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現行班師比被低估多少

現行班師比被低估多少

文:戚本盛(進步教師同盟成員)

決定了公營學校教師團隊人數的一個主要因素是「班師比」,但這個數字是怎樣得出的,教育局一直沒有交代清楚,民間也缺乏資料查證。筆者在本文以學生課時及教師工作時數推算,即使林鄭政府去年為每班學生增加了0.1名教師,和學校現實需要仍有相當距離。

「班師比」與「師生比」不同。「師生比」較易理解,課室中一位教師在教,30學生在學,師生比便是1:30。十多年前爭取小班運動提出的師生比是1:25,近五年小學每班平均約27人,中學則由31.0遞減至27.6人,這是全校平均而言,具體課堂上仍有差異的。

班上學生人數多少,直接關乎教學策略(例如師生互動)的質與量以至教學效能,這是明顯可見的,要求改善師生比的理據,也有迹可尋,但班師比呢?官方既沒有拿出甚麼理據,民間研究也絕無僅有。

【五十年每班增加0.5名教師】

「班師比」則是指每一班學生編配多少教師。五十年前,小學的班師比是1:1.1,一間每級兩班全校12班的小學,便可聘請14位老師(12 x 1.1=13.2 進位至最近整數)。2007年亦即強迫教育推行近30年後,小學的班師比為1:1.5,再過十年到2017年則再增加0.1至1:1.6。五十年過去,小學每班學生編配多了0.5名教師,相較五十年前後教育的變化,現有的教師人手是否足夠呢?

可以得見的,只是一個任意數字而非理性規劃,例如2007年為了推行中英數專科專教,小學便可每班增加0.1名教師,到2017年林鄭新政府上場,再提升0.1至目前的1:1.6。去年教育局的通告說是為了「推展各項教育措施,提升教育質素」(第10/2017號),空泛陳套,說不出所以然;民間呢,只知大喊「成功爭取」,這0.1的增長對教育有甚麼意義也便拋諸腦後。

【課堂工作與非課堂工作時數】

其實,班師比可間接看出教師課堂工作時數和非課堂工作時數的比例。現行班師比是1:1.6,一間學校每級兩班,全校六級便有12班,教師人數共20人。12班學生上課時,12名教師便得在課室裡(統稱為「課堂工作」),其他8人,便有「空堂」做其他工作,包括備課、輔導學生、帶領課外活動、批改作業、為考試擬題和評改,科組會議以及其他行政工作等等(統稱為「非課堂工作」)。做非課堂工作的時間,除空堂外,還包括教師須上班但學生無須上課的日子、上課日子中學生下課後、教師下班前的時間。換言之,如果課堂工作和非課堂工作所需時數的比例是1:0.6的話,則教師是不必帶工作回家做的。

五十年前的班師比是1:1.1,這數字是否假設了當年教師每教一節課,其他備課、輔導、批改等工作只需0.1節即可完成?答案大抵要當年的前輩才能提供。還看今天的情況,可以肯定的是,課堂工作和非課堂工作所需時數的比例根本不可能是1:0.6,上班時間不敷應用,教師只好利用公餘的時間,而這又構成教師休息不足、工作量過大以致怠倦等問題,再不夠用的話,則會影響備課、批改等質量,最終受影響的還是教育質素。

換個角度看,只要找出現實中的課堂工作時數和非課堂工作時數,便可反過來看現行班師比是否合理。

【推算合理班師比】

今年初立法會發表了題為《香港學生的整體學習時數及身心健康狀況》的文件,引述教育局資料指中小學生每日一般上課約7小時,若減除100分鐘的小息和午膳時間,則為5.3小時,每周五個上課天,便是26.5小時。這既是學生實際上課時間,亦可理解為教師的課堂工作時間。

至於教師的工作時間,不同調查提供了不同結果。2006年的《教師工作委員會總結報告》指出,教師平均每周工作約50小時。2011年香港教育學院的《中小學教師工作量調查報告》的結果是,調查期間(2010年4-5月)每周工作平均超過61小時。二者取其平均則為約55小時,減去26.5小時上課後,教師須用28.5小時完成非課堂工作。課堂工作和非課堂工作所需時數的比例是1:1.07。

以此推算,較合理的班師比應該是1:2.1(進位至一個小數點)。以一間六級24班的小學來說,每班增加0.5名教師,全校須增聘12名教師;六級24班的中學則只須在初中12班每班增加0.3名教師,全校須增聘4名教師。

當然,以上推算是較為粗疏的。第一,課堂工作(即學生上課時數)是近期的,但教師每周平均工作時數則是7-12年前的數字。第二,本文的推算以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概括而論,但工作時數仍會因任教年級和科目、行政崗位和責任、支援人手等而大有不同的。按現實估計,修正這兩點後,教師的工作時數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

這個推算的意義在於,以學生上課時間等同教師課堂工作時間,而在非課堂工作時間有比較嚴謹、仔細和近期的調查結果前,可看出目前的班師比傾向低估,而低估的程度尤以小學和初中偏差較大。

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