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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家常

文:羅浮

小學老師在爭執時說了一句含有英文字「FUCK」的英語,就被人無限上綱上線,遭受文革式批判,覺得一個老師不應使用粗言穢語辱罵執法者。但看清楚一點,這數句語言真值得被人如此評判嗎?

不管事件始末如何,先把政治因素擱在一旁。我們應先看看這一個「WHAT THE FUCK」的意思。根據牛津大學出版社,Jesse Shiedlower 所著的書籍 《THE F WORD》中提及到,WTF (全寫為WHAT/WHERE/WHO THE FUCK) 在大多外國文章曾經出現,2006年的 NEW YORK MAGAZINE 也曾經出現了這句片語。而這句大多都用於一些句字之前後,用作驚嘆的扶助語句。好像「WTF DID ALL THAT JUNK ON STACK COME FROM?」並不是一個跟性有關的辱罵。這句話在外國社會是十分平常,情況跟「OH SHIT」等有一個相同的地位。

把焦點集中放在「WHAT THE FUCK」,又為何沒有人提及這位老師辱罵警察的一句「八婆」。這句比前者更有侮辱性,更帶有攻擊性。竟然無人因為這一句而作出投訴,反之把那一句用作驚嘆的語句無限放大,是因為對英語的誤解還是無知,抑或是其他因素,原因留待有心人考究。但當然,作為一位老師,無論在甚麼時候都應該保持自己的形象,在教師守則第二章第一節中,教師應在任何時候保持自己的專業形象。即使在發怒的時候,也應該把自己的情緒收斂一下,由其當外界已知她是一位老師。

再者,教師守則第二章第六節第九條中提及,教師應致力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而這位老師卻是以身作則地教育學生路見不平時候要為公義發聲,而這正是香港下一代缺乏的。有理無理都對強權言聽計從就是對香港下一代有利嗎?這位老師的專業是無可質疑的,雖然會稍有出言不遜,但始終也作為一個榜樣把為公義為自由為捍衛自己權利而發聲,而且事實上是她見到執法者處事的不公平。社會上的人,又有否想過下一代如沒有人發聲會如何?

當然,任何人都會犯下錯誤,也會把說錯話。警察通例第六章三十一條中提及到,警務人員須時刻注意行為舉止,以維護警隊的聲譽。但在網上隨便搜索,也可以看到一些關於警方辱罵他人的語句。而當中的與句是牽涉家人,並帶有侮辱性。又為何沒有任何人提及呢?為什麼要把矛頭指向該說出驚嘆扶助語句的老師呢?警察說出帶有問候的粗言,帶出來的後果會更嚴重,作為紀律部隊一份子,更應該保持一個服務市民的專業形象。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必需優雅而合適地使用自己的語言。在適當的場所說該說的話,更不應輕易說出一些有辱身分的說話。古語有云,禍從口出,無可否認這位老師為公義的行動發聲值得予以尊重及讚賞,但是說話的時候應該要檢點一下,即使「OH SHIT」這些無關痛癢但比較粗俗也最好可免則免,無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