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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的三個問題

沙中線的三個問題

地鐵問題已到了需要全面檢視其企業管治,政府可能要運用其最大股東權力。沙中線發展至今,有幾個問題需要解決。

要告誰?

陳帆今天口口聲聲說禮頓亞洲。工程合約1112是紅磡站擴建工程及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由禮頓亞洲有限公司投得,其批出合約總值 (港幣)是 5,241,356,085元(52億),其合約批出日期為2013年3月7日。但政府在事件交代中有時講的是禮頓(建築)有限公司。兩間公司的上級機構是豪赫蒂夫集團(CIMIC Group)。

CIMIC Group的總部設在澳洲雪梨,其收益: 109 億澳洲元;6月20日股價為AU$41.64 ;創立於1949 年。UCL 和禮頓亞洲都是CIMIC Group的子公司。

根據 CIMIC Group 年報,Leighton Asia (Hong Kong) Holdings (No. 2) Limited,Leighton Asia Limited和Leighton Contractors (Asia) Limited 都是它的全資擁有公司, CIMIC GROUP LIMITED AND CONTROLLED ENTITIES ,100% interest.

第二個問題

事件在六月一日暴光。Cimic Group 的股價從5月21日的43.16澳元一直跌至6月6日的最低點41.18,跌了4.5%,它在6月1日也跌至谷底。

禮頓亞洲有限公司的生意很大,除了香港之外,它還有新加坡、菲律賓、印度等。今次事件對 CIMIC Group 影響很大。這可能是禮頓亞洲有限公司的高層潛水的原因。

今次有人報料可能涉及利益集團。

第三個問題

由於港鐵是一營運中的公司,任何工程延誤都會將此計算在內。在多年前,大判給港鐵的每一天延誤的賠償是一百萬港元。因此,沙中線的延誤賠償十分大。但沒有議員追問此事。

巨大賠償可能是禮頓亞洲有限公司攬著其判仔,一起做假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