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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人與非暴力抗爭戰略

警察打人與非暴力抗爭戰略

文/吳國偉 春天教會宣教師
圖/細wing

昨晚大家看到七警暴打一名被縛示威者的片段都非常憤慨,這肯定傷害了香港社會對政府繼續維持有效的信心。其實警方經過928施放催淚彈之後,對於大規模佔領運動,可以說是束手無策。其後兩星期的攻防,無論是直接面對示威者、放軟對反佔中者執法,及至黑警合作,都慢慢令警隊內的士氣改變。「七警門」,可能是駝峰最後一根稻草。

警察自身對維持「合法武力」還是「爛仔暴力」的理解,關乎警察在政治上的合法性,以及警察自我的道德理解。合法性包括對政府權力的認同,以及警察政治中立兩條支柱。689的合法性問題,經由民主運動長期對香港人進行公民教育,大專生、中學生及至小學生都能明白,難以逃避;至於警察的中立性,則早在一次梁振英天水圍論壇有疑似黑社會打傷和平示威者,以及愈趨離譜的政治拘捕,及至施放催淚彈之後,林鄭一句「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成為自身的救命草。

至於道德問題,向來都不是來自純粹的理性分析。689在5000萬元貪污問題之後,公然自稱沒有道德問題。然而警察亦有親人朋友,他們對於警察每一個行動的評論,都有道德上的壓力。928催淚彈打向學生,有些不同意佔中的人也跑出來佔領,是因為「撐學生」,就是出於道德良心。而幾天前facebook 出現警察朋友unfriend 潮,顯出今天警察極為困窘。

非暴力抗爭不是要「愛」警察,然而我們卻不應「恨」。第一個原因是功能上的考慮,是革命成功更換政權之後,我們仍然需要高效率廉潔政治中立的警察,更需要的是市民相信他們是高效率廉潔政治中立的。社會出現從根本上不信任警察的情緒,對革命之後的社會沒有好處。

更策略的原因是在非暴力抗爭的過程中,警察(或軍隊)的背向非常關鍵,獨裁政權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警察執行獨裁者的命令。在928之後,警察已經存在「不執行」的情緒。警察內部不滿愈大,非暴力抗爭成功機會愈大。假如市民肆意侮辱前線警員,反而為警察內部創造了同仇敵愾的條件,配合公眾對「暴民」的想像,對佔領者一方極之不利。

我要重申,有策略的抗爭不是要求我們無條件「愛警察」、「支持警察」,而是要求我們不必抹黑警察,甚至在某些時候向某些警察示好(例如創造了「4點鐘許sir」就很有「笑話抗爭」的效果),好讓我們可以把極權政府的支柱一一拉到我們這一邊,取得有利我方的戰況,朝向最終的勝利。

延伸閱讀/參考文章:

【非暴力抗爭】Q1 為了擊破統治者六大權力支柱

【非暴力抗爭】Q2 為何要非暴力

【非暴力抗爭】Q3 歷史有何成功例子

【非暴力抗爭】Q4 為何要自願接受刑責

【非暴力抗爭】Q5 公開透明有機可乘?

吉恩‧夏普。2010。《自我解放》。愛因斯坦研究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漢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