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要杯葛七一遊行,到底是為了打擊同志組織及支持同志平權的朋友,還是借故分化爭取民主的民間力量?
爭取民主不是一件爭先恐後只為排名的事,讓不同社群輪流帶頭本是恰當的安排,以往其他社群帶頭前行從未惹起紛爭,今年讓同志組織和婦女組織帶頭先行竟招來杯葛的言論。
我想(或希望)明光社未必有意打擊香港的民主運動,然而今次的杯葛言論卻顯示出他們心胸陝隘,只重視單一議題:致力把同志非公民化!
原來對某些人來說,同志只屬次等公民,即使他/她們參與遊行也只可跟隨在隊尾走,不可超越某些人在隊伍中的排位。
明光社聲稱性傾向歧視立法會侵害他們的道德自由、良心自由。(香港人權監察已經指斥他們誤導公眾。)然而在明光社的眼中,同志根本沒有資格談「道德」、「良心」,如今連談民主的自由也沒有。
到底是誰在剝奪同志的公民權利-參與遊行及爭取民主的權利?
建設公民社會將要面對重重挑戰,正是社會上各階層人士同心協力、求同存異的時刻。同志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亦責無旁貸,好應略盡綿力,因此同志朋友或團體向來也積極參與民間運動,部份也是民陣成員。如今這種杯葛言論完全抹殺了同志朋友或社群過往在香港民主發展的進程中所作出的貢獻。
要在香港建設公民社會,我們爭取的民主不是讓大眾可任意欺壓小眾的模式,而是在尊重大眾的意願時,也得保障小眾的基本公民權利。
而在明光社的眼中,似乎縱使香港沒有民主、沒有普選、沒有自由,他們也滿不在乎,只要能成功打壓同志、好好「監控」全香港人的性慾行為(包括不同性傾向的人都不可濫交、同居、離婚、有婚前性行為或在一夫一妻婚姻以外的一切情慾表現),再專制獨裁也不打緊。
成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指,不會杯葛同志團體參與 7.1 遊行,她在參與討論遊行的過程中已知道有同志人士會帶頭遊行,同志和其他人一樣,沒有任何分別,一樣有爭取普選、遊行的自由,如有宗教團體參與杯葛,她不願評論,但認為教會團體應維護公平、平等、追求和諧、共容文化,不應挑起歧視。」
天主教會的道德立場向來保守,但從孔今瑜的言論可看到,只要摒除偏見,教會團體、同志組織或社群、道德自由、民主、普選、遊行都是可共容並存的。
圖片來源: 民陣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