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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議題牽涉最大的我們,還是政界和商界?

C40-20101105

盡管香港政府怎樣宣傳自己是一個環保的城市,但每當外國朋友到香港旅遊時,總是問我為什麼香港到處都是垃圾廢氣空氣污染指數極高,未有先進的焚化爐.雖有垃圾分類系統,但沒有完善管理,還有很多報導指出,屋苑垃圾分類後所有分好未分好的垃圾最終都會送到堆田區,垃圾分類系統形同虛設。雖在政府文獻上,香港的碳排放量低,遠遠不及先進國家,但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在一些領袖訓練營中指出錯誤,若以人均進口二氧化碳計算,香港應是高鋸全球第二位。

早在2008年政府委託公司研究檢討及更新香港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評估氣候變化對香港影響,建議長遠策略及措施,而最近舉行的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諮詢就是以這個研究為基礎,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向各界徵詢未來十年香港政府怎樣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見。

將會在十二月會結束的諮詢,十一月真是一個關鍵的月份,林鄭月娥和邱騰華正四處忙著出席各大小不同的公開會議及研討會作出最後衝刺,單是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已有幾個研討會,包括為期兩日由香港大學法律系舉辦的'Climate Change Governance After Copenhagen' 研討會,香港工程科學院 ‘World Water Challenges: Are we ready to response?’講座,還有比較大型,一連四日在香港會展舉辦的香港2010氣候變化國際研討會,簡稱C40。大部分出席人仕一是學者專家,另一是商家,普通市民似乎未曾得知有關會議的詳情,大眾傳媒亦是漠不關心,議會外還有綠色和平的反核示威大橫額,但此舉行為有些奇怪,反觀法國,全國有80%電力來至核能,意外率又低,也成為全球碳排放最低的國家,綠色和平為何反核呢?由於工作關係,本人出席了以上幾個會議,而會上也有不少人提問幾種相類似的問題,包括焚化爐問題,減碳節能,還有啟德發展計劃,每次發言林鄭等人不時抬舉學者專家商家一輪後,隨即拉攏及提醒所有人支持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還有興建焚化爐等等有利行商的方案。

氣候變化除威脅人類生活,溫室效應不折不扣影響地球生態,亦影響全球政治生態和商業考慮。林超英表示,外國媒體有不少報導指出氣候暖化原因未明,其背後原因是這些傳媒是由某些企業所控制,為既得利益者希望維持原有的歛財方式,所以亂寫一通。除此之外,去年哥本哈根會議中,已發展國家逃避昔日發展工業而犧牲環境的責任,自私地定下微不足道的減排目標,卻要求發展中國家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借減碳問題展開政治及經濟壓迫。

就以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文中提及的減排目標為例,目標是在2020年把碳強度減低至50%至60%,目標似乎相當偉大,在普通市民眼中,一定認為政府付出極大的努力達致成果;但根據IPCC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07 (AR4)報告指出燒煤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是 25.8 kgC/GJ,而燒液化石油氣(LPG)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是17.2 kgC/GJ,簡單運算便知道,只要在發電過程中減少燒煤改用液化石油氣,碳排放量即時大大減少35%,而液化石油氣成本較煤貴,到時加電費也在所難免。加市民電費來減排,這是有利商人嗎?

另外,現時香港樓宇佔全港用電量89%,而排放的溫室氣體佔全港 53.4%,綠色建築是極具爭議性的議題.反觀美國已在2007年落實 Zero Emission Building Act,在2030年所有新落成大廈要100%節能(相對於2003年的數據)。雖香港政府無意跟隨,但在C40研討會時,還冠冕堂皇去介紹另類節能方案,香港市區重建局主席張震遠先生在最後一個環節,提出重建4000多座舊樓便是最佳建設綠色城市的方法,減少熱島效應等問題.在場的地產商家高呼贊成。可惜的是到現時為至,改變土地用途對氣候變化的研究少之有少,不是沒有專家而是不敢得罪大地主。

對於香港對氣候變化策略,港人一定支持,但希望政府能落實具體措施,不可空談,具體落實用法律去管治環境,達致目標.例如落實像日本一樣的錯誤垃圾分類的刑罰等等...若香港政府想用較開明較自由的方法,可以像法國一樣,全力推行貨品環保標籤政策,實行由消費者自行選擇低碳貨品,用自由政策去推行環保措施。

除政府出招外,商家也可出招.前年開始,碳足跡 carbon footprint成全球熱門環保議題,因為減碳排可以換錢,各式各樣減碳排分分出爐,例如馬來西亞一間酒店更換全間酒店的冷氣機也可做碳交易,為何香港企業還被動地跟隨香港政府的落後環保政策,動動腦筋超越現有機制。

距離結束諮詢尚有一個月,我們應為下一代設想,好好制定措施,湧於表達自己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