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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旅遊:流行文化以外的日本

(插圖:陳美黛 www.chanmaydoy.com)

香港人的身邊,大概都不難找到這樣的朋友:去日本猶如回鄉探親,每年總要去一兩次(甚至更多);日本一直是香港人的熱門旅遊勝地;日本流行文化早於七十年代起橫掃香港;一波又一波的日劇浪潮,大概已讓不少港人能得悉日本人的生活狀態;例如日本社會對年齡、性別、家庭崗位等的定型甚為嚴重。只是透過旅遊,當我們親身踏上那片土地之上,我們又是否能看到主流流行文化以外的日本面貌呢?

例如去年,首相安倍晉三政府通過《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解禁集體自衛權,改變日本自衛隊二戰後一直堅持的專守防衛理念的安保政府,而讓其在海外亦有可能參與戰爭。日本民眾大為不滿。一群青少年隨即組成SEALDs (Students Emergency Action for Liberal Democracy),舉行大規模抗爭,號召70,000位青少年包圍首相府,要求安倍政府堅守憲法的和平性,並希望捍衛二戰後日本逐步建立起來民主與自由。SEALDs抗爭的形式很豐富,有街頭演講、有集會、也有音樂表演;即使遇不上,在書店可能會找到SEALDs 出版的雜誌,可以多認識為捍衛和平的抗爭注入創意,吸引公眾。

不過在日本,雖然媒體都算百花齊放 – 即使不少日劇,如長壽劇集《相捧》,盡是揭露警隊和政府的陰暗面都能播放無礙,但事實上日本對媒體的限制,仍遭人垢病;2014年12月《特定秘密保護法》正式生效。當「資訊洩漏」可能在國防、外交、所謂「威脅日本安全之活動」與「防恐」領域「導致國家安全的嚴重危害」時,政府能將其指定為「特定秘密」。由於「特定秘密」定義模糊,且監督機制缺乏拘束力,此法限制政府資訊的取得而影響資訊透明化,亦令記者於報導涉及政府資訊的新聞時都可能隨時中招,妨礙新聞自由。[1]

另一方面,身為旅客的我們大概感受不到,從日本人對韓國明星的追捧程度觀察,也未必察覺;但事實上日本對移民該國的外籍人士,包括居於日本的韓僑及其後代,歧視問相當嚴重;例如常被人以貶低族群的語言騷擾;經過韓僑多年爭取,日本政府終於開展種族歧視立法工作,不過有輿論認為法案未具罰則,只是「冇牙老虎」,並不能杜絕歧視言論。[2]

日本的代用監獄制度,允許警方在起訴前可拘留嫌犯長達23天,持續助長警方在訊問時以酷刑與其他虐待的行為進行逼供。儘管國際組織提出許多建議,但日本政府並未採取任何行動廢除或改革此制度以符合國際標準。

參考資料

國際特赦組織年報 2015/16:日本
The Japan Times (24 May 2016) Diet passes Japan’s first law to curb hate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