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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11月19日第二次普及民意平台之佔領行動民意調查結果淺見

港大11月19日第二次普及民意平台之佔領行動民意調查結果淺見

香港大學分別於11月17-18日及11月19日, 訪問了513及507位香港居民,就佔領運動收集市民意見。

以下是第一次及第二次調查的比較,以及第二次的sub-group analysis,以及我自己的少許意見。時間緊迫,未有double entry,如數據有錯敬請指正。

及,個人意見。我不認同「佔領運動」這個term,因為將整個爭取民主政制的運動侷限於「佔領」而無視其他行動例如罷課及社區工作,對整場運動並不公平,因為整場運動並不只佔領,其他行動在爭取民主政制上亦有重要的作用。

及,我不認同第二次民調第七題,將「進行清場,立即執行,但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和「進行清場,立即執行,包括所有佔領區」/「進行清場,立即執行,但只包括部份佔領區」group在一起做「進行清場」,因為嚴格而言,「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並不等於清場。「清場」這個字眼放於整個爭取民主政制運動的語境裡,含有"remove physical premises"以及"prosecution of occupants"的意味,與「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是有衝突。

以下去圖。Insights/remarks是個人淺見,旨在指出,分析數據時不要只看總百分比,要注意不同demographics很影響民調結果。尤其今次運動,年齡,教育程度,曾參與運動集會否,均和民調結果有顯著關係,故實在需要看sub-group analysis以作出更全面的分析。

(圖小,請自行 right click --> 「只看圖片」)

問題及數據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