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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陳淑莊:城規之火,可以燎原?

追問陳淑莊:城規之火,可以燎原?

編按:民間記者《追問立法會候選人系列》後繼續追擊,與中大學生報專訪幾位2008新晉及落選立法會議員,頭炮追問公民黨新貴陳淑莊火爆議題 — 城市規劃與公民參與。

策劃:領男、劍青 (獨立媒體民間記者)
文︰中大學生報

身為大律師,說話應理性、以實証理據作基礎、有條理、一步一步?陳淑莊一臉優雅跟年輕,在街上跟小孩打招呼勁開心。跟新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做訪問,從言語間得到相反印象,講話有點散亂讓人抓不著重點,充斥著如「有乜可能將呢啲野交比私人發展商做?」,「真係講到我火都來埋」這等激烈詞語。我們只是在一間優雅的咖啡店裡面,跟她談起城市規劃。--讓我們看看陳淑莊的怒氣自何而來,往哪裡去。

地產商、城規會:同聲同氣圍威喂

我們從港島區規劃問題談起。她多次談到交通及空氣的問題,並指現發展項目的通病是政府讓發展商自己去做相關評估,只提供指引。「邊有做完話自己唔起得架吖?」她覺得首先應由政府或第三者去做評估,以避免地產商為了利益堆砌有利數字。

談到地產商當然不只這麼少,她也說了一些地產商的把戲。一棟舊樓不用買下全部業權,地產商就能遞建築計劃給屋宇處,說準備在該址起怎樣的建築(儘管有些業主仍住在裡面),那個圖則一經通過,往後規劃大綱圖規定如何改變,都不會影響到其興建,這些計劃更能在地產商之間互有買賣,例子是合和二期,十幾年前看似受歡迎的建築,十幾年後己經遭多方反對,但並無任何法律途徑可將之更改。她亦指出某些發展商自己在自己的建築物前起一堆屏風樓,影響原本顧客的利益,並覺得賣樓不應賣成這樣。

上面講到的規劃大綱圖,陳淑莊在訪問中亦多次提到,並覺得此對於規劃整體有著很大關係。規劃大綱圖的重要性在於它能處理一些整體一點的問題,例如一個區的發展用途、高度及密度等。現時規劃大綱圖的問題一在於更新不夠快,二是在通過某些圖則時沒有先做調查。陳認為要先做對交通及環境的調查才去做圖,現時對於大路就會有交通評估,但小型一點的就不會,意即發展商做出來的評估,我們亦沒有資料去質疑。

但一直到訪問臨終結前,我們問及陳淑莊覺得可以怎樣去改變規劃大綱圖,她說她其實沒有實際權力,大綱圖是由城規會通過的,立法會只能定下一些大方向,極其量只能如一般市民一樣,在城規會把圖則所公眾展示時提出意見書等等向城規會表述,但影響力,於此,卻不大。

立法會無力介入的城規會,其實一直以來都由既得利益者操控。陳的說法是:「講a project 時有兩個人要避席,講b project又另外兩個人,黎黎去去都係o個幾個人」好似爭凳仔咁,今次未輪到你坐,下次又俾番你,城規會的玩法就係咁。即使陳淑莊帶同居民就規劃方案提出過多少意見,城規會只說會考慮考慮,然後又提出差不多的方案。

我們亦問到連帶的市區重建條例檢討,陳淑莊本身最關心的是現行把賠償和規劃綑綁在一起的做法,規劃一日未談好,市民一日得不到賠償,所以才會出現裕民坊那一類例子。規劃得當失當不應該損害當地居民利益,應先賠償給他們,才繼續把規劃做得完善。

H18/H19/市民參與

既然現時城市規劃有那麼多問題,那麼陳淑莊做了立會議員,會如何介入呢?陳淑莊指她一直也有參與街坊會,協助組織居民,於立法會申訴部接受投訴,約不同政府部門的人員見面等。她最希望做到居民自發參與自救,由公民黨或社會各界專業人士提供一些協助,例如解釋規劃圖、在居民應對策略上給意見,幫忙寫投訴信等,做到自救之餘還可以互助。有趣的是,陳淑莊推行部份計劃時,不是以公民黨自居,希望街坊能得到更多黨的支持,成功推動計劃的機會較大。

陳淑莊一直對中西區重建項目H18(嘉咸街/卑利街)及H19(士丹頓街/永利街)十分關注,前者有百年老街市,後者有眾唐樓及是蘇豪區的一部份,在那裡的街坊搞熟了,還聯及其他眾居民組織搞個Community Alliance,周圍去幫人。

提及到社區內那些最弱勢的,如何可以令他們有機會參與,陳淑莊則指會透過入信箱、海報、街站等方式,去通知人們;另外亦以一人一信、簽名等方式,去提供介入的方法。

城市規劃:怎樣改革?誰去改革?

我們問及城規會該怎樣改革,陳說一定要加入民間代表,要有public engagement,不應再像西九般「分餅仔」,而是要有真正的市民聲音社區聲音,長遠來說城規應該是由下而上的。這是對居民基本的尊重,陳又說「加多幾把聲驚隊得冧你咩?」。她談到城規會在灣仔街市一役踫壁後,到嘉咸街街市計劃時仍毫無進步,不是先調查後推行,而是等民怨四起才說聽到太多反對聲音要再詳細考慮,這些令她非常憤怒。她認為城規會應有一個獨立秘書處,處理資源及進行獨立的交通及環境等影響評估。

然而,在最關鍵的權力問題方面,陳淑莊則似乎仍然抱持「官僚/民眾」的權力想像。她強調要有「public engagement」、「民間聲音」,然而這些engagement或聲音是否有效,也只聽委員/地產商尤命。即使有成立獨立秘書處的建議,如果決定有甚麼成員的權力不在民眾手中,則只怕所謂「獨立」,將成為城規會掩人耳目的把戲。無論是城規會、市建局、還是個別項目,如果最終權力不是掌握在民眾手中,那所謂的「改革」,也將充其量是一種「開明專制」式的改善。

保留,為甚麼

整個訪問下來,陳淑莊每次提到發展的考慮因數,都是一交通,二環境/空氣,三才是社區特色,她提到要做獨立的交通評估/環境評估,但講到社會影響評估,她就說市建局應該也有在做。問及她覺得一個區怎樣才應保留,她說要有歷史因素/社會價值(social value)/地理上要這樣做,例如她也會覺得嘉咸街街市因為歷史悠久,很多市民賴以為生而覺得應要保存,而永利街的「臺」亦很有保存價值。

但問題是,市民的生活本身不是應該首先被重視嗎?包括他在區內的工作,和社區的連結,在社區裡面創造了的一整套生活模式,那是交通評估,環境評估所不能顯示的,而市建局所做的社會影響評估,往往不能夠分析市民若被迫離開該區,會受多大影響。而在現制底下市建局必須自負盈虧,陳也有同意這與私人發展商分別就不太,假使作如此推論,那一是市建局往後不需要再自負盈虧,要不然就應有獨立機制進行真正有效的社會影響評估,例如追蹤遷走後的人的生活狀況。

陳說她整體上是不反對發展的,問題只在於發展的規限,而又同時要敏感地看待私有產權,她說到林鄭月娥「很堅」,很適合做這方面的官員,我們打了個突,提出林鄭在皇后碼頭及觀塘重建與民間聲音的對立,但陳淑莊就指她在合和二期一事上也有把關讓交通評估不能通過,孰重孰輕就不在此作判斷。

看不見的基層

陳在訪問裡多次提到西區地鐵支線起好後對該處的老人家會有相當的影響,在重建區中市建局都會派社工跟進,但西區現在大部份是私人發展,除非受害者自己找上門,否則很難幫助。我們問到她覺得該如何幫助基層,她說到應盡量幫他們找到安置的地方,老人家盡量安排和家人住在一起(家庭團聚不是基本權利嗎?),不然就盡量和舊街坊安排在附近住,叫社工去跟進,她也有說過盡量幫他們找原區安置,但由於同區能找到租金平的恐怕質素也不太好,老人家住又會有別的困難。

她提到盡量讓原先在那裡住或工作的人有優先權回到原區,但問題是,那些原先在西環一帶住三四千元租金的人可能只是在同區從事些7、8千的職業(例如做酒樓),假若他們被逼搬離社區,就不只是一個老人家離開社區後能不能適應的問題,而是一家人生計的問題了。而優先權,對於有經濟能力的人來說不需要,對無經濟能力的人來說又顯得多餘了。

換言之,在現時的規劃邏輯下,基層居民根本就「冇得留低」;亦因此,即使那些重建方案有顧及交通、環境等問題,將來享用的人也不是現時的人(他們怕已被迫遷居至一處更差的地方)。甚至進一步言之,那些交通、環境因素的改善,正正是令土地發展價值上升、因而引來「發展(商)」,最終令當地居民、鋪戶被迫離開。

如果我們認同重建應該是以人為本,如果我們認為重建區的基層居民,不應因附近環境改善,而倒過來被迫離開,令「改善居民生活」繼續成為暴力重建的虛妄託辭的話,那麼興建公屋,及「樓換樓、鋪換鋪」等措施,便十分應該實行。問到陳對於在中西區實行此等政策的看法,陳兩次都沉默半晌才答曰「很難,很難」。就前者而言,她指該區沒有土地興建公屋(當然要問的,是為何新的重建區,為何不能用來興建公屋?),就後者而言,她則指會支持,但條件是不能讓發展商乘機增加總樓面面積。而對於大發展商在政府某些政策偏袒下肆意發展,她則屢次說是不能避免。然就本報立場而言,能否令基層居民避免繼續成為發展商利潤、官商勾結下的犧牲品,卻是最應關注的地方。

訪問尾聲,她提到自己是較少基層面向,希望日後多些認識。的確,陳淑莊是個有心人,但很坦白,那並不夠,尤其是對於處於最弱勢的基層居民而言。最終的問題,還是誰掌握權力、用誰的角度去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