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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十一升旗與否 政府插手有反效果

學校十一升旗與否 政府插手有反效果

反送中運動第108天,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上午十點公開記者會,提到中共七十週年的升旗問題,與前一天教育局局長說法有點不一樣,可能是調整了一下。

頭條日報引述星島日報獨家報導時的標題為「教局嚴詞批評停國慶升旗禮中學」,認為是發出錯誤訊息,將國家觀念、國民身份的誤解合理化;又指對升掛國旗意見不一、不尊重國旗國歌的學生,學校不能聽之任之。有中學校長坦言,即使如期升旗,亦憂慮校外的「護旗手」與有意見的校友起衝突,當局應考慮學校安全。

楊潤雄局長日前稱,每一個香港人都應該參與國慶活動,強調學校升旗禮及奏唱國歌是教學機會。

據該報報導,葵青區至少三所中學打算取消國慶升旗儀式,原因如上。學校發展主任已陸續聯絡瞭解,給以專業意見及支援。

原來,2010年六月,教育局才有關於「國旗通告」,就2005年立法會通過的學校建議,促請學校師生參加升旗禮的議案,「按情況作出可行及合適的安排」,並無規定重要日子及特別場合舉辦升旗禮。

好了,答案是清楚明白的:

一、回歸後七八年,立法會才通過有關議題,而且還不是規定。為甚麼不規定?因為「教育自主」,議員沒有插手管控教育的權力。這也是政府有一筆錢給學校申請建造旗杆,但無法指定何時升旗的原故。至於部份學校有各種不同作法,定期與否,頻繁與否,應與辦學團體或高層人士的取向有關。

二、林鄭一意孤行推出「逃犯條例」的修訂,源自誤判,以為一九九七「七一回歸」前後,香港市民大都「很乖」,即使對某些决策有意見,只要政府堅執推行,多數情形可以過。中文科廢除範文,歷史科半死不活,中學時代設立大學階段的通識科,地底二十六公里的假高鐵,變相在特區執法的「一地兩檢」,中共人大「八三一決定」,等等。僅有「德育與國民教育課程」被少年擋住了,不過,還是一樣暗渡陳倉,天天滲透。

三、誤判來自權力的傲慢與魯莽,結果搞到今天的難以收拾。葵青區至少三所學校要停辦升旗禮,官員提出的問題,學校肯定有考慮過。試想想,三個月有九次毀旗事件,最小的十三歲,絕不能用無知、盲目來看,學校打算取消,是切身的考慮,是為所有的人設想,包括校園內的,也包括藍絲的所謂護旗手。

四、前不久,立法會自動將「國旗議題」放下不討論,明顯是受到「反送中運動」處於風頭火勢,不宜討論同類問題。有些人喜歡說甚麼為大局着想,如果港府真要滅火,對於還不知道有多少全港學校打算取消「十一」前後升旗,擅長卸膊的官員應該說些「尊重學校自己的務實做法」。

五、林鄭市長今天的記者會,輕輕地回答:如果一向有升旗禮而取消,恐怕帶出不正確訊息。其實,政府已宣佈十一停放煙花,早就有低調的意思。法國「黃背心運動」進入十個月,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在中共七十週年爆發,說句黑色笑話,林鄭居功至偉。由於泛民議員們只能從旁協助,無法指導,以中共「贏家通吃」的習慣,此事似乎不容易安靜過去,除非當局有某種起碼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