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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失敗的創新及科技局

注定失敗的創新及科技局

近日創新及科技局又重新走到台前,在梁振英政府強硬推動創新及科技局,要求立法會加會審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決議案。基本上發展創新科技是沒有問題的,但今日所講的創科局其實只是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中的創新科技署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的職能搬到新局,實在只是白花錢開請多一個局長,為梁振英完成自己的選舉承諾而己。

資訊科技 ≠ 創新科技

目前,香港所謂的創新科技,其實大部份都只是將資訊科技生活化。以早前「起動九龍東」的「聰明城市」作為例子,建議創新及科技基金注資50億,內容卻只是智能交通燈、手機Apps教走較短程的路及方便搵泊車位。先不論成效如何,其思維只是單純用鏡頭收集路面資訊,再發放給大眾以放便生活。這其中內容本身並沒有什麼創新的內容,只是單純投資了已有的監控科技及花錢寫手機Apps而已。所謂創新科技其實不一定與資訊科技有關,如新加坡就發展鑽油技術,新加坡生產的鑽油台在全球市場佔有率高達70%。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肇事鑽油台設施並非新加坡生產,但英國的石油公司束手無策,最終聘請了新加坡公司處理並成功封堵漏油,證明新加坡的鑽油技術已經超越英國。由此可見,創新科技的意思就是投資在研究高科技已提升生產力,但現今香港似乎未有這種思維。

香港曾經也有創新科技

香港亦曾經發展過創新科技,如八達通及其電子交易系統。1997年面世後,隨即取代了輔幣在公共交通工具中的地位,更發展至各行各業。但八達通公司要2000年4月才獲金融管理局簽發「接受存款公司」牌照,更沒有推廣其電子貨幣的技術。到2015年,八達通仍然是1997年的八達通,但電子貨幣2.0早就成事,外國早就使用智能電話的SIM卡取代八達通作為交易平台,香港作為最早發展電子交易的地方反而要從外國引入技術。

另一項值得提出的本土創新科技是理工大學自家發明電動車 - MyCar,MyCar在2004年開始發展,2008年獲GreenFleet Awards年度電動車大奬。本來香港地方少,所需要的行車距離一般較短,是非常適合發展電動車市場。而且發展電動車能有效減少路面的癈氣排放,對改善空氣污染有很大幫助。若果當年能好好把握機遇,香港將會是電動車技術上的先驅,不過政府從未配合電動車發展,2010年MyCar獲美國生產商入股,在美國設立生產線。而香港在去年卻嘗試在國內引入國產的電動巴士,從外地引入香港本來有領先優勢的技術,可算是十分諷刺。

香港的創科局注定失敗

由以上的例子可見香港的問題並不是沒有創新科技的人材及資源,而是政府並沒有開放政策以配合行業發展。以MyCar為例,若沒有運輸署、土木工程署、機電工程署等誇部門合作,單靠由商經局分拆出來的創科局推動,根本不能在處理供電或高速公路行駛要求中得幫助。所以創新及科技局的級數必需要在政務司司長直接主理,有統籌各部門的能力,創科局的設立才有意義。而且就算沒有創科局,只要政府部門能勇於開放政策,由市場及私人企業帶動發展,香港的創新科技也並非不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