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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解決鉛水問題 林鄭月娥請勿食言

徹底解決鉛水問題 林鄭月娥請勿食言

文:李妙梨@前線科技人員

立法會打算為《2017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收取意見,公衆可以參加在六月十二日舉行的公眾諮詢或以文字方法提交意見。滿以為今次的水務設施條例修正草案會觸及食水安全和物料安全,怎知仍然只是同水喉匠有關。

其實在去年十月,水務署已經舉辦過有關水喉匠的條例修正公眾諮詢,那時我們已經撰文指出過:水喉匠根本不可能在安裝時去判斷物料是否安全![1](當然,如果香港政府認為港珠澳大橋的安全可以用「目測」去判斷,可能也會認為水喉匠可以用「目測」去判斷物料是否安全吧!)

香港水務署現行的水務設施條例,是英國和歐盟國家在八十年代沿用的產物。在當時水務設施條例下,歐盟國家仍然有相當多食水安全問題,也有食水重金屬含量超標(如鉛、銅及鎳⋯)。因此,歐盟在九十年代初,開始了現行的食水安全指令草案[2],98 年正式實施,而歐盟的食水安全指令與香港仍然沿用的水務設施條例最大分別,有以下幾點:

1. 歐盟各國需要投資人力及公帑做科研,最少每五年都要複審所有參數;而不似香港政府只是以「認知不足」作為辯解理由,公帑只投放在大白象工程。

2. 歐盟的食水安全指令受法律約束,當中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而且歐盟的食水安全指令包括由源頭到水龍頭的食水安全,歐盟各國的環保署需要做抽樣調查,數據也需要向公眾開放。相反,水務設施條例就不受法律約束,水務署也只自己監督自己,抽樣調查數據也沒有向公眾開放。

3. 食水安全指令中的條款十,特別增設了建築物料安全要求。由於發現了喉管、水龍頭、水閥等供水系統物料,可以直接影響食水安全,所以荷蘭、德國、英國及法國更組成了 4MS[3] ,在2011年至2016年間進行了一系列科學研究,繼而更新了供水系統物料要求及簡化了測試方法。

4. 將所有同食水安全有關的參數,例如 radiation(輔射)、chemicals(化學)、microbiology(微生物)、taste(味道)和 color(顏色)等,都詳細寫明在食水安全指令中,如要作出任何修改,一定要有足夠的科研支持。

5. 歐盟 2015 年的食水指令修正本,更增加了 drinking water safety plan(食水安全計劃)[4]。德國用了這個方法去監管食水後,發現了更有效率去管理及提升了食水品質,所以決定幫助其他國家設立 water safety plan ,在 2014年更舉辦過研討會。

香港人已經活在鉛霾下兩年多,香港政府仍然只是堅持在已經過時近二十年的水務設施條例上做一些不著邊際的小修小補,根本完全無法改善食水安全!記得當日特首選論壇,我們還特別向林鄭月娥提問食水安全[5],希望林鄭月娥還記得,七月一號不要令香港市民失望。

[1]:〈水務署還在卸責給水喉匠
[2]:European Drinking Water Directive 98/83/EC
[3]:The four Member States (MS)
[4] : 2015 年的歐盟食水指令附加修正本
[5]:/林鄭月娥回應指,明白食水安全對香港市民非常重要,保證如果成為下一任特首,會積極跟進水務系統每一環節,確保市民飲用的食水百分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