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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其果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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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死亡筆記」電影,
主角阿月偶然拾到一本「死亡筆記」,
只要在筆記內寫下某人的名字和死亡的細節,
某人就會依據這個"死亡劇本"的編排,
在現實中逐一兌現。
於是,
他就成為了警惡懲奸"的終審判官,
將城中的罪犯一個一個的"處死"。
阿月認為自己出師有名,
為公義而殺戳!
不過,
只要蓄意殺人,
無論殺的是甚麼人,
用的是甚麼方法,
都是一個殺人犯!!
一個于法難容的殺人犯!!
於是,
人就在這種兩難的"自訂邏輯"中分裂,
市內的青年人瘋狂祟拜,
視這名"殺手"為公義英雄,
警方卻請來高手,
誓要捕捉這名非常殺手。
於是,
阿月的"敵人"就不只是罪犯了,
為了脫身,
他無法不將FBI派來的警員一個個"寫掉"。
至於警方請來的幕後高手L,
一個與阿月精英青年形象截然對倒的青年,
滿瞼妖氣,
處理案件的方式與傳統警方迴異,
他與阿月,
根本是在現實中進行一場網上對打,
遙遙相距,
遣兵掉將,
各出奇謀。
邪與正,
是與非,
忽然就變得微不足道!!
遊戲開始之後,
就失控了!!
這就是遊戲的本質,
除了遊戲本身的規矩,
一切外在的標準請讓路!!
不是你死,
就是我亡!!
正義判官變成殺人如麻的狂人,
倒果為因,
倒因為果。
這就是遊戲!!
遊戲中沒有固網,
沒有因果,
因果從來都只是應運而生!
阿月被一個被他殺死的FBI未婚妻窮追不捨,
他依"死亡筆記"遊戲規則設法找出她的名字,
沒有真實的名字,
他就無從殺人,
然後,
他為了獲取任警察指揮官的父親和L信任,
即使自己的女友也必須要"寫掉",
以藉著要替女友報仇而進入L的特別小組,
這樣他才有機會知道L的真名字!!
問題是,
他要那FBI未婚妻殺死自己的女友,
而"死亡筆記"中的遊戲規則內,
是不允許被寫上名字的一個人去殺另外的一個人,
阿月於是和我們深深信賴的「因果」玩了一場數獨,
他在日記內,
寫下FBI未婚妻在某時某地脅持自己的女友,
然後拒捕自殺。
然後另開一頁,
寫下女友在同時同地被殺身亡。
兩個指令當中,
並沒有任何連結,
他沒有破壞遊戲規則,
今次,
破壞遊戲規則的是「因果」,
它必須將前因與後果合理化!!
這是它代代獲人類信任的基礎!!
阿月就藉著這個心理缺口,
將正義凜然的「因果」陷於不義!!
很可惜,
我們沒有阿月那麼「出色」,
通常「連線」的是我們自己,
「因果」從來都不用自己親手來,
它只是製造頭尾事件,
人們就會用引以為傲的類固醇「邏輯」去連結,
「因果」從來都沒有製造「因果」,
它一向都假手於「人」,
只是,
它這次被阿月先發制人,
陷它於不義,
其人之道還以其人之身罷了。