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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去碳、刻不容緩

極速去碳、刻不容緩

迄今為止,筆者在「文明急救組」發表的文章,都只是指出人類現時面對的環境浩劫有多嚴重,卻未有指出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誠然,正確地認識問題,是解決任何問題的第一步。但假如我們只是不斷指出問題而不談解決方法,可能會使人覺得經已「回天乏術」而採取消極放棄的態度,這是筆者絕不想見到的。

直截了當地說,難題的解決必須三管齊下,那便是「去碳」、「節能」和「開發無碳能源」。

首先說「去碳」(de-carbonization),也就是盡快取締所有化石燃料(fossil fuels)的使用。這些燃料主要有三種:煤(coal)、石油(petroleum)、天然氣(natural gas)。其中以燒煤釋放的二氧化碳最多,燃燒石油的次之(約為燒煤的二分一),燃燒天然氣再次之(約為燒煤的三分一)。

從以下的圖(一)和圖(二)可以看出,這三種燃料的消耗在過去百多年來有增無已,而大氣層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則不斷飆升(零八全球金融海嘯導致的減緩效應已是完全消失)。1997年簽署的《京都協議書》呼籲各國大力減排,十五年來一點實效也沒有。協議書已於2012年期滿,多次國際會議也未能將它延續。人類已經進入一個非常凶險的境地。

過去十多二十年來,不少專家學者提出了不同的「減排方案」,總的來說它們可被歸納為三類:配給、碳稅(carbon tax)、碳交易(carbon trading, 又稱emission trading scheme)。第一類方案是任何政府提也不敢提的。第二類方案惟有澳洲曾經實行,但隨著自由黨重新執政,推出不足兩年的碳稅很快將會成為明日黃花。至於第三類方案,歐盟自2005開始實施,但至今的減排成效甚微。

大部分學者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應該是碳稅,具體來說是在生產點/銷售點(point of production/ point of sale)或進口點(point of entry)向燃料「可以產生的二氧化碳量」按噸徵稅。這個稅在最初不應定得太高(例如定於每公噸三十美元),但必須每年穩定地遞增(例如每年增加十美元)。這一方面可以令社會有所適應,另一方面則可傳達一個非常清晰的市場訊息,就是化石燃料將會愈來愈貴,而好像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sources)相對地會變得愈來愈便宜。從投資的角度,這便會令社會資源盡快從前者流向後者,令後者得以盡快發展起來。

當然,在人類生死存亡的當下,政府也不應完全依賴市場運作,而應該積極對可再生能源的產業大力扶助,辦法可以包括直接進行科研開發(R&D)、對有關行業提供稅務優惠、土地優惠、免息貸款、融資服務、甚至直接資金贊助。

在此有一個原則是十分重要的,就是碳稅的收入絕對不能納入政府的常規收入(general revenue accounts),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杜絕不少人(特別是鼓吹「小政府」的人)認為政府開徵新稅項只是為了「自肥」的批評。碳稅的收入除了用以資助可再生能源產業外,另一個用途是向社會上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電費(在北方則還包括家居保暖的燃料費)的補助。因為引入碳稅的一個直接後果便是電費的上升。對於富裕階層來說,這些開支的增加影響不大。但對於中、低收入家庭來說,這會做成很大的經濟負擔。

更為進取的一個做法,是訂立一個「人均標準用電量」,而任何家庭的耗電量若超出這個標準的話,便要按一個「累進性」的指標大幅加費。相反,任何家庭的耗電量若低於這一標準,則可按照一個「累退性」的指標大幅減費。

由於形勢危急,上述的措施固然必須,卻仍是不夠。正如氣候學家James Hansen所言,我們現時最迫切要做的,是禁止任何新的燃煤發電廠的落成,更長遠來說是禁止任何火力發電廠(包括燃料為石油或天然氣)的落成。與此同時,我們應該盡快淘汰那些老舊的火力發電廠,因為它們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特別多。而即使對於較新落成的發電廠,也應盡量在操作四、五十年後便逐一關閉。(從科學的角度看,最理想當然是現在便立刻關閉所有火力發電廠,但在現實中這顯然無法執行。)

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是,無論我們如何盡速發展可再生能源,在短期內(約三、四十年間)也不可能全面取代化石燃料所提供的能量。也就是說,我們還必須大力節能,才可極速去碳以避過災劫。這兒有一個好消息:節能也就等於省錢。但這兒也有一個壞消息,上述的省錢往往因為「行動主體不對口」(agency asymetry)而無法實現。一個最常用的(外國)例子是:一間隔熱做得充足的房子長遠來說會節省很多家居保暖燃料費(domestic heating cost),但房子的建造費會較高而缺乏市場競爭力。結果是發展商寧願建一些隔熱差但價廉的房子以吸引顧客。就此而言,政府的立法規管是唯一的途徑。

上述的情況在汽車方面更為明顯。政府必須定立一個以碳排放量為標準的汽車入口稅和牌照費,而且這些收費還必須逐年遞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使道路上的燃油汽車盡快過度至電動汽車。(很多人有所不知的是,即使電動汽車的電乃來自傳統的火力發電廠,也會令道路上的碳排放顯著下降。當然,我們最終的目標是使用來自可再生能源的電力。)

這兒有一點我們必須緊記的是,今天全球有接近七千間火力發電廠,而它們每一刻都在噴發二氧化碳,令大氣層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不斷地增加。(大家應該從新聞得悉,這個含量最近已達至400ppm,而1958年科學家首次正式量度時是315ppm,工業革命前期的1850年時是280ppm。)也就是說,我們千萬不要被「可再生能源發展有多蓬勃多迅速」而誤導。因為無論這個發展有多真實,如果在同一時間我們完全沒有減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的話,更多的可再生能源也救不了我們。

好了,上述便是我們必須努力的方向。不要說我們不知道怎麼做。我們是完全知道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這樣的決心和勇氣。全球的當權者已經已經充份表明他們完全沒有這樣的決心和勇氣。作為人民的我們必須將前途(人類的前途、我們子女的前途、我們本人的前途)重新掌握在我們手中。社運人士David Korten的名句是:「人民帶領的話,領導者自會追隨!」 (When the people lead, the leaders will follow!)

下次上街遊行時,請高舉「盡快引入碳稅!保護中、低收入家庭!」的橫額,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