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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香港警察須停止向行動極之和平的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

香港﹕香港警察須停止向行動極之和平的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

攝影:船

回應今天(6月12日)香港警察使用催淚彈、布袋彈、警棍、及胡椒噴霧等,驅趕要求撤回《引渡法》修訂,行動極之和平的示威者,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指﹕

「警方向行動極之和平的示威者使用催淚彈及胡椒彈有違國際法。警方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但警方使用武力有嚴謹限制。香港警方今天的表現,未能達到這個標準。 警方以小數暴力行為作前題,以向大部份和平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並不合理。」

「催淚氣體及橡膠子彈等武器可致重傷,嚴重可致死,而這些發射物武器難以對準目標,攻擊任意,容易濫傷無辜,不應用作驅散和平示威者之用。 」

「警方過份動武令現場情況更加緊張,不但沒有停止衝突,反而很大程度令衝突加劇。 我們呼籲警方不要一再向和平示威者濫用警力,而是要確保市民能夠合法地行使他們的權利。我們同時提醒警方,向已被制服的個人或示威者動武,同樣不合法。 」

背景

六月十二日,數以萬計的香港市民再次上街要求政府撤回《引渡法》修訂。警方在中午以催淚彈及胡椒噴霧驅散示威者,更曾使用布袋彈及橡膠子彈。部份示威者被警方帶走。

今天下午部份前線警察及示威者衝突雖有增加,但警方使用催淚彈,令受影響範圍遠大於那些衝突位置,而部份逃生路線被警方防線阻隔,亦阻礙示威人士逃到安全位置。

《引渡法》修訂把目前引渡安排擴展至中國內地,令在港人士有可能被移交至中國內地。一旦落實修訂,將變相令中國當局可把針對異見人士、維權人士、記者、非政府組織工作者的打壓廷伸至香港。國際特赦香港分會與逾70個非政府組織一同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開信,要求撤回這條對威脅人權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