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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香港法律管治的藍絲帶

這篇文章也許寫得太遲,遲得大部份香港人心底裡都已經知道這個事實。在雨傘運動時全力協助警方反佔中而成名的大隻佬「亞MAN」帶著一眾忠義民團成員向黃洋達下戰書,為何他們多於三人行動而沒向警方通知下沒被控告非法集會?而早前聲言要警方給予十五分鐘元朗居民向反水貨行動的市民以拳腳打鬥「私了」的那位阿叔最後也是不了了之。為何在網上聲言支持反水貨的網民要冒著不誠實使用電腦的危險,反觀已經明言要「打你一獲」的親中人士卻可以繼續相安無事?在這個戴著黃絲後連一把雨傘一隻雞蛋也會被視為有攻擊性武器的地方,帶著生果刀四處遊蕩的藍絲帶反而能在警方的保護下離開,香港的法律不再是用作治港,只是用作排除異見的一種手段。

還記得曾經有一段時間許多公務員會在自己的證件旁邊放上一條黃絲帶或者支持雨傘運動的字句然後放上面書--當然是有遮著名字照片與編號。沒多久政府就發表聲明說公務人員應當保持政治中立。但警察在顯眼的地方掛上藍絲帶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卻換來「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自由」這等回覆。那到底是支持佔中的公務員不是人,還是只有藍絲帶才配有表達自己的自由?看著在雨傘運動其間多則警員暴力對待學生的畫面,在網民多翻尋找下總算找到犯案警員的姓名編號。連最難做的部份網民都替警方做了,但最後又有多少警員收到應有報應?那名暴燥警長朱SIR被電視台拍攝到他揮棍攻擊一名沒有任何反抗只是在聽從警員指示下往前走的普通市民,最後居然能受到警隊包庇照樣風光退休。暗角七雄案件一拖再拖,佔中的人士當天被捕隔天已經可以安排出庭應訊,可是七雄案件拖到現在還沒看到有任何進展。有傳禿鷹一哥要力保這群只是按警隊指令辦事的手足直到其五月退休,能直接左右司法制度,純粹為拖而拖的,在香港可是藍絲帶或者親共人士的特權。

還有喜記的老闆非禮女學生一事,為何人證物證俱在警方卻沒有控告?雨傘運動其間多則警方包庇藍絲帶,將對黃絲帶動武的人士護送離開時有所聞。一晚筆者亦親眼所見:在旺角警署全靠一眾市民圍堵打人的藍絲帶及護送其往警署相反方向離開的警員並高呼「拉人」「黑警」,最後警方才無奈帶著疑犯返回警署。一個會護送犯人離開的警察、一個按你政治立場而選擇執法的警隊、一個視法律為無物隻手遮天的政府,這樣的香港還有什麼法治可言?日後只要你戴著藍絲帶的話也許在道路上當眾強姦黃絲帶女學生後還能大搖大擺離開現場。你說這樣太不可思議嗎?在雨傘運動之後,再看似不可能的事我也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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