示例。簡而言之,雖然同為一國,城鄉之管治往往並不一致。

上述情況一直維持至1898年6月9日,即英國於香港島建立殖民地56年以後。當時英國政府在北京迫使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行租借由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當中連同大嶼山等二百多個島嶼,及大鵬、深圳兩灣水域,租約為期99年(到1997年為止)。換言之,所謂「新界地域」的概念,其實只有百多年的歷史。

事實上,英國人當年強佔新界,其目的並非貪圖新界的天然資源或農產品,更主要的理由,其實是作為保衛更具戰略意義之維多利亞港兩岸的緩衝區(Buffer Zone)。另一方面,由於當年的新界居民曾於1899年發動「六日戰爭」對抗前來接收新界的英軍(直到目前為止,新界不少宗族仍然對這段保家衛土的抗爭歷史津津樂道),英國殖民者為了方便管治,便選擇採取放任不干預的策略,未有將在港島及九龍各地業已通行的政策強推至新界地區。

反之,殖民者選擇繼續利用新界各鄉士紳的力量協助管治這大片鄉郊地區。為了避免進一步衝突,港督卜力(Sir Henry Arthur Blake)更曾在1900年向新界人承諾「新界人的商業和地產利益,將獲得保障,而習俗及良好習慣亦不會受到任何干涉。」及後出現的理民府,及在1925年成立的鄉議局,亦正好印證「官鄉合作」其實有跡可尋。

作為管治者的權宜之計,以新界人治新界表面看來其實毫無問題,但當香港社會後來急速發展,港島及九龍等已發展區不敷應用,港英唯有打新界土地的主意。為了減少來自新界居民的阻力,在鄉議局的交涉下,政府遂推行「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包括承諾新界原居民(只限男丁)可於一生中興建一幢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呎、高廿五尺的「村屋」,寬免差餉,並訂明新界搬村前的特惠補償政策等。除此以外,早年鄉議局還替新界人成功爭取安葬權及遺產承繼權。凡此種種,都充分說明「官鄉合作」其實由來已久。

類似的情況,其後再一次發生於中英商談香港回歸問題之時。為免出現衝突,當時中方明顯傾向師法英國人治理新界的方式,盡力維持舊有政策不變。換言之,所謂「新界問題」,多年來一直未曾得到正視。不容否認的事實是,隨著人口的急劇增加,早年港英政府向新界人許下的承諾本已難以執行。更吊詭的是,隨著香港的房地產市場愈來愈蓬勃,本來不太受市場重視的新界土地忽然洛陽紙貴。大量地產商加入爭奪新界土地,終令本來已經千瘡百孔的新界問題變得更形複雜。套丁(將丁權當成商品售賣)或濫用棕地(擅自更改鄉郊土地用途)等鑽法律空子的做法,在官方長期不作為的情況下變得愈來愈流行。而更令人不安的是,坊間經常流傳由於新界土地業權問題複雜,發展商收地十分困難,而在過程中竟有黑幫人士介入,甚至出現如候任議員朱凱廸提出的「官商鄉黑」勾結之說法。

後記:

有人可能會認為,既然新界問題如此複雜,何不採用取易不取難的策略,先考慮開發郊野公園,甚至填海造地,以解決房屋不足的老問題,但值得我們細心思考的是,即使我們願意放棄環保考慮願意接受這些方案,新界問題又是否不用處理?

周子恩@進步教師同盟

原文刊載於:《香港電台集師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