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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重判」的啟示

暴動罪「重判」的啟示

攝:Alex Leung

去年年初二旺角騷亂,梁振英政府定性為暴亂,三十多被捕者均被控以暴動罪,當中包括「本土」派頭面人物鄭天琦及黃台仰,及已解散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等 。去年下旬開始,兩名示威者襲警罪成分別被判監三個月和九個月,然後一名示威者用磚頭擲向警員令其膝蓋受傷,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到了今年三月十六日,暴動罪被正式派上用場,三名示威者率先獲罪判監三年,以後的審判陸續有來。

兩名學生和一名廚師被判監禁三年 ,相信是九七後示威者被判最重的刑罰,因而惹起網上不少批評的留言。最「熱門」的是比較此案和七警案,質疑打人比投擲雜物判得還要輕,政治檢控,司法不公云云。

有法律界朋友跟灰記解釋為何擲物比傷人判得重,主要還是看「罪行」的性質,暴動罪涉及「公眾利益」,是用來阻嚇破壞社會秩序,挑戰統治權威的刑罰,所以量刑比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行還要重(前者最高刑罪判監十年,後者三年)。如上文所示,當晚一示威者以磚頭擲傷警員,亦只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判18個月感化令。

示威者被判重刑,相信不少人會對一向被港人推崇的法治, 法庭成了捍衛「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最後防線的說法等, 要再三思量。作為左翼,灰記從來都認為法律是統治者的工具,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法律最終是維持資產階級的統治。法庭、檢控部門、執法部門都是透過「維護法紀」以維護資本主義制度䇄立不倒。當然,九七後多了一個中國「極權」之手的因素。

西方資產階級民主社會因為人民不懈的抗爭,發展了法律保障人權的部分,加上人民爭取得來的普選權,可以選擇不同的執政黨。不過,絕大部分的執政黨都依然是為資產階級服務,不在話下(當然西方的資產階級可以振振有辭,這是人民的選擇),只是在憲法和人權法下,人民的思想言論自由得到一定保障,但仍然有破壞社會秩序、叛國等維護資本主義制度的罪行。例如2011年英國騷亂,就有人被控網上煽動破壞公安(inciting disorder),判監四年,比香港這三人參與暴動判得還重。而抗爭一涉及暴力而非和平表達,無論如何民主的資產階級社會,法庭都必定嚴陣以待。

民主社會都倘且如此,從來不是民主社會的香港怎會更容忍暴力抗爭。殖民地時代的香港,說得好聽點是威權統治,難聽點就是總督一人獨裁,儘管可能出現過不少「仁慈」的總督/獨裁者。而公安條例一直是壓制人權的惡法。最近不少人談論的一齣名為《消失的檔案》的紀錄片,講的是六七暴動。而六七暴動,就是港英利用公安法鎮壓香港左派「暴力抗爭」的最活生生例子,當中教訓何其多。

當年有些被稱為少年犯的被判刑者屬未成年的中學生,很多都沒有參與暴動,因為讀左校而無辜被針對,監禁刑期長至一、兩年。幾十年過去,他們依然憤憤不平,覺得港英司法不公,政治打壓云云。如果大家能客觀一點,就可以發覺當年不少左派群眾就像現在那三位被判重刑的示威者一樣,因為嚴苛的法例而獲罪,他們甚至完全不涉暴力,可能只是高喊兩聲「毛主席萬歲」,身上有傳單,或在校內派傳單等,在今天看來完全是正常的意見表達,卻因此而要在監獄待一、兩年,甚至更長。

當然,當年傳統左派所講的「以暴易暴」,很多非共/反共香港人不會認同,灰記亦非要為傳統左派翻案。左派當年的殺人暴行,對香港社會的破壞當然必須受到譴責,而左派的共產黨領導煽動,甚至強迫很多「無知」群眾以身犯險,然後用完即棄更是邪惡。然而,大家同時也不要忘記殖民高壓統治的性質(有一些左派群眾是被警察活活打死的),只是相比大陸「文革」的恐怖統治,香港人情願接受一個lesser evil統治而已。 而即使後來麥理浩推行改革,公安條例依然嚴苛,警察依然好惡,申請示威未必批准,未經批准的和平示威分分鐘遭殃,例如1978年(?),爭取上岸的艇戶和聲援者坐旅遊巴到中央警署請願,車到銅鑼灣海隧出口已被警方截停,整車人被捕,直接送去中央警署。1970年代初的保釣和平示威,學生被警察打到頭破血流更被寫入香港抗爭史冊。

其實整個港英殖民統治,1980年代以後才算「真正」寛鬆,而人權意識和政治意識較彰顯應是89北京學運之後的事,然後就到了末代港督肥彭十分短命的「民主之春」,香港人在主權回歸中國的陰霾下,不用爭取,而是因為「六四」之後英國對華策略的轉變以及大英帝國「光榮撤退」的需要下,肥彭讓香港人短暫享受類西方民主社會的制度,包括大幅度修改公安法。然後在主權交接的前後,由北京把持的臨時立法會,恢復港英威權時代的公安惡法,以備不時之需。

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說,北京和他們在香港的代理的確做到深謀遠慮,預期香港人「人心不歸」,預期香港人抗爭不斷。而作為威權/極權統治者,中共絕不願意看到不「聽話」的人民可以如斯不受控制。香港雖不直接受中共統治,但透過可操控的小圈子㨂選他們屬意的行政長官,透過一半功能組別的立法會選舉,因而保證保皇議員佔過半把持立法會,透過公安惡法打壓異見 ,已屬老生常談。

只要留心一下近十年的轉變,一群80後不甘社運/政運無突破,以立足本土作號召,從保育社區/保衛天星皇后開始展開「新型抗爭」,以堵路、佔領等代替以往泛民遊行完散會的傳統示威方式,示威者與警察的衝突日增,不過示威大致仍維持非暴力方式。而警方針對示威者的拘捕與檢控亦增多,特別外號「秃鷹」的曾偉雄擔任警務處長之後。

然後反高鐵運動失敗後,一種更「激進」的本土思潮湧現,在黃毓民、陳雲、練乙錚、李怡等理論導師先後鼓吹下,「以武制暴」、「暴力抗爭樂觀其成」、「和理非非冇X用」等的示威觀進佔更年輕者心中,因為受理論導師「鼓舞」而「勇往直前」,更不屑和平示威的「軟弱無力」。雨傘運動爆發後,「勇武」派與傳統的抗爭手段更格格不入,而警方對付示威者所施行的暴力亦早已升級,胡淑噴霧被濫用,警棍的使用更頻繁,拘捕和檢控亦到了泛濫的地步,令示威者與警察的矛盾更形尖銳 ,最終爆出去年初的旺角騷亂。旺角騷亂一度令「勇武本土」派氣勢大增,梁天琦藉「暴力抗爭有用」論亦人氣急升,新界東補選挑戰泛民代表楊岳橋,高票落敗。去年的立法會選舉,「本土」派三人入局。至於兩人被DQ,「本土」派被重挫則是後話。

「本土」派一些頭面人物因旺角騷亂而獲得政治本錢,代價是三十多人被控暴動罪。而提出「以武制暴」,「暴力抗爭樂觀其成」的理論導師,在吹捧「勇武」年輕人「勇往直前」的同時,有否提出過忠告,「勇武」的代價並非人人付得起,有否聲援過旺角騷動被捕者?

此刻,灰記又記起《消失的檔案》的其中一位受訪者劉文成。他是當年左派暴動參與者(其實只是參與罷工)最有反省能力的一員,撰寫自傳之餘亦願意向傳媒講述他的六七經歷和反思。他本來是中共地下黨員,因為參與罷工而失去水務局的「高薪厚職」。不但如此,他與數名左派人士後來因離職仍擔任工會理事而被勞工處檢控,本來認罪便可罰款了事,但左派上層要他們堅持「三視」(仇視、篾視、鄙視)港英法例的原則,「坐監便坐監」。劉說:「這是鬥委會和工聯會給我們的任務,理解就執行,不理解都要執行。」劉文成與工友聽從、執行,繼續當理事,結果被法庭判監兩個月,送到芝麻灣懲教所,留有刑事案底。為了成就左派高層的所謂「正義鬥爭」,一生前途盡毀。而當時的鬥委曾承諾,會照顧罷工者的生活,但後來是要求他們自己找尋生計,他深深感覺共產黨過橋抽板的作風,從此不再相信共產黨。

他在自傳寫道:「當年領導鬥委會的左派,包括工聯會的人員,1997 回歸後搖身一變成為立法會議員或商官,是一批工人貴族。他們的言論顛倒黑白,例如:林彬之死不是左派責任、炸彈是港英押贓、今天港人的福利是反英抗暴的成績,好像搞多幾次港人的福利比現在更好。絕口不提復轉改後被遺棄工人悲慘生活和家庭困境,完全表現了他們是一批沒良心的人。」

當年鼓動別人不計代價抗爭的左派領導,九七後轉身成為權貴,統治階級的一員,繼續為當年打壓「自己人」的公安惡法護航,為日趨政治化的警察鼓掌。劉文成的反省,令灰記想起這兩三年鼓吹/慫恿暴力抗爭的人。至於他們會否有朝一日,如陳雲發夢成為香港國元首般,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灰記沒興趣推敲。但作為鼓吹/慫恿者, 有否親身到前線領導抗爭,有否清楚明白告訴抗爭的風險及後果?因為統治階級鎮壓異己的法律「唔係人咁品」,令人知所進退,卻是政治倫理問題。而當晚旺角騷亂,要求別人留下來「讓磚頭飛」的黃洋達,有否作出過風險警告,還是「係勇武就唔好問咁多」?那些理論導師有否想過「今次咁大鑊」,還是認為 「革命」要付出代價,但犧牲者不會是我?那兩位左派過來人李怡和練乙錚,有否想起六七暴動,想起很多左派群眾都是被誤導被煽動而出事,有否想起當年的「反英抗暴」、「革命形勢大好」、「港英不低頭便走頭」的口號,與今日的「以武制暴」、「暴力抗爭樂觀其成」、「港獨建國」有很多可比較之處?

當然理論導師可以反駁,他們不比當年的左派領導,左派領導與群眾有從屬關係,他們只是評論人,與「本土」青年沒從屬關係。但難道寫文章鼓動別人就沒有半點責任?

此刻灰記再想起雨傘運動期間很流行的沒有大台,沒有人可代表我的說法,但原來暴動罪是「集體負責」,若法庭定性為暴動,即使參與者只是跟大隊,沒有作過任何破壞和襲擊舉動,也一樣要承擔暴動的罪責。換言之,參與抗爭就沒有個人主義,而是一個集體,是要講倫理的。 而以往泛民也好,80後「新型抗爭者」也好,都明白這個道理,即使不涉及暴力,一旦示威集會有機會變成非法(非法集結最高刑罰也要收監五年),他們的大台會作出忠告,不能承受被捕風險的可以離開。這都是起碼的政治倫理。

而即使自己衡量過風險,願意為暴力抗爭付出代價,也不能勉強別人同行,這也是起碼的政治倫理吧。想想直接面對共產黨統治的大陸維權律師/人士,他們很多依法抗爭都是自己付出代價(被關押被酷刑),不涉別人,這是成熟負責任的表現。

未知那三位被判「重刑」的示威者,那其餘三十多位被控暴動罪的示威者,那些覺得判刑重的人,其實有否想過「暴力抗爭」的風險問題?而梁振英上台後,香港的「威權」管治更變本加厲是有目共睹,亦符合共產黨的盤算。預期無論林鄭月娥還是曾俊華上台,這種「威權」管治只是程度上的分別,共產黨要收緊對香港控制的大趨勢不會有改動 。選擇抗爭的人,無論和平或暴力,一旦選擇挑戰法律,代價只會愈來愈大。

而當抗爭代價愈來愈大時,無論政治陳義如何高,為別人負責的政治倫理更形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